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主持词暨总结讲话
2.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
3.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主持词暨总结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有关县区党委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总结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审议全面依法治市有关文件,安排部署下步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传达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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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第二项,书面听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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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第三项,请4个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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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同志传达了中央、省委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充分学习领会,并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本领域、本系统法治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两县两区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述法,介绍了各自的典型做法,也分析了自身的不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会后,依法治市办要将述法材料转发至各县(市)区互相交流和借鉴,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靠。
2024年以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发实施方案,汇总任务清单,各项职责落实到人,12项主体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依托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理论中心组会议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原文原著原理学习,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累计学习法律法规36部,各级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658次。二是坚持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举措,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效逐步提升。市、县、乡三级共1124个单位的4715名领导干部全部完成述法考核,考核覆盖率100%。聚焦主体工程,评选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及项目6个,所有县(市)区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80%以上任务,以评促建效果显著。开展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创新运用督察“回头看”方式督办问题整改,确保真督实察,真抓实改。三是坚持常抓长治提升法治质效。注重发挥立法“直通车”和立法专家“外脑”作用,健全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相关制度,立法基础得到有效夯实。全市范围组织综合执法及联合执法检查1.6万余次,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43个,新增执法人员522人,推动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坚持一以贯之维护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法院系统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清算组(管理人)机制,盘活资产6959万元,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1.93万件。检察系统加强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公安系统着力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流程,接受移送案件线索141件,立案105件,调解治安案件3137起,各类矛盾纠纷9309起。五是坚持一如既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实现便利化,市本级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事项102项,汇聚证照信息近375万条,电子证照人工抽检通过率100%。建立全市经营主体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累计注册企业42万余家,本地平台授信企业1138家,授信金额557亿元。六是坚持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市县两级高质量完成省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我市成为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首批试点,并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专班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300场次,受众群众71万人次。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可以看出,这一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一些进步,但实事求是讲,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治专业人才相对短缺,法治工作力量薄弱,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推进不均衡,仍需进一步夯实。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刚刚结束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纳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环节,我们要紧盯上级要求,切实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四个体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好本系统、本领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市办要健全完善机制、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市级法治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做好省级法治督察迎检工作。
二要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法治领域改革进程。依法治市办要对照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任务清单中的目标内容,协同各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举措,有序推动机制制度改革、立法领域改革、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司法领域改革、法治社会建设领域改革、人权法治保障领域改革、涉外法治领域改革、法治保障领域改革等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任务台账、问题销号管理等方式实时掌握改革进展与成效。全市上下要牢牢把握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领域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与实施,确保法治领域改革成果最终惠及全市人民。
三要围绕中心大局,贯彻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各级各部门要通力配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改革发展稳定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地域特色立法,多注重开展“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快物业管理、城市排水等领域法规修改进程,积极开展档案管理等方面法规立法前的深度调研,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