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讲话1
我们即将迎来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作为我市历史最悠久的民办初中,荣智自建校之初就将“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作为办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2004年,在荣智召开全市依法办学现场会。现场会上,与会的专家、领导都对荣智法制意识强、法制观念深入师生心中而倍感欣喜。
如果说,十年是一个里程碑,那么,我们默默奉行了25年的被社会各界认为是高悬在荣智人头上的大法——《“五要五不准”》就是让我们走得更坚定长远、更光明磊落的重要法宝。它要求我们敬业爱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歧视、排斥后进生;它要求我们合力育人,不准破坏学校或他人声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它要求我们廉洁施教,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馈赠;它要求我们上好每一节课,不准随意丢课、串课、减课和不备课上课;它要求我们认真批改作业,不准不批、错批、漏批或只批不改。这些荣智的“大法”正如我国的宪法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维护了荣智教师在当今社会高尚的师德尊严,让老师远离功利、远离浮躁,葆有荣智师者独立之精神;又让荣智教师不断反躬自省、慎独修身,时刻提醒自己,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正是这样的一批老师,能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体现宪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他们能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而不论这个学生多么调皮,多么有个性;他们能公正对待任何一件事情,哪怕这件事与自己的利益多么相关,多么令人牵挂;他们能公开对待自己身上的任何不足,哪怕这种不足让自己多么痛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在阳光下晾晒,才能有阳光般的品质。学校认为,这才是荣智教师应有的风范;而这种教育的原则,不在于传达什么指令,而在于在遵循原则中引导学生成为光明磊落的人。唯有如此,“红黄蓝事件”与“大兴区火灾”这些漠视生命、漠视法规的事件才不会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