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集体 “ 三资 ” 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 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纪律,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一)开展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践行 “两个维护” 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 “三农”工作 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新时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市委相继制定实施细则,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环环相扣的整治体系。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做好三资专项整治不仅是经济工作,更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的 “最后一公里” 落实成效。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考场,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抓铁有痕的力度,确保党中央关于三资管理的各项要求在我县落地生根。
(二)开展专项整治是守护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承载着亿万农民的集体记忆和共同财富,是检验基层治理水平的试金石。从我县实际情况看,虽然近年来通过清产核资、村级财务公开等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 , 部分村集体资金沦为唐僧肉,存在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乱象;集体资产登记不实,存在账实不符有账无物现象;资源发包暗箱操作,关系承包低价长租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表面看是管理漏洞,实质是侵害群众利益的 “微腐败” 。 * 村将集体鱼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承包给村干部亲属,引发村民持续上访; * 村小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长达 * 年未调整,严重损害集体收益。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必须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阳光交易平台、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真正让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看得明白、心里踏实。
(三)开展专项整治是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制度保障。 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调研发现,凡是三资管理规范的村庄,土地流转顺畅、产业项目落地快、农民分红有保障;反之则矛盾频发、发展停滞。 * 现代农业产业园因村集体土地权属不清导致项目搁置两年; * 特色种植村因资金使用不规范错失政策扶持机遇。当前,我县正处在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型的关键阶段,集体三资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管理效能直接决定乡村振兴成色。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系统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的产权纠纷问题,建立动态管理的资产台账,创新三资保值增值方式,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筑牢制度根基,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增收的渠道多起来,真正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