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目标 紧扣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通过规范化选举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治理体系。明确民主选举是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的基石,为村级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重大事项提供组织保障。
核心原则
党建引领原则:村党组织全程主导选举委员会组建、候选人资格审查及选举监督,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地。
依法自治原则: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乡村实际细化选举流程。
阳光透明原则:全面实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嵌入选举全过程。
第二章 当前村级选举的突出问题与制度应对
熟人社会干扰对策
推行“跨村联选监督制”:由乡镇党委统筹,相邻村庄交叉派驻监督员,规避宗族势力操纵。
建立“候选人履职承诺公示”:要求参选者签署《乡村振兴专项承诺书》,明确产业带动、环境治理等任期目标,接受村民质询。
程序规范性缺失治理
引入“数字化选举平台”:采用人脸识别电子投票系统,同步公开计票数据,解决流动票箱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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