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及省委办公厅相关实施方案部署,现就在全市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对本地区、本省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贯通融合为抓手,以开门纳谏、制度完善为保障,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绝对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守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价值导向,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正确政绩观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本地实践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具体安排
全市学习教育于3月初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学习研讨
1.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优先纳入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开展专题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细化推进举措,确保学习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学习教育中落实并长期坚持〕
2. 组织专题读书班学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牵头举办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中自学、领导领学、分组研讨、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省份及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切实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核心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3. 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制定专项学习计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核心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体会、明确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价值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学习教育中落实并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