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在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的检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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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在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的检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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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怀着万分愧疚和沉重的心情,站在这里就我镇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作深刻检讨。近期以来,我镇信访维稳形势严峻,各类矛盾纠纷频发,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问题,给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大局添了乱、拖了后腿。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们在工作中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辜负了县委、县政府的信任和全县人民的期望。下面,我从六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和检讨。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政治站位不够高远

我镇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我们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在应有的战略位置。

(一)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未能入脑入心

理论学习是提升思想认识的重要途径,然而我们在这方面却存在严重不足。学习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对上级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缺乏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学,学习时心不在焉,满足于念了、看了,却没有真正去理解、去领会。学习内容不系统,碎片化严重。没有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学习零散无序,不成体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熟练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学习效果不明显,学用脱节。学习后没有进行深入思考,没有将所学知识与我镇信访维稳工作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未能做到学以致用。

(二)政治意识有所淡化,缺乏敏锐性

信访维稳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但我们却对此认识不足。对信访维稳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不清。没有深刻认识到信访维稳工作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把它当作一项普通的行政工作来对待。对信访问题的政治影响研判不足。在处理信访案件时,只看到问题的表面现象,没有从政治高度去分析其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和社会影响,缺乏政治敏锐性。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不力。在落实上级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没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三)大局观念存在欠缺,未能统筹兼顾

信访维稳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但我们却缺乏全局意识,工作中顾此失彼。只注重局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往往只考虑本镇的局部利益,没有站在全县的大局出发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部门之间协调不畅,各自为政。镇内各部门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对长远工作谋划不足,急功近利。只关注眼前的信访案件处理,没有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长远规划和部署,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导致一些潜在的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化解。

(四)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

在信访维稳工作中,我们部分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重不足。面对复杂问题不敢碰硬,畏难退缩。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案件,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怕担责任、怕惹麻烦,采取回避、拖延的态度,导致问题越积越严重。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敷衍塞责。没有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的信访诉求处理不及时、不认真,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墨守成规。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思路陈旧,方法单一。

二、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执行力度存在欠缺

好的政策和措施,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发挥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我镇信访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度严重不足,导致工作成效不佳。

(一)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形同虚设

制度是工作的准则和保障,然而我们在制度执行方面却存在诸多问题。对制度缺乏敬畏之心,随意变通。部分干部将信访维稳相关制度视为可有可无的摆设,在工作中随意违反制度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事,导致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在落实信访维稳制度时,不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去做,而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对违规行为惩处不力,难以震慑。对于违反信访维稳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严肃处理,惩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制度的权威性受到严重挑战。

(二)任务推进不够扎实,流于形式

在信访维稳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我们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工作部署多,具体落实少。对于上级安排的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只是开个会、发个文件进行部署,没有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措施,导致任务难以落地生根。表面文章多,实际成效少。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过于注重形式上的东西,搞一些花架子,而对实际工作效果关注不够,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临时应付多,长效坚持少。往往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突击,采取一些应付措施,检查一过就恢复原样,没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工作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督导检查不够到位,缺乏实效

督导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我们的督导检查工作却存在诸多不足。督导检查不经常,时断时续。没有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督导检查时有时无,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导检查不深入,浮于表面。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只是走马观花,听听汇报、看看材料,没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导致一些问题被掩盖。督导检查不严格,奖惩不明。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没有进行严肃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也没有进行表彰奖励,难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各自为战

信访维稳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但我们在这方面却做得不够好。部门之间沟通不畅,信息闭塞。各部门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导致一些工作重复开展,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职责划分不清,推诿扯皮。由于对各部门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在遇到问题时,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不愿承担责任。联动机制不健全,协调困难。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联动机制,在处理复杂信访案件时,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协调难度大,影响了问题的解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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