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更好服务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
2025年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印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印章管理,推动电子印章普遍应用,更好服务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一、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制定实施《办法》有助于更好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电子文件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数据形式和基础性载体,承载着党治国理政、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战略资源。管好用好电子文件,充分释放电子文件价值,是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印章的本质是运用密码技术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能够有效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和使用,将促进电子文件在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助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制定实施《办法》有助于更好构建数字时代信任体系。实物印章作为身份的标识和信用的象征,一直是我国社会信任的重要基石。随着数字化深入推进,具有实物印章图像特征的电子印章,依托密码技术为单位(组织)的身份提供可信认证标识,成为数字时代信任体系的关键要素。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电子印章的定义内涵、管理要求和技术特征,有利于保障电子印章的功能发挥,强化其法律效力,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普遍认可和使用电子印章,为构建数字时代信任体系夯实制度基础。
制定实施《办法》有助于更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管理制度,电子印章管理主体不够明晰,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存在堵点、难点,影响和制约着电子印章应用效能的发挥。制定实施《办法》,促进电子印章在政务活动及相关社会化服务场景中互信互认,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合同等各类电子文件互通互认,有力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降低行政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涵
《办法》共8章38条,对电子印章内涵效力、职责体系、管理要求和互信互认等作出规定。
明确内涵效力,夯实电子印章应用基础。《办法》从技术本质和功能作用两个维度阐释电子印章的内涵,明确电子印章是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规范法定名称章、内设机构章等电子印章类型及适用范围,厘清电子印章所有者、电子签章等概念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电子印章在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使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规范支撑。
健全职责体系,压实电子印章管理责任。《办法》明确了电子印章管理和服务主体,规定了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机关、地方密码管理部门在电子印章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统筹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结合实际确定电子印章制发部门和制作管理单位;明确电子印章涉及的电子认证服务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提供机构,构建了完备的电子印章管理工作职责体系,确保相关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明晰管理要求,规范电子印章全程管理。《办法》明确电子印章管理工作应当做到统筹推进、分级管理、规范标准、安全可控;依据电子印章全生命周期运行规律,明确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备案、使用、注销等全过程各环节管理及安全要求;立足于电子印章有效使用,强调电子印章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电子印章,规范了电子签章及验证的过程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印章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责任,划定了电子印章管理的底线红线。
加强支撑保障,促进电子印章互信互认。实现互信互认是提高电子印章应用效能、促进电子印章普遍应用的必要条件,需要相关各方加大支撑保障和统筹力度,从支撑能力、标准规范、系统支持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办法》规定,国家推动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支撑能力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电子印章互信互认支撑能力建设;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电子印章互信互认标准规范建设;行政机关以及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业务活动中支持符合《办法》规定的电子印章接入使用,努力营造电子印章互信互认的良好环境。
三、抓好《办法》宣传贯彻实施
《办法》出台,为做好新时代电子印章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推动电子印章规范管理和普遍应用,积极服务数字中国建设。
深入开展《办法》宣传普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办法》宣传培训,推动密码、政务服务、数据、信息化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掌握《办法》各项要求,提高依法依规开展电子印章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面向社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电子印章。
切实抓好《办法》落地实施。电子印章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办法》有关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子印章管理工作的统筹,结合实际细化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电子印章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和职责任务,进一步规范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备案等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加快推动电子印章普遍应用。积极推行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备案等环节线上办、掌上办,为单位(组织)申领和使用电子印章提供便利。加强电子印章互信互认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在政务活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相关社会化服务中应用电子印章,促进更大范围“一章多用”“一章普认”和跨地区跨部门“用章”,更好彰显电子印章功能价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电子印章对数字化发展的赋能作用,为以信息化驱动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和传播能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博物馆、文化馆、遗址公园等将数字技术融入各类展览与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更加鲜活的姿态走进大众生活。从单件文物的数字化展示,到故宫高精度书画数字库,从兵马俑坑的VR全景漫游,到敦煌壁画的AI复原……跨越时空的文明对话,不仅是文化自信的生动表达,也是数字文化原创能力不断提升的真实写照。
文化的繁荣离不开原创的滋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围绕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孕育催生一批深入人心的时代经典,构筑中华文化的新高峰”。数字技术极大拓展了文化原创力的呈现边界,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进入新阶段。新征程上,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和传播能力,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坚守文化根脉,筑牢原创之本
数字文化的蓬勃发展,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留下了浩如烟海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资源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也是数字文化创作的重要源泉。无论是三星堆博物馆“青铜神树”的高精度建模,还是《千里江山图》的数字化呈现,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地位与独特魅力。数字时代的文化原创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文化基因的现代激活,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阐释空间。例如,扬州“创世山海经”数字艺术展通过对《山海经》的文化基因进行解码与重构,让游客实现对上古神话的沉浸式体验;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壁画那边是唐朝”VR项目,让观众穿越到唐代壁画场景……可以说,每一部有深度、有温度的数字文化作品,都离不开对文化根脉的深入挖掘。
因此,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必须坚守文化主体性,厚植传统文化底色。要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让数字技术成为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赋能工具,而非喧宾夺主的替代品,既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正”,更创数字技术赋能之“新”,借助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深刻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涵的丰富资源,进一步扩大优秀数字文化项目的国内外影响,把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审美理念与价值观念变成数字文化原创能力的有力支撑,让中华文明在数字时代书写新的辉煌。
推动科技赋能,激发原创活力
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文化创作提供了全新的工具与平台,不仅拓展了文化表达的空间,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场景化、互动化方式呈现出来。例如,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博物馆利用三维复原技术重现汉代礼制文明,通过VR设备即可“身临其境”。这些创新实践以技术赋能创造了全新艺术表达形式,彰显了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产生的强大能量。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等融入大量中国山水、神话、戏曲等元素,不仅赢得全球玩家喜爱,也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渠道。数字技术在这里不仅是创作工具,也是创作思维的重塑者,并成为文化传承传播的核心载体。
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就要拓展互动性,强化科技赋能驱动力。面向未来,要加快攻克一批制约文化原创的关键技术,构建前沿数智技术支撑体系。在创作环节,积极培育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工具研发,如智能编剧系统、数字人情感计算引擎、游戏影视渲染工具等,加大文化领域算力支持,提高原创开发效率。在表现环节,支持创意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虚拟现实、全息投影等技术呈现效果,拓展文化表达维度。在传播环节,用好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加大原创内容的精准推送,建立技术应用伦理规范,明确人工智能创作的版权归属和原创认定标准等。只有数智技术与文化创意双向奔赴,方能使数字文化守正出新、活力奔涌。
促进跨界融合,提升原创效能
数字文化原创能力不仅体现在文化领域自身的创新,也体现为与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一子落而全盘活”的综合作用。
文化为魂,科技为翼,不仅催生了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艺术等新业态,也让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2024年中国文化贸易总额达1.4万亿元,其中网络视听等具有数智元素的文化贸易总额超过3700亿元,占文化贸易比重达25.8%。文化需求同样牵引着技术创新,促进文化消费升级,推动数字文化产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在社会领域,数字文化馆、智慧图书馆等新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正在提速,非遗保护工作大量应用数字化存档、展示,数字技术有力推动了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服务均等化水平,助力数字文化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要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协同发展。加快IP工业化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IP价值评估模型,打造融合发展的国潮IP矩阵。加快数字文化品牌建设,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升传统文化品牌的科技含量和时代魅力。探索“非遗+文旅”等多元业态跨界融合,用文化对体育、工业、旅游等多行业进行提质增效,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优化创新生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数字化市场体系,为数字文化原创能力持续释放培育良好外部条件。
拓展国际传播,彰显原创价值
数字技术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开辟了新路径,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优秀的数字文化原创作品需要具备跨越文化壁垒的传播能力,这要求我们既要深入挖掘本土文化精髓,又要把握人类共同价值追求,构建具有全球共鸣的文化叙事。目前,我国数字文化的出海模式也在升级,从单一产品出口转向全生态出海。2021年至2023年,中国文化类App海外下载量稳居全球第二,出海营收占全球近39%。2025年《哪吒之魔童闹海》以159.09亿元全球票房位居全球影史票房榜第五位,其IP衍生品凭借东方美学设计风靡国际市场,中国数字文化产品在全球市场展现出强劲竞争力。
提高数字文化原创能力,应秉持开放包容,不断增强跨文化叙事的传播力。搭建多层次的文化交流平台,提升原创内容的国际影响。如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展会、艺术节等交流活动,展示我国原创数字文化成果;鼓励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数字文化合作,共同开发原创项目,扩大文化领域朋友圈;引进国外优秀原创人才和创作理念,丰富我国数字文化原创生态等。同时,支持原创数字文化产品出口,加强国际版权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科技企业,推动中国原创IP走向世界,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近年来,我国数据资源的规模优势持续扩大,对数据的开发利用活跃度稳步提升。2024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41.06泽字节(ZB);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10%左右;利用大模型的数据技术企业和数据应用企业数量分别同比增长57.21%、37.1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这些重要论述对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十五五”时期,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进一步用好我国在数据资源规模、应用场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必须高度重视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海量数据和丰富场景优势显著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在驱动技术创新突破、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有价值的数据越多,数据多源融合形成的乘数效应就越强,数字经济乃至智能经济发展的基础就越坚实。
近年来,我国数据生产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泽字节(ZB),同比增长22.44%。2024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占全球数据总量的26.67%,用于人工智能开发、训练和推理的数据量同比增长40.95%。在生产领域,工艺优化、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等智能化环节高频次生成海量数据;在消费领域,智能家居、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设备数据增速位居前列;在区域层面,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和四川的数据生产量占到全国的近六成;在产业层面,制造、金融、交通物流行业的数据生产总量位居前三,低空经济、机器人等新领域的数据生产量也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数据要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应用水平持续提升。完备的产业体系,链条完整、配套齐全、要素完备的产业生态,都为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加快发展,以及更好应用数据要素、激发数据价值、加速技术迭代提供了支撑。当前,智能制造、智慧城市、金融科技、医疗健康、电子商务、交通物流等成为数据应用的主要场域,各大数据交易所上架了相关场景的数据产品。同时,国家数据局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数据应用场景,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50万件,位居全球第一,同比增长23.1%,远超全球平均增速。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数据要素成为连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纽带。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率,既是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当务之急,也是推动我国海量数据与丰富场景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新动能和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举措。
促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意义重大
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超大规模市场是我国的优势所在。用好市场资源和优势,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的作用发挥出来,是战略之举。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诸要素中,数据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具有重大影响,已成为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就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特别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
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经济活动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从而实现循环流转。无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都是关键所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是其中重要一环。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具有报酬递增、低成本复用等特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各类生产要素顺畅流动,促进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数据要素能促进技术、资本、劳动力、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克服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本投入边际收益递减等不利因素影响,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同时,促进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等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顺畅循环,推动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市场渠道合作对接。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这是赢得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需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能驱动新经济形态发展,既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发挥着筑牢技术根基与算力底座的作用,也为催生个性化定制、智慧化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支撑。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激发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推动新型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参与生产创造、赋能产业升级,我国才能在数字经济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
探索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路径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环节。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需聚焦几个主攻方向。一是培育统一的大市场。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方面,能够容纳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在打破区域市场数据流通壁垒方面,能够消除“数据孤岛”,形成跨地域、跨场所、跨场景、跨企业的互联互通体制机制。二是培育安全开放的市场。要为数据开放流通提供安全保障,依托可信数据空间形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各方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在保障数据安全流通的同时,让各类经营主体应享尽享数据要素流通带来的发展红利。三是培育互惠合作的市场。各级数据交易场所应发挥合规监管、节点支撑等功能,形成差异化竞争态势,让不同层级数据交易场所形成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促进互惠合作。
当前,我国在北京、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10个省份部署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支持各地在培育经营主体、繁荣壮大数据市场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需加快探索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路径,在更大范围激发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全面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
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需充分认识和把握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等基本规律,探索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有序发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还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发展秩序。
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向数据基础设施延伸和拓展,建设和运营好数据基础设施,对于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具有重要意义。需将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摆在突出位置,以建设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开放普惠、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为重点,打通数据流通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循环、推进数据应用开发,推动形成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以网络为支撑、以算力为底座、以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据流通的关键环节与核心应用场景,统一规划、规模部署、系统集成,推动传统基础设施优化升级。
调整优化数据要素供给。提高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需提高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供给水平,吸引更多需求方入场交易,形成对供给方的吸引力,实现供需双方相互吸引的正循环。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个人数据资源的合规利用,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把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建立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增强数据的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水平。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动态管理,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积极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数据风险。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需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优化数据交易场所的规划布局,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引导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易场所共同发展,突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合规监管和基础服务功能,强化其公共属性和公益定位;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设立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推动数据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实现各类数据交易机构错位竞争,形成集中统一、功能互补、竞合并存的流通体系。
数字化赋能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重构文化资源的组织方式、分配逻辑与触达形态,有利于破解文化资源下沉难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推进数字强国建设与文化强国建设的背景下,以数字化赋能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成为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有力之举。探索通过数字技术创新突破时空约束,实现资源的破圈聚合、需求的精准对接与服务的智能触达,本质上是在回答“如何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重要命题。
1.资源整合:从分散到系统集成
传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文化资源要素分散于多元主体与地理空间,容易形成互不联通的“数据孤岛”。这种离散型分布容易导致文化资源供给效能的衰减,削弱文化服务的规模效应。数字技术的革命性价值首先体现在“聚”的维度——通过构建全域文化资源数据库,推动文化资源要素从分散走向集成。这一过程绝非简单的物理汇聚,而是依托标准化分类体系与智能编目技术,将分散的文化资源整合为可检索、可调用、可重组的数字资产。其本质是将经验驱动的资源管理升级为数据驱动的系统治理,为后续的跨域协同、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奠定底层逻辑基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对此进行了顶层设计,其重点任务之一就是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这种系统化整合不仅实现了资源存量的激活,解决资源“有没有”的问题,更通过规范标识体系构建了跨域协同的“资源池”,解决资源“好不好用”的问题,使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具备可操作的数据基础。
数据库的建设仅解决了文化资源的存储问题,而要实现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目标,需进一步构建高效流通的数字通道。国家文化专网作为这一通道的核心载体,由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等构成。这一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文化资源能够突破地域阻隔、机构壁垒等传统物理空间的限制,实现跨区域、跨层级的共享与流通。值得强调的是,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放大了专网的赋能效应。通过用户行为分析、资源热度预测等智能分析技术和个性化推荐算法,能够动态识别基层群众的文化偏好,提供最适配的文化资源内容。这种技术驱动的流通优化,提升了资源传递效率,推动专网从“通道”向“智能中枢”跃迁。
在技术基础设施与智能工具的支持下,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在城乡、区域、机构之间的均衡配置,还需依赖制度性引导。应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文艺等文化机构互联互通,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供给网络。不同类型的文化机构可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发布特色内容,形成各展所长、互补共生的文化资源供给格局。通过市场化机制与公益性目标的结合,确保文化资源流动既符合效率原则,又体现公平导向,从而推动文化治理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型,使优质文化资源真正成为滋养人民精神生活的“源头活水”。
2.供需匹配:从单向供给到双向共生的范式转换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效率相对不高,其深层症结在于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结构性错配。一方面,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资源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精准化,如个性化学习、沉浸式体验、互动式参与;另一方面,传统供给模式受限于“有什么送什么”的单向供给定式,导致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并存。数字化手段的重要价值是通过构建“需求感知—精准响应—动态优化”的闭环,推动供给模式从“政府端菜”转向“群众点菜”,其本质是驱动服务逻辑从供给主导向需求牵引的根本转变。
数字平台的枢纽作用体现在供需两端的功能创新。于需求侧,平台通过“菜单式”“点单式”服务搭建群众发声渠道,让群众声音被有效“听见”,并转化为服务优化的依据,使基层群众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服务设计的参与者,由此增强了群众的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的建设实践表明,这种参与式机制显著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下沉基层的丰富性、便利性和可选择性。于供给侧,数字平台通过用户行为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地域差异与群体偏好,驱动资源配置的智能化决策。这种转变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治理模式的革新,随着群众主体性地位的提升,供给机制正逐步从行政主导转向需求响应,而数字技术正是这一转型的核心赋能工具。
对于文化机构而言,数字平台提供了“看见”需求的技术工具,即通过分析用户行为数据,能够精准识别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差异。基于数据的需求洞察,使得资源配置从经验判断转向科学决策,文化机构可根据分析结果调整服务内容、优化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模式。更重要的是,这种匹配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从传统的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同质化供给转向差异化服务。当供给真正匹配需求时,文化资源的价值方能得到最大化释放。
更进一步看,数字技术通过拓展服务形态深化供需适配。如利用VR、AR等技术搭建的虚拟文化空间,不仅延伸了实体服务的物理边界,更通过高精度还原提升了文化资源的感染力与穿透力。在这一过程中,数字技术不仅扮演工具角色,更成为机制创新的“催化剂”,通过开放共享的平台生态吸引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最终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互动格局,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提升也将获得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3.精准推送:从规模覆盖到个性服务的效能跃升
在资源整合与供需匹配的基础上,精准推送是实现优质文化资源有效触达的关键环节。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提高资源下沉的精准度、提升文化供给的靶向性,成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关键,这就要求建立个性化服务机制。数字技术通过用户画像、场景适配与沉浸式交互,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广谱供给转向精准滴灌,从标准化覆盖转向个性化满足。
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算法构成优质文化资源精准推送的技术引擎。通过采集用户地域特征、行为轨迹等多维数据,平台可构建动态需求模型,精准捕捉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例如,识别出某地区老年用户对戏曲类内容的点击率较高,或某城市青年群体对数字艺术展览的参与度更高。基于这些模型,文化供给方可合理划分受众群体、做好目标群体画像,进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分众化、差异化、精准化推送。这种机制充分考虑群体差异性,不同年龄群体的文化需求偏好、城乡居民的不同服务诉求,均能通过算法优化得到精准匹配。精准化的本质是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的技术实现。当平台能够“读懂”用户的生活背景、教育水平、娱乐习惯差异并提供适配内容时,用户不仅能更便捷地获取所需文化资源,更能从中获得深层次的精神满足。
精准推送的深层价值还体现在对服务场景的拓展上。通过融合多种新兴技术,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固定场所+固定形式”限制,创造出更贴合现代生活的服务形态。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务技术根据用户实时位置推荐附近的文化场馆、文化活动,提升参与便捷度;基于数字孪生与三维建模的虚拟大空间技术复原历史街区、古代书院等文化场景,让用户通过“云游”沉浸式感受文化脉络;混合现实技术将文物、艺术品投影至现实环境,实现“触手可及”的互动体验与交互式认知;人形机器人的拟人化交互和多语言讲解满足了特殊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降低了文化消费门槛。这些创新不仅丰富了服务形态,提升了服务的趣味性,更通过现代科技与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使优质文化资源以更贴合现代生活的方式融入群众日常,实现文化惠民目标。
从资源整合的底座夯实,到供需匹配的机制创新,再到精准推送的体验升级……数字化赋能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既是技术进步的必然选择,更是新时代文化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文化建设领导管理体制机制”。未来需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同、完善基层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复合型文化科技人才,让数字化成为文化惠民的“加速器”。通过持续优化数字化赋能机制,优质文化资源必将打破时空限制、精准送达,为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人工智能+”的战略意义与推进路径
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的智能经济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作为引领未来的基础性、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远超任何其他单一技术的战略价值已经在实践中显现,并且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由此,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已成为国际科技和经济竞争的新焦点,“人工智能+”已成为塑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关键力量。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着力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工作部署,推动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整体性、系统性跃升。我国人工智能专利数量占全球总量的60%,人形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这为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提供了遵循。202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了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形势下,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人工智能+”的战略意义、实践挑战与推进路径,进一步促进生产力跃迁和生产关系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深刻把握战略意义
从《列子·汤问》中记述工匠偃师制造出能歌善舞的偶人,到20世纪50年代人工智能概念被提出,再到人工智能先驱马文·明斯基创建人工智能实验室,人类社会对“智能”的追求古已有之且始终持续。
但古代的各种所谓“智能工具”,多是幻想或具备一定自动化功能的机械装置,其理论基础是力学。计算机的发明开启了以数学、微电子科学等多学科为理论基础的信息化序幕。计算机的大规模应用,虽然主要是将传统的生产操作和业务处理电子化,但极大改变了人类收集、传输和处理信息的方式。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走向融合,帮助人类突破时间和空间对生产生活的制约,“互联网+”不仅第一次将人类生产生活从现实物理世界延伸拓展到数字虚拟世界,培育形成新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驱动数字经济成为独立的新经济形态,而且构建了广泛连接的数字基础设施,积累了海量数据,推动了人工智能发展。
数字化奠定了智能化的基础,智能化是数字化的延伸,“人工智能+”为人类提供了重构现实物理世界和数字虚拟世界的新机会,从生产模式、生活方式到组织形态、社会结构,都面临被重塑。从国家到个人,从产业到企业,拥抱“人工智能+”不再是“可选项”,而是正在成为关乎未来生存与发展的“必选项”。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既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向智能经济发展、形成智能社会新形态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人工智能是新一代通用目的技术,赋能千行百业是“人工智能+”的显著价值。多数技术都只能在少数特定产业或特定领域应用,属于专用技术,例如生产汽车的技术通常不能用于钢铁生产,钢铁生产技术通常也不能用于石油开采冶炼。少数技术则可以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如工业时代的内燃机和电力技术、数字时代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这类技术也被称为通用目的技术,虽然数量少,但却被认为是真正驱动长期经济增长的技术。人工智能作为新一代通用目的技术,不仅与电力、互联网等技术一样具有普遍适用性,能够广泛渗透到千行百业和生产生活各个场景,赋能产业专用技术或者与之形成互补,而且可以广泛应用于生产管理过程中的流程优化,甚至能够应用于组织再造。在实践中,人工智能的产业规模可能相对较小,却能展现出影响全局的发展潜力。如同蜜蜂授粉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进而实现远超蜂产品的经济价值,推动“人工智能+”意味着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的普遍适用性和广泛渗透性,推动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进而形成庞大的长尾应用市场,指数级放大人工智能的价值。
人工智能是催生新质生产力的革命性技术,“人工智能+”是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在普通计算机领域,计算智能早已超越人类的计算能力。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近年来人工智能创新正在实现从分析、感知和判断到内容创造的巨大跨越。人工智能突破传统机器体系架构,已经展现出技术革命性突破的特征,在提升人类体力效能、延伸和拓展人类智力的同时,成为智能化的新型劳动工具,影响着生产关系变革和社会经济形态演进。随着“人工智能+”逐步渗透到社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人工智能不仅能改造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塑造新型劳动者,而且能改变人机交互和人机协同的关系,并加速推动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可以说,人工智能已成为数智时代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推动“人工智能+”将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构产业发展范式、重建全球产业链,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走向深度协同融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变革。
人工智能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人工智能+”是培育和发展智能经济的新引擎。历史表明,工业革命的本质是技术革命,技术革命性突破必然带来产业变革,如涌现新的主导产业和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生机。对传统产业而言,推动“人工智能+”能够以大数据分析利用为基础,利用智能化技术改变生产要素结构,打破行业领域及其技术壁垒,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同时优化企业生产组织和管理流程,促进劳动、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同时,推动“人工智能+”将激发投资和创业热潮,催生大量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驾驶、机器人等已经成为投资和创业热点。“人工智能+”推动智能经济加速发展的力量正持续显现。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是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人工智能是涵盖多学科知识和多领域技术的综合性科技创新,体现算力等硬件、算法模型等软件和数据等要素有机结合的集成创新。人工智能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但更为重要的是,人工智能将有力引领科研范式的变革,进而使得科研的方法论发生变化,未来新知识新技术创造将呈现指数级增长。“人工智能+”正在对各个领域和各行各业的创新活动与创新组织进行革命性重塑,正在成为赋能科技创新的新工具和驱动科技创新的新动力。人工智能将是决定未来全球技术主导权的关键领域,能否推进“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将对大国科技和经济竞争有直接影响。
客观认识现实挑战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果颇丰。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于2022年就超过5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1.5%,产业体系完备、市场规模大、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显著。这些都为更好发展人工智能奠定了基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突破7000亿元,连续多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率。2025年上半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实现了从技术到应用的全方位进步,产品数量迅猛增长,应用场景持续扩大。国产人工智能产品不仅在千亿级参数规模、多模态能力等方面实现突破,并与办公协同、教育普惠、工业设计、内容创作等场景深度融合,构建了覆盖多个领域的智能应用生态。在此背景下,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快普及、深度融合,形成以创新带应用、以应用促创新的良性循环,可谓基础坚实、时机成熟。
同时也要看到,人工智能这样的重大技术创新,不仅存在从创新到应用的“门槛”,“+”的过程也存在非常复杂的关联效应,还可能出现“创造性破坏”甚至伦理失范等“科技异化”现象。尽管人工智能创造的红利远大于风险挑战,但要顺利推进“人工智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正视短板弱项,实现健康发展。
一是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尚不畅通。我国人工智能创新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但从专利情况看,美国人工智能专利拥有量和年申请量排名居前的主要是企业,同时每年都有大量人才从大学转入市场创业,人工智能业态日益多样化。我国人工智能专利数量已超过美国,但专利拥有量和年申请量排名靠前的主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不高、创业渠道受限,很大一部分科研院所的人工智能创新成果没能形成面向市场的产品或服务,存在低水平重复创新现象。创新成果转化相对滞后,“重技术轻应用”“地方热企业冷”等现象值得重视。
二是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尚不完善。我国拥有部分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大模型,但“从0到1”的原始创新能力仍然有待提高。关键硬件和算法模型仍处于“跟跑”阶段,图形处理器(GPU)和深度学习框架等关键软硬件的进口依赖度较高。部分国产软硬件的性能提升快,但产业链企业的使用意愿不高,健全相关生态尚需要时日和大量应用支撑。在产业应用领域,也缺乏高质量的“人工智能+”共性平台,应用层的重大场景开放度不高。此外,我国西部部分地区算力过剩,东部部分地区智算资源稀缺和紧张,“算用”区域不协调问题有待解决。
三是数据流通壁垒较高,人才短板凸显。数据和数据集的质量不仅影响人工智能创新,也直接影响“人工智能+”应用。当前,我国产业数据标准缺失,企业数据可用性不高,高质量的产业共性数据集不足;交通、医疗、金融、教育等公共领域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不高,“数据孤岛”现象依然存在,制约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的卡点堵点依然突出。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推进“人工智能+”需要大量人工智能产业人才,但懂技术、会应用的人才缺口较大。随着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和“人工智能+”加快推进,人才结构性短缺和劳动力技能不匹配等问题有加剧的风险。
四是“创造性破坏”效应凸显。重大技术创新发展很可能造成“创造性破坏”,人工智能亦不例外。由弱人工智能向强人工智能演进的过程中,人工智能将越来越表现出“双刃剑”的特点,尽管机遇大于挑战,但风险不容忽视。比较典型的就是对就业的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全球约有40%的就业岗位可能受到人工智能影响。同时,“智能鸿沟”的风险也可能加剧,人工智能领域的伦理问题和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也日益引发关注。
系统构建推进路径
“人工智能+”涉及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到多样化场景应用的长链条与复杂生态系统。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构建推进路径。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要在图形处理器(GPU)、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关键硬件和深度学习框架等关键软件方面组织研发攻关,集中力量加快实现关键软硬件的国产替代。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智能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筑牢自主可控底座。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学技术,鼓励和支持开源软硬件系统、中间件等底层技术与人工智能通用操作系统开发,研究建立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加强科研和行业开放数据平台、模型训练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引领的科研范式变革,加速实现更多前沿科技创新突破。
完善“人工智能+”的系统设计,科学谋划重大应用场景开放。需以人工智能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加强对“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的统筹谋划,在数字金融、无人驾驶、智能工厂、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慧供应链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规划开放一批显示度高且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典型应用场景。可更好发挥重大场景开放引导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场景创新,提升智能技术供给和场景应用需求互为促进的创新能力。以场景应用为纽带,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汇聚技术、算力、数据、资本和人才等要素资源,推动人工智能研发企业与政府部门、产业界和科技界深化合作,构建协同合作的开放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生态。
加快推动产业智能化转型,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重点支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产品运维、仓储物流和安全生产等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化改造,探索“大模型+机器人”在工业领域的协同应用;支持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接入智能家居和智能穿戴等新产品,培育智能消费。聚焦新型智能交通和物流,有序推进无人驾驶汽车、无人飞机和低空交通工具试点,探索发展无人智慧仓储物流业。聚焦智慧农业、智慧医疗、智慧金融、智慧教育和数字文娱等,打造基于人工智能的数字产业集群,培育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智能经济新范式。
构建高效数据流通体系,加快构建互联互通、高效便捷、包容普惠的智能基础设施体系。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利用制度,加大政务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力度,完善数据流通监管,鼓励商业数据信托发展、数字资产登记、数据产品开发,多渠道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加快建设多层次数据空间,统筹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地区整合,建设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健全完善电算一体化布局,引导东西部加强算力对口合作,强化西部地区算力利用。布局实施主要城市和国家算力枢纽节点间超大规模宽带互联工程,加快推动基础通信网络向“云边端一体化”的智能算力网络转变。健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提高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的可达性包容性普惠性,确保中小企业和广大群众能用得上、用得好、用得起。
健全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深化高校学科建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布局调整,推动设立更多“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加强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和研究开发人才培养。重点面向传统行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工人培训,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面向全社会,尤其是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加强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的普及教育。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构建智能向善、风险可控、平等参与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人工智能发展的风险挑战是面向全人类的,凸显了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现实紧迫性。要为人工智能发展确立合乎人类基本价值共识的发展目标,建立人工智能分类分级制度和伦理审查制度,健全适应各自国情的系统性风险监管体制机制,实施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发展负责任的可信人工智能和安全人工智能。同时,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合作,保障各国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机会平等。
以科技赋能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深度应用于文化领域,催生出众多体验式应用场景,受到消费者热烈追捧,进一步激发文化产业的业态创新。科技是文化建设的驱动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势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与科技相生相促。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硬件’和‘软件’全面升级,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以科技赋能文化,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能够为文化发展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夯实创新链和产业链基础。
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赋能,文化和科技的融合为科技在文化产业发起创新驱动的质量变革提供了有益探索,为文化创意产出提供新的创作方式和产品形态,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组织方式和运营方式发生变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就要着力攻克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高质量原创内容匮乏、产业体系不够健全、市场要素流通不畅等问题。为此,必须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确保文化与科技融合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发力,持续推动技术在文化产业内容生产中的应用,构建“文化+科技”创新生态圈,提升文化产业集聚度,促使科技转化为文化企业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坚持打造知识密集型服务支撑矩阵,拓展创意驱动的市场化可持续盈利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满足大众对高品质文化创意产品的需求。
打造知识密集型服务支撑矩阵,以科技赋能文化产品的内容创作。知识密集型服务可以理解为以知识和技术创造附加值的服务。技术以服务的形态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景,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提供新的手段。深度学习模型支撑起一站式多媒体解决方案,实现“文生图”到“图生视频”的无缝衔接,从而简化了文化创意产品内容的创作过程;提供智能建议的多模态交互界面满足创作者的特定需求,及时解决创作者在内容创作中遇到的问题,使创作者的能力得到增强;人工智能助手辅助生成标题、大纲、脚本等基础创意工作,让创作者更专注于高水平内容创作;智能化客户调研平台能够记录和分析用户反馈,助力产品内容优化。应提高数字时代关键技术和工具的自主性,提升文化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文化创意领域的应用,探索文化创意产业与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和吸纳机制,建立涵盖后备人才、深谙文化创意产业规律的商业运营人才和全球顶尖的高端文化创意人才梯队。打造走向国际的精品力作,建立文化创意交流平台,推动动漫、网络文学、短视频、游戏等具备比较优势的文化创意产品出海。
拓展创意驱动的市场化可持续盈利模式,提升科技要素在文化创意产品利润增长中的作用。传统的文化创意产业空间通常依靠租赁收入维持运营,数字技术兴起后,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加速向文化资源串接能力更强的文化数据服务平台转变。这意味着,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内的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度提高,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协作水平得到增强,文化创意企业间的交易成本降低,更多元化的运营方式应运而生。应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市场化运营的政策引导,创新文化创意产业的盈利模式。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构建商业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吸引优质科技企业入驻,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高品质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活动策划、品牌营销、托管运营等服务。文化创意企业围绕自身业务优势打造在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和核心业务等方面的竞争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涉足新领域和推出新产品。搭建电商营销渠道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风险,多渠道讲好品牌故事,积极探索内容授权、会员制服务、定制化产品、数据服务等盈利模式。
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科技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动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励文化创意主体的创新行为,促进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提高文化创意服务的可贸易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完善数字技术条件下文化创意产品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授权效率,健全专利执法保护机制,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等措施。对文化创意产品版权进行清晰产权界定,保障文化创意资产的切分、衍生和组合。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保护文化品牌和驰名商标。提高文化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文化创意产品知识产权的意识,为企业内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和保密条款提供专业协助。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不断满足大众需求。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文化艺术的传承创新插上了翅膀。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同度,符合消费者体验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才能得到广泛接受。应充分运用新兴科技手段,搭建文化创意产品新型消费场景,满足大众对文化产品的个性化需求,释放文化创意产品消费活力。推动沉浸式文化体验业态发展,满足不同消费者需要,在与特定消费群体建立情感纽带的同时增加产品曝光度。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模式,加强在线话题讨论与在地场景体验的平台建设,打造地方特色文化IP。把握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新机遇,聚焦文化创意产业的业态融合与载体创新,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专属金融服务,推动文化创意产品迭代升级。
数字化让城市“更新”
数字化既是重塑城市肌理的“新基建”,更是连接历史与未来的“新纽带”。从以人为本的价值底色,到产城融合的产业升级,数字化正以多维度、多层次方式为城市更新注入澎湃活力。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当前,随着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城市更新已从建筑修补转向生活方式、治理模式、产业生态的系统性变革。数字化既是重塑城市肌理的“新基建”,更是连接历史与未来的“新纽带”。从以人为本的价值底色,到产城融合的产业升级,数字化正以多维度、多层次方式为城市更新注入澎湃活力。
城市更新的终极目标是服务人、提升幸福感与归属感。数字化以其独特禀赋,践行着“科技向善”理念,为城市更新打上鲜明的人本底色:智慧灯杆自适应调光,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精准引导,AI跌倒监测与无感呼救守护安全;杭州市“城市大脑”通过实时交通流量分析,优化公交线路与信号灯配时,显著缓解了“出行难”问题。数字技术精准捕捉民生需求,实现“民呼我应”。同时,数字化为历史文化保护注入新动能,例如西安市借助AI与VR技术“复活”唐代长安城,让游客在仿古建筑群中沉浸式感受盛唐的市井繁华;广州老城墙利用3D激光扫描完成数字存档,为后续修复提供“数字档案”。这既守住了城市记忆的根脉,更极大提升了城市文化软实力,让市民在数字光影中触摸历史厚度,增强文化认同与自信。
数字化还为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支撑,推动城市治理从粗放式、经验型向精细化、智慧化跃升。以上海为例,通过统一的城市数据中心,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源数据实现汇聚、治理与共享。城市运行“一屏统管”,交通拥堵、积水内涝、公共安全事件实时预警,辅助政府精准决策,大幅提升治理效能。在智慧社区建设方面,北京回龙观社区引入智慧门禁、人脸识别系统,并部署无人配送车,为居民构建“最后一公里”的智能服务体验;在智慧城市领域,深圳市通过智慧停车系统有效缓解“找车位难”问题,杭州市推广智慧路灯实现节能降耗,上海市建立碳排放监测平台助力“双碳”目标,使城市更新更绿色、更高效;在智慧政府层面,广东“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集成超过2000项民生服务,实现高频事项“指尖办理”,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社保查询、医保支付、公积金提取等多项政务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数字技术推动政府职能向服务型、透明化、高效率转变,为城市更新营造了优质的制度环境。
城市更新也是空间与产业的同步焕新,数字化为其注入强劲动能。智慧景区通过线上预约、智能导览及VR/AR沉浸体验提升承载力与满意度,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推出“数字故宫”小程序,游客可在线预约门票并享受AI导览服务,日均服务游客超10万人次,大幅提升了游览体验和景区管理效率;西安“长安十二时辰”用数字光影还原盛唐场景,引爆文旅消费;数字文创如NFT藏品、线上文博展览拓展消费边界,杭州“宋韵数字长卷”项目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限量数字藏品,上线24小时即售罄,带动线下博物馆客流增长35%。数字化更推动了存量空间的转型,老旧厂房依托云计算中心、5G网络、工业互联网平台升级为数字产业园,吸引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企业入驻,实现“盘活空间+培育新增长点”双赢。例如,上海杨浦区“长阳创谷”将老厂房改造为数字产业园区,已集聚200余家科创企业,年产值突破50亿元;数字孪生技术通过模拟社区人口、交通与公共服务,助力规划者精准预判功能混合比例,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产城人文融合社区”。
综上所述,数字化赋能城市更新是一场关乎城市未来的深刻变革。其以人为核心,为城市注入温度;以数据为驱动,为治理增效;以产业为依托,为发展蓄势。只有牢牢把握数字化的引擎,坚持以人为本、智慧引领、产业为基,方能在城市更新的壮阔画卷中,绘就出承载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新图景。
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这一重要论述为信息化条件下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伴随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的迭代升级,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工具的广泛应用,文化领域治理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应掌握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治理新方式,不断提升治理本领和能力,更好应对新形势下文化领域治理的新难题,努力提高治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意义重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并将“建成文化强国”纳入2035年总体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第8期《求是》杂志刊发的重要文章《加快建设文化强国》中强调:“建设文化强国,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复兴大业,事关提升国际竞争力。”信息化对文化领域治理的影响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既带来治理效率的提升和文化活力的释放,也是破解文化安全、数字鸿沟和治理能力滞后等难题和挑战的有效方式。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文化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程。
为文化领域治理赋能增效。首先,以信息化技术优化文化领域的治理模式,是提高文化领域治理效能的有效方式。通过技术赋能、场景延伸、多元主体参与的途径,有效地推动文化领域治理模式从“粗放管控”向“精准服务”转换,形成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推动全社会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其次,有利于提升文化领域治理效率。通过大数据库、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对网络文化产品开展及时分析监控,能够在问题出现苗头之前,预先作出研判,极大提高文化安全管治效能。例如,采用数据库技术,运用加密技术将数据分布在不同区块,对数字文物交易、非遗传承等作品版权登记、流转路径全闭环追溯,及时有效抑制文化盗版侵权等行为的发生,提高文化风险防控效率。再次,在科技力量的推动下,文化领域治理范围实现从局部向全域、从单一向系统、从国内向国际的拓展,形成信息化条件下文化治理新格局。从传统线下的剧院、图书馆等场所扩展至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创作社区等虚拟空间,实现了文化传播突破物理时空界限。从治理对象集中于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延伸到包括创作、传播、消费与衍生开发在内的新兴文化业态,实现文化多领域协同发展。从区域治理向全域协同联动升级,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弥合城乡文化服务差距。从国内治理向国际参与延伸,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抵制文化霸权与历史虚无主义等意识形态渗透,既维护我国文化安全又促进人类文明共同繁荣。
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供给正在从“缺不缺”、“够不够”向“好不好”、“优不优”不断升级转变。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区域化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强,这对我们的文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高水准的文化治理能优化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信息化、数字化的高水平文化治理,能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构建线上线下贯通、立体覆盖的文化供给体系。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等为引领的新型文化业态。另一方面,高水准的文化治理进一步健全文化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化治理不断优化治理结构,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各类文化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探索更高效率的文化产业运作方式和文化产品供给服务模式,不断激发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创新活力。伴随文化领域治理进入信息化时代,高效的治理方式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有效打击网络文化乱象、破解文化领域治理难题。新时代的文化领域治理,亟需运用信息技术统筹做好文化资源的有序流动、有效配置和有效监管。当前,随着AI(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新型技术飞速发展,文化领域治理面临新挑战。大数据精准推送,可能导致文化同质化、群体对立极端化。数字鸿沟加剧文化治理失衡,区域间文化数字化进程滞后,导致治理标准难以统一。深度伪造技术滥用,挑战文化真实性。例如,AI换脸、影视剪辑等伪造技术被滥用,催生网络黑话、低俗文化、虚假新闻等不良现象的发生,造成跨境数据流动与监管冲突。信息化条件下,一些自媒体平台传播偏好短、平、快内容,导致主流价值观的叙事被娱乐化、情绪化的碎片信息取代,主流媒体舆论主导地位被削弱。伴随信息化治理快速发展,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来提升内容把关的质量,有效防范技术滥用、信息失真等乱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安全风险的防控。
二、深化对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的规律性认识
针对互联网时代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前所未有”来概括,即“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影响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是其他科技成果所难以比拟的。互联网发展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带来的变革是前所未有的,给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带来的深刻调整是前所未有的,给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带来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给不同文化和价值观念交流交融交锋产生的影响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应深刻把握信息化时代文化发展规律,提升治理本领,更好应对新形势下文化领域治理的诸多新难题。
文化产品向互联网、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数智科技转化,治理要求高。当前,数字技术带来文化生产重大变革,文化生产进入到以新技术为基础、以新业态为引领、以新政策为约束的新阶段,以数字化、融合化、体验式为特征的新型文化消费成为消费领域的热点和亮点。大数据、大模型、沉浸式感知交互等创新技术的不断迭代和发展,实现了传统文化的数字化“新表达”,以生成式AI(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渗透到文化生产全过程。文化生产创作的边界不断拓宽,数据等成为重要生产要素。这些由重大技术突破或巨大社会需求带动产生的文化产品,极大丰富了新型文化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交网络、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形式不断涌现,产生各种新问题,需要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清晰界定信息化条件下的各类文化活动的内容标准和传播边界。同时,需要加强制度性规制,推进文化领域的信息化标准建设。例如,伴随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的制作手段、表演形式、演出内容、观众体验等都有了全新变化,迫切需要加快完善与之相匹配的知识版权保护、文化内容审核等法律法规体系,以防范恐怖、暴力等不良文化元素的泛滥。
文化的传播更加方便快捷,审核难度增大。从文化领域治理的范围看,信息化条件下文化传播的时空限制被打破,治理边界不断延伸,治理范围从线下场景拓展到了线上的虚拟空间,涵盖了各类网络文化创作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和视频分享平台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文化的表达和形式更加多样化,社交媒体平台、视频分享平台和知识分享平台等都在持续不断地产生着各类文化信息。面对文化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传统人工审核已难以应对,要求我们改变以往路径依赖,由传统的人工审核扩展到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人工智能审核、大数据监控和分析等。通过人工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对文化信息的快速筛选和过滤,标记出其中可能存在问题的信息,再由人工进行精准复审,以人机协作审核提升效率和准确性。
广大网民和自媒体既是文化消费者也是生产者,治理的复杂性强。凭借互动强、更新快、传播广等特点,自媒体吸引了大量用户。在信息产业市场快速发展、技术持续迭代升级的大环境下,广大网民不仅是文化上的受众和文化消费者,同时也是文化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广大网民特别是自媒体同样是文化领域治理的参与主体,需要提升其辨别不良、不实文化信息的能力和自觉抵御消极文化侵蚀的能力,提升在信息化环境下传播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能力。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和短视频平台传播力的不断增强,自媒体失真信息更难分辨,给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加强自媒体管理需要持续用力。例如,有的自媒体设置虚假身份吸引流量,有的蹭炒社会热点,还有的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类似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网络空间是社会公共领域的延伸,治理网络乱象需要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问责机制,督促各互联网平台企业以身作则、尽职履责,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三、创新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需要科学把握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变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打造防控键条,不断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新途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这里最关键的,就是必须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原则落实到位。”党的领导能够为文化领域治理的正确方向提供坚强保证。在信息化条件下,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必须坚持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文化工作理念、基本方针以及党的文化战略、文化政策等融入文化治理中,使信息化背景下的文化创作、文化传播和文化内容审核等各个环节更好体现党的意志。同时,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营造出一个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确保文化领域坚守正确的价值取向,彰显正能量,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的精神文化需求。
健全制度机制,培育文化创造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清晰界定信息化条件下各类文化活动的内容标准和传播边界。一方面,完善文化法治制度,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等法律落地实施,健全创新激励机制、保护制度、数字版权管理制度,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新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鼓励文化主体借助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发展文化内容和文化形式,增强文化产品的创新性和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服务供给。完善文化建设的制度设计,充分激活文化市场活力,为建设文化强国持续注入动力。
打造防控链条,筑牢文化安全防线。采取技防、标准、制度三维联动的方式,对文化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流程管控。一要建立文化安全预警机制,强化对文化安全风险的防范。加强网络文化安全的实时监管,打击网络文化盗版和不适宜信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文化利益。二要打击违法,大力实施“清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生态突出问题,做到严厉打击和引导规范并重,乱象治理与权益保护并举,更好提升网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加大对网络水军、“自媒体”乱象、短视频沉迷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力争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生态优化。三要形成制度约束,完善文化领域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共同管理机制,明确文化部门职责,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推动文化产业规范中创新、安全中繁荣。
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加强自我管束。文化领域的治理,不仅是党和政府部门的事,文化企业也要履行好自身责任,自觉遵守文化政策和规定,提升自我管理和约束意识,使文化创作和传播的内容符合主流价值要求。对于文化创作者和传播者,既要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优质文化创造和传播的能力,也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引导文化创作者和传播者树立守法经营理念、遵循商业道德伦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数字技术赋能县域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并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作出专门部署,标志着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的纵深推进阶段。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正在重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县域作为联结城乡的战略节点,以数字技术赋能县域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激发乡村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途径。
发展农业品牌,增强农产品数字化营销能力
农业品牌是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农业品牌的影响力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组织开展三批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培育计划品牌总数达到226个,涵盖粮油、果品、畜禽、蔬菜等多个类别,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竞争力强的农业品牌精品深入人心,带动了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农业品牌建设的方向和重点。以品牌建设促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就是要以精品品牌培育为引领,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抓手,以核心授权企业和产品品牌为基础支撑,推动农业品牌由小、散、弱向大、精、强转变,有效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数字经济时代为农业品牌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新业态,能够有效增强农产品的数字化营销能力,拓宽品牌流通渠道,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因此,基于数字平台的数字化品牌营销是推动县域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关键抓手,有利于以县域为中介整合乡村和城市的农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在县域地区实现规模化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增强县域农业整体竞争力。
发展农业品牌,增强农产品数字化营销能力,一方面,要依托县域地区的地域特色培育特色农产品。相比城市和乡村,县域具有更为丰富独特的自然资源,在土壤、气候、水源等自然条件方面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稳定特征,为培育特色农产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域内的农产品品种、种植养殖技术、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展开深入调研并进行详细评估,筛选出具有县域代表性的特色农产品,推动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另一方面,应借助数字技术不断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活动,结合本地区县域、乡村特色展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过程,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文化价值。现阶段,农产品网络销售已经形成一定规模,通过优化流通和分配环节有效地降低了物流成本,在提升农产品销量的同时,也增强了农业品牌的影响力。电商平台的大数据推荐功能有助于精准匹配用户需求,提高特色农产品品牌的营销精准度。
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
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指出,“着力夯实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乡村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村地区高速稳定网络全覆盖,也要加强电力、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中的应用提供全面支撑,还要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通过建设现代化冷链物流系统,保障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通过构建完善的快递配送网络,实现快递进村,促进农产品和农资高效流通。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通过建立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共享,一方面能够让县域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价格动态,合理安排生产销售计划,从而有助于减少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另一方面能够让农产品物流运输企业优化运输路线和配送方案,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进而有助于将农产品利润更高比例地分配给农户。
依托数字技术创新农资流通服务模式。农资流通服务的核心在于提高农资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农资电商平台,农资供应商直接向农民销售农资产品,有效减少流通环节的物流成本,降低农资价格。同时,农资电商平台提供农资产品信息、技术指导等服务,可以帮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农资产品的溯源和质量监管,能够确保农民购买到质量合格的农资产品,同时结合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开展农资配送上门服务,可以切实提高农资流通的便捷性和时效性。
突出乡村文化特色,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乡村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传统手工艺、民俗文化等,数字技术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三维扫描、建模等技术对乡村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修复和展示,能够实现乡村文化遗产的永续保护和广泛传播;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开发创新应用场景,能够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体验,促进文旅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突出乡村文化特色,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一方面,应创新开发数字文旅特色产品。深入挖掘县域地区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景观等特色元素,找准其核心价值与魅力所在,为数字文旅产品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综合运用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融合县域特色文化元素,大力开发具有强互动性的文化旅游产品,通过线上游戏、数字解密等方式为游客提供沉浸式游览体验。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数字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构建“大数据分析+短视频平台”的精准营销体系,深度挖掘游客行为数据与消费特征,实现对游客消费偏好的精准画像,为县域文旅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依托县域文旅大数据中心,搭建城乡文旅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文旅资源要素高效流动,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技术赋能。立足地方资源禀赋,依托数字艺术平台,打造“数字文旅+演艺”“数字文旅+红色文化”“数字文旅+历史文物”等新业态,同时建设县域新媒体内容数据库,通过数字化手段全面提升县域文旅产业品牌影响力。
牢牢把握数智技术创新发展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们应当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安全作为底线要求、把普惠作为价值追求,加快推动网络空间创新发展、安全发展、普惠发展,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作为数字化、智能化有机融合而衍生的科技新形态,数智技术是在数字化基础上对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是促进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量。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全新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持久动能。
一、数智技术创新发展带来新的战略机遇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时间、空间和人们认知范围,人类正在进入一个‘人机物’三元融合的万物智能互联时代”。只有把准数智技术融合发展的时代脉搏,才能抢抓数智技术发展机遇,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近年来,我国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数字化已经深度融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家治理、百姓生活等各个环节。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2017年,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此后几年成为报告的一大关键词。202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人工智能+”上升到行动层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无论是“互联网+”行动,还是“人工智能+”行动,都是我国把握数智技术创新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数智技术赋能作用的重要部署和战略举措。当前,数智技术深度应用于各个场景和生产流程,在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数智时代以数据为核心要素、智能技术为驱动引擎,正在重塑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形态,重建底层逻辑,进而推动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生产工具的智能化、数字孪生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机协作模式的逐步成熟等一系列生产范式的转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更加高效的生产模式。二是数字经济成为核心驱动力。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改变了传统的农业和工业二元经济结构,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的兴起,不仅丰富和完善了社会经济发展结构,也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引擎。
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供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一万亿元增加到二万八千亿元,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首位。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量子信息、核电技术、新能源技术、大飞机制造、生物医药等取得重大成果”。我国依托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起包括技术、产业和治理在内的多维发展模式。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以制度创新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程度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紧紧抓住技术变革机遇,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在科技创新尤其是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发展和应用中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作为全球科技创新重要一极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数智时代的科技范式革命,正以“去中心化”、“网络效应”等特征重塑全球竞争规则,我们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致力于让科技更好地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福祉。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作为驱动国家发展的两大核心引擎,以不可分割的联动效应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构筑起坚实的战略支撑。未来随着数据要素确权、科技伦理治理等制度创新的深化,“双轮驱动”的乘法效应必将得到进一步的释放。
二、数智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大势所趋,也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依靠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实现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当前,数智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也为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开辟了新路径。
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当前,我国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爬坡过坎的重大关口,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的任务依然繁重。必须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不断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促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先进生产力形态的生成。一方面,进一步提升社会生产要素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实现既有生产要素从量的增加到质的飞跃。运用数智技术的算法优势、数据资源以及智能模型等,全方位赋能生产者、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对象的提质增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优质要素供给。另一方面,推动数智技术与原有的场景逻辑和业务逻辑深度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撑。在生产要素的组合配置过程中,充分运用数智技术的科学定位与精准匹配机制,合理分配生产力资源,以数据驱动资源配置、以智能技术突破效率边界、以平台整合实现全局优化,推动生产要素的数智化配置从单点突破进入系统整合阶段,增强要素配置的精准度和资源利用的适配性,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运用数智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完成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变,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国家战略所系。在传统产业的发展转型中,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底座、绿色化为导向、创新化为内核,结合政策引导、科技赋能和生态协同,通过数智融合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流程、创新商业模式以及提升产业链韧性,实现提质增效和降本降耗。在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充分发挥数智技术驱动创新的效能优势,释放更多发展潜能;强化数智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重点科技发展领域,优化产业链、提升竞争力,构建“高科技、高效率”以及“指数级增长、颠覆式创新、生态化竞争”的发展模式。从全球产业链重构到国内“双循环”战略深化,从科技创新突破到绿色低碳转型,以数智技术重塑产业生态、革新商业模式,为数智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转化以及行业间的交流合作提供制度支撑,从而形成更具韧性、更富活力、更可持续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的需要和呼唤,是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时代声音。数智技术的创新发展以数据要素为基础、智能算法为工具,有利于从能力、效率等维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以算法治理重构服务范式、以数据流动打破信息孤岛、以智能决策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数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的构建与运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化、高效化、便捷化。依靠科技创新建设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更多产业迈上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新赛道”。数智技术在发展中必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聚焦重大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人口老龄化等重大民生问题,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的优势,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之基。例如,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和教育方面,加强普惠和公共科技供给,发展低成本疾病防控和远程医疗技术,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普惠共享,进一步完善推广AI(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5G远程手术以及重大疾病的大数据筛查预警等措施;发展信息网络技术,消除不同收入人群、不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努力实现优质文化教育资源均等化,进一步挖掘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以及MR(混合现实)等数智技术在教育普及以及知识传播中的潜力,等等。
三、数智技术创新发展的价值旨归
近年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等新特点新情况,正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数智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带来全新机遇和巨大变革的同时,也催生了诸多风险挑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新动能,使其真正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引擎,就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协调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数智技术创新发展更加健康安全、可靠可控。
确保数智技术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引领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朝着正确方向发展”。数智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发展和应用过程中需要正确引导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效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和作用,将数智技术的发展应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现代化建设战略全局,优化顶层设计,全面、系统、科学制定数智技术发展的总体框架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以数智技术的价值理性统摄工具理性,既要遵循科技发展规律,更要确保技术革新始终服务于国家战略全局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积极构建和完善技术伦理框架,统筹技术创新与伦理规则,避免陷入“技术异化”陷阱,同时完善法律体系与合规治理,明确数智技术的法律边界,既保障技术创新的活力,又防范技术失控的风险,实现数智技术发展与国家战略、社会伦理、法治文明的契合与同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可持续的科技力、源动力。
以数智化转型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随着数智技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度嵌入,数智化转型正在重塑社会治理的底层逻辑,推动治理效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当前,社会治理的数智化转型已经不是简单的技术升级,而是治理方式、治理结构和治理效能的全面迭代,突出体现为数智化转型推动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等。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的作用,改进国家治理方式、流程以及形态,形成数智转型与社会治理良性互动,让数智效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方面,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通过一体化数据平台和一网统管系统等智慧应用,有效贯通治理层级、整合治理要素,推动向“系统化治理”升级;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以及区块链等数智技术的应用,提升治理主体的认知能力,实现治理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科学治理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智能化进程。根据现实需要不断拓展数智技术的应用领域和范围,以数据和算法为依托,不断优化决策流程、提升治理效能、降低治理成本,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在数据算法与人文关怀交织、治理效率与服务温度并存、社会秩序与科技革新共生的社会治理图景中,加速迈向“数智治理”新阶段、形成社会治理新范式,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增强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今年以来,又有多家银行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服务银行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已成为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手段。金融科技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科技与金融平台机制的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成本、增强普惠性并创造新商业模式的产业形态。它能通过技术手段解决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流程繁琐、覆盖不足等问题,推动金融体系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演进。
当前金融科技行业正处于规模扩张与技术深化阶段:一是市场格局分层化,主要参与者包括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与新兴科技公司,分别聚焦消费金融、产业金融及技术输出领域。二是技术应用场景化,金融科技逐渐从支付、信贷向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实体经济领域延伸,高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多维层面展开应用。三是政策支持体系化,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以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从健全科技治理体系、夯实数字基础底座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快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科技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效率、赋能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金融科技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如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化供应链管理模式,降低运营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给上下游企业,并利用风控技术提升供应链金融安全性,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产业链整体韧性和竞争力。
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场景,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场景化、定制化和协同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满足了不同行业和场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质效。通过赋能供应链金融,使金融机构与产业互联网深度融合,为制造业等实体经济提供了数字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