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在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复盘与四季度监督执纪冲刺部署会的讲话

县纪委书记在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复盘与四季度监督执纪冲刺部署会的讲话-文库集
县纪委书记在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复盘与四季度监督执纪冲刺部署会的讲话
此内容为付费阅读,请付费后查看
20
年度会员
付费阅读

同志们:

三季度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紧紧围绕县委“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办案、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距离年底只剩三个月时间,正是决战决胜、冲刺收官的关键阶段。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算清“三季度明细账”、找准“问题突破口”、定好“四季度任务书”,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提标、再提速、再提效,为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一、复盘三季度:以实绩锚定监督坐标

三季度,我们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精准发力,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办案、专项整治等方面均有突破,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全县发展保驾护航。

(一)政治监督“不偏向”,把准发展“定盘星”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始终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不搞“大水漫灌”、不做“表面文章”,确保监督精准到点、落实到位。一是聚焦重点项目攻坚监督。围绕县委确定的“**产业园建设”“**高速连接线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12个重点项目,组建6个专项监督组,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季复盘”模式开展嵌入式监督。三季度累计深入项目现场检查48次,发现施工进度滞后、资金拨付不及时、监理责任缺位等问题23个,下发《监督整改通知书》18份,督促住建、财政等部门优化施工方案12项、加快资金拨付3.2亿元,推动**产业园3个车间提前15天封顶,**高速连接线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75%。二是紧盯政策落地成效监督。针对减税降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粮食安全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9次。在乡村振兴资金监督中,发现**镇违规截留产业扶持资金120万元、**乡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5万元等问题,均督促全额返还到位,并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基层、惠及群众。三是加强换届风气全程监督。三季度正值乡镇人大换届关键期,我们制定《换届纪律监督工作方案》,组织换届纪律宣讲28场次,覆盖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1200余人;组建4个暗访组,对15个乡镇换届选举全程监督,查处苗头性问题3起(其中拉票贿选线索1起、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2起),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二)日常监督“不缺位”,织密民生“防护网”

我们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监督重点,推动监督力量下沉,让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一是开展民生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聚焦低保救助、医保报销、养老服务、教育收费等领域,组织23个监督小组深入187个村(社区),走访群众2100余户,查处问题17起。其中,**村低保专干王某虚报冒领低保金8.6万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资金;**镇中心小学违规收取“课后服务费”23万元,督促全额退还学生家长,相关责任人受到组织处理。二是推进“小微权力”监督提质。督促各乡镇完善“小微权力”清单36项,建成“小微权力”线上监督平台15个,实现村级事务“线上公开、线上监督”。三季度平台累计公开村级财务、项目招标等信息890条,受理群众举报46件,办结42件,办结率91.3%。比如**乡**村通过平台公开集体资产租赁信息后,群众反映租金过低问题,我们及时督促重新评估,租金从每年5万元提高到8万元,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三是强化作风纪律常态化监督。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12次,检查餐饮场所、商超、机关食堂等场所68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其中,**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李某公车私用带家人旅游,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镇副镇长张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月饼、烟酒等礼品,受到诫勉谈话并退还礼品折价款。四是做好信访举报“闭环办理”。三季度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6件(其中实名举报82件),按照“归口办理、限时办结”原则,分流至乡镇纪委、机关科室办理,办结118件,办结率86.8%。对实名举报实行“受理、办理、反馈”全流程告知,回复满意度达92%。比如**村群众反映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我们快速核查,查实系村干部核算失误导致补偿款延迟发放,督促3日内发放到位,并向群众说明情况,获得群众认可。

(三)执纪办案“不手软”,敲响纪法“警示钟”

我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三季度办案质效较上季度明显提升。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三季度共立案62件,处分5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党员2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按领域划分,乡村振兴领域19件、民生领域15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域8件、其他领域20件。比如查处**镇原党委书记王某涉嫌受贿案,王某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标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150万元,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查处**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制定《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组织机关科室、乡镇纪委交叉评查案件45件,发现证据收集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2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建立“一案一总结”机制,每起案件办结后召开复盘会,分析办案思路、总结经验教训,三季度共召开复盘会28次,提升了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同时,优化办案流程,将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从60天缩短至45天,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场,覆盖干部职工800余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12项。比如针对**县直单位财务混乱问题,制发建议书督促其建立“财务支出双人审核”“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等制度;针对乡村振兴项目监管漏洞,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乡村振兴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

(四)专项整治“不松劲”,清除作风“绊脚石”

我们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靶向发力、精准施治,三季度共开展3项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制定《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公款吃喝、同城吃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6类整治重点,组织明察暗访23次,查处违规吃喝问题7起,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镇党委副书记赵某在村级换届后违规组织“庆功宴”,用公款支付餐费1.2万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公款;**县直单位股长孙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受到诫勉谈话。二是推进滥发津补贴专项清理。联合县财政局、人社局对全县86个县直单位、15个乡镇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检查,发现违规发放“加班费”“过节费”等问题11起,涉及金额89万元,督促全部清退到位,并对15名责任人进行处理。比如**县直单位违规给职工发放“年度先进奖金”32万元,清退后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乡违规发放“下乡补贴”18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组织警告处分。三是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针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APP过多、群聊过多、报表过多”问题,联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开展专项调研,排查出各类工作群126个、APP23个,督促整合工作群68个、停用无用APP9个,减少报表填报频次15项。比如**镇原来需要每天报送“安全生产日报”“信访维稳日报”等5类报表,整治后改为每周报送1次,减轻了基层干部负担。四是深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方面,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走访企业62家,收集问题线索28条,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起。其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企业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态度恶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岗位。同时,建立“企业诉求直通车”机制,企业可直接向纪委反映问题,三季度共受理企业诉求16件,办结14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审批等问题12个。

二、检视差距处:以问题校准执纪方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一)思想认识“有温差”,责任传导“打折扣”

部分单位和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工作推进不平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认为“纪检工作是纪委的事”,对本级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三季度我们约谈的15名乡镇党委书记中,有8人表示“很少研究纪委工作”,有的甚至半年没听取过纪委工作汇报;部分县直单位党组未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年仅召开1次,与“每季度1次”的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少数干部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存在“小节无害”思想,三季度查处的58起案件中,有23起是因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导致的“惯性违规”,比如有的干部认为“收点土特产不算事”“公车私用一次没关系”,最终受到处分。还有部分农村党员对党纪处分认识不足,被处分后仍不重视,比如**村党员张某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后,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再次面临纪律处分。三是责任传导存在“中梗阻”。有的单位将责任“层层转发、层层空转”,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比如县委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后,有6个县直单位仅将文件转发给下属科室,未开展任何宣传活动;15个乡镇中有4个乡镇未制定廉洁文化建设方案,导致工作“上热下冷”。

(二)监督质效“有落差”,精准执纪“欠火候”

部分监督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精准性、有效性不足。一是监督方式不够精准。有的监督仍停留在“看材料、听汇报”层面,没有深入一线发现问题,三季度开展的48次项目监督中,有12次仅查看了项目台账,未到现场核实,导致遗漏“施工材料不合格”“工人工资拖欠”等隐性问题;有的监督“大水漫灌”,没有聚焦重点,比如在民生领域监督中,有的小组同时检查低保、医保、养老等5个领域,精力分散,仅发现表面问题3个,远低于平均水平。二是执纪办案不够精准。少数案件存在“定性不准、量纪不当”问题,三季度评查的45件案件中,有7件存在“适用条规错误”“处分档次不当”等问题,比如**镇纪委查处的某党员赌博案,应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却错误适用了第一百三十四条,导致案件被退回重审;有的案件证据收集不充分,有5件案件因“关键证据缺失”延长了办理周期,最长延长了30天。三是监督成果运用不充分。有的监督发现问题后,仅下发整改通知书,未跟踪问效,三季度有18个问题整改后“反弹回潮”,比如**县直单位违规吃喝问题整改后,仅1个月又出现类似问题;有的案件查办后,以案促改流于形式,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未推动案发单位建立任何制度,警示教育大会也仅“照本宣科”,未达到警示效果。

(三)基层基础“有短板”,队伍能力“跟不上”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