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党委(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最新会议精神,全面分析当前我乡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深化的动员会,也是一次任务再明确、责任再压实的推进会。刚才,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县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清醒认识新阶段的使命与挑战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这代人肩负的历史使命。回望过去几年,在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乡域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亲们的腰包更鼓了,生活更有盼头了。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各级干部的辛勤汗水,饱含着广大群众的艰苦奋斗。
成绩的取得,体现在群众收入的稳步增长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2023 年全国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 16396 元,同比增长 8 . 5 %。放眼兄弟县区,有的地方 2023 年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 14 . 98 %,有的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 19787 元,同比增长 10 . 3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脱贫群众的增收步伐是坚实有力的,这也与我们乡的实际情况基本吻合。通过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和特色种养殖业,我乡脱贫户的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成绩的取得,体现在产业基础的逐步夯实上。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逐年提升,到 2023 年已达到 60 %,这为我们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乡立足资源禀赋,持续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初步形成了以食用菌、中药材、生态养殖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特别是像*村的食用菌产业项目,不仅盘活了易地搬迁安置点的闲置资源,更探索出一条“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有效发展路径,带动了周边群众稳定增收。这种“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正在全乡范围内逐步推广,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产业根基。
成绩的取得,更体现在乡村面貌的焕然一新上。 通过脱贫攻坚,我们补齐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突出短板。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稳定解决农村的道路、网络、电力等设施不断完善,教育、医疗、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是脱贫攻坚成果最直观的体现,也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直接的来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当前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深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更高、领域更广、难度更大。我们必须坚决克服 “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松劲歇脚思想,坚决摒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一是 返贫致贫风险依然存在,防线必须筑得更牢。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部分群众稳定增收的基础尚不牢固。一些脱贫户的收入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遭遇大的变故,如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意外伤残,或者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就可能出现收入骤减,甚至返贫。有的县区在排查中就发现,部分脱贫人口收入增速偏低甚至出现下降。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对 “三类户”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决不能有丝毫松懈。 二是 产业发展层次依然不高,动能必须变得更强。 我镇乡村特色产业虽然有了一定基础,但总体上还处于 “小、散、弱”的状态,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品牌效应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产业还停留在简单的种养环节,精深加工能力不足;有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不规范,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有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如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强不强”转变,培育出能够真正支撑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是我们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 三是 群众内生动力仍需激发,合力必须聚得更紧。 脱贫攻坚期内,政策性、兜底性保障发挥了关键作用。进入新阶段,更需要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和内生动力。但现实中, “等靠要”思想在少数群众中仍然存在,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整合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各方力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是我们必须持续努力的方向。 四是 工作作风和能力仍需锤炼,标准必须提得更高。 随着工作的转段,一些干部可能出现思想松懈、作风不实的问题。对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对工作的标准不高不严,满足于 “过得去”,缺乏“过得硬”的追求。入户排查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彻底,工作满足于开会发文,落实停留在纸上谈兵。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必将影响巩固衔接工作的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