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1
2.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2
3.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3
4.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4
5.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5
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推动“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坚决防范纠治“十种典型问题”,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第三条 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使之成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理念、工作习惯、工作文化,成为云南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党员、干部。
第二章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
第五条 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在省委作出工作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