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砺心崇实勇担当 明纪守廉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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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是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课题,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政绩观是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其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成败,更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当前,我们肩负着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重大职责,必须首先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我们的一切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

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要深刻认识到,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是恪守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政绩,更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赢得人民拥护的政绩。倘若政绩观出现偏差,工作就会偏离方向,甚至可能利用司法行政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源头上正本清源,牢固确立符合党的性质宗旨、符合法治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行稳致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党性原则,把牢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自觉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政治逻辑、政治考量,确保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清醒认识到,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应当是彰显党的执政理念、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绩,是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政绩。要坚决防止将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杜绝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前行。要自觉将本职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来思考和推进,使司法行政工作与党的使命任务同频共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价值、创造实绩。

(二)恪守为民宗旨,践行法治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学法,还是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无论是法律援助扶助贫弱群体,还是监狱、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改造罪犯,每一项职能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创造的政绩,应当是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浸润每一寸心田的政绩。这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要聚焦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立法民意征集、每一次法律咨询、每一桩矛盾纠纷调解、每一例法律援助案件。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关起门来搞政策、脱离实际定指标,更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亮点”、“创新”而忽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的政绩,是人民群众的口碑,是发自内心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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