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提纲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 329 日至 30 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现就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调三方面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综治中心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工作,指导综治中心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实现从无到有、从点到面,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专门意见,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遵循。 329 日至 30 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明确了综治中心建设的“时间表”,提出到今年 6 月底,把县级综治中心运行起来,牌子挂起来、平台搭起来、部门驻进来、机制建起来,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到明年,新建的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基本实现市、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

基层既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要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这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大事。据统计,今年以来,在各部门、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 31 . 5 %、 26 . 5 %;到市信访量同比下降 35 . 8 %,进京赴省访同比分别下降 48 . 3 %、 37 . 5 %。实践证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是实打实的,抓与不抓不一样,抓具体和不抓具体不一样。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适应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集中资源把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好,推动调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方面解纷资源入驻、轮驻,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要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确保绝大部分社会矛盾纠纷能够在县域得到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把握关键环节,切实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要重点在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 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挂牌标识要统一,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统一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场所选址要便利,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坚持勤俭节约、因地制宜,调配综治中心场地,确有必要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建。指导关系要明确,各级综治中心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功能布局要科学,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引导受理区要具备群众引导、综合接待、登记受理功能,设立统一接待群众的“导引台”,这是群众来综治中心办事的 第一 个环节,类似医院的“分诊台”;多元化解区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可根据需要设置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区,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设置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功能;指挥调度区要具备系统运行监测、风险预警研判、事件分类处置等功能,要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

二是 推进部门入驻规范化。物理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各部门、单位就要派员入驻并依法履职。要推动力量入驻,具体由哪些部门入驻,是常驻、轮驻还是以随叫随到等方式入驻,各县市区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目前场地情况,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法院、检察院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要发挥职能作用,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法院、检察院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要发挥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用好法学会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要规范人员管理,有关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入驻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能,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管理。入驻期间,应遵守综治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三是 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要统一受理,通过综治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依法受理后向群众发放受理告知单。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要分类流转,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由综治中心以派单模式,将受理的诉求分类导入相应办理程序,并向办理部门发放转送交办单,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要依法办理,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要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合同争议等,根据群众意愿,及时交由入驻的仲裁机构处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要积极协调入驻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入驻的法院人员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简易速裁程序的,可以通过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现场开庭审理。对二审后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事项,无法导入上述程序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信访部门受理后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通过信访程序依法办理。上述群众反映的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办理部门向当事人发放办理结果告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反馈综治中心。要闭环管理,综治中心要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配合办理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困难救助、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 推进督办落实规范化。综治中心作为工作平台,重点是要在党委领导下,在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加强督办落实。要督办理程序,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全程掌握矛盾纠纷走到了哪个程序、该程序处理所用时间、当事人是否认可、是否需要流转到下一个程序,特别是对那些穷尽各类法律手段后仍不满意的事项,要作为督办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属地依法落实化解责任。要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法定办理时限,科学设置工作节点,及时对相关入驻部门提醒、督促、催办,确保按时保质化解到位。要督化解结果,综治中心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到最后解决多少件,多少件没解决,多少件流转到诉讼,诉讼后有多少件仍然没解决。综治中心要对入驻部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

五是 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化。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要借助科技力量为解纷工作赋能。要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要强化实战应用,推动每件矛盾纠纷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依法加强数据比对碰撞,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要确保数据安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全程安全可控。

三、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方向,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一要 明确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综治中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分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综治中心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二要 加强协调配合。综治中心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部门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共同推动综治中心建设的顺利进行。例如,在信息共享方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综治中心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要 加大投入保障。综治中心建设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经费保障工作,将综治中心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系统,为综治中心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此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综治中心,提高综治中心的工作水平。

四要 强化督导检查。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综治中心建设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综治中心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事关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深化共建共治,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形成党建引领下的”五治融合”新格局,切实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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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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