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段时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成果,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水平,为全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以及各相关运输企业代表等。刚才,多个部门和地区作了汇报发言,全面且深入地总结了工作中的成绩与经验,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认真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前期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成效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全区交通运输执法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我们取得了重大突破。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网约车案件 43 起、违规巡游出租车案件 25 起。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给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我们通过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这些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净化了客运市场环境。例如,在一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查获了一个非法网约车团伙,该团伙长期在我区多个重要路段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重影响了正规出租车和网约车的经营。执法人员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后,一举将该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营运分子的嚣张气焰。
为确保网约车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范网约车运营行为,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约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分批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强化了社会监督。从 7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共查处非法网约车案件 43 起,包括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却擅自从事营运行为,以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就上路拉客行为,分别对这些违规行为处以了 3200 元和 3000 元行政处罚,同时查处违规派单平台 8 家。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规范了网约车市场秩序,保障了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也公布了 7 月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 “黑榜”,25 起违规巡游出租车上榜。查处的违规行为包括不按规定使用计价设备、未经乘客同意随意搭载其他乘客、拒载、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运营服务、故意绕路、议价、非指定区域揽客等,对这些违规行为分别处以 200 元至 500 元行政处罚。通过设立 “黑榜” 制度,对违规巡游出租车进行曝光和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提高了乘客的满意度。
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近年来,交通建设工程投资高位运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任务艰巨。我们的执法部门积极应对挑战,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例如,在 [具体工程名称] 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部分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复查。通过这种严格的监督执法,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
随着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运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交通运输执法的任务日益繁重。然而,我们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以打击非法营运为例,非法营运车辆机动性强、隐蔽性高,分布范围广,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和监管。但目前我们的执法人员有限,难以实现对全区所有重点区域和路段的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导致一些非法营运行为未能及时被发现和查处。此外,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方面,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数量的增加,执法人员需要检查的项目和内容也越来越多,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愈发突出。
(二)执法装备配置滞后,影响执法效率和质量
先进的执法装备是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但目前,我们的执法装备配置还比较滞后。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一些执法车辆老化,性能不佳,难以满足快速追击和长时间巡查的需求。部分执法人员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也存在清晰度不高、信号不稳定等问题,影响了执法过程中的证据采集和信息沟通。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中,一些检测设备陈旧,精度不够,无法准确检测出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执法装备配置的滞后,不仅降低了执法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不畅,联合执法机制有待完善
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但目前,我们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信息传递不够及时准确。公安部门在日常交通管理中发现的一些非法营运线索,不能及时传递给交通运输部门,导致一些非法营运车辆未能及时被查处。同时,联合执法机制也不够完善,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协调配合不够默契,影响了联合执法的效果。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中,交通运输部门与建设、质检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也有待加强。
(四)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虽然我们的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业务知识不够扎实、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在处理一些复杂的执法案件时,部分执法人员不能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够公正合理。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不注重执法程序,存在先处罚后取证、处罚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此外,部分执法人员在与当事人沟通时,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