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省委、市委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具体部署。县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作风,为全县乃至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攻坚期,民营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80%以上的城镇就业,但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需求收缩等因素影响,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回款慢、纠纷多等现实困境。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吸引央企国企布局区域总部、头部民企扩大投资的”强磁场”,更是激活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催化剂”。县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促推治理”的职能作用,既要依法严惩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又要妥善审理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让法治成为县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市场主体的”用户体验”上。县法院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执法办案全周期:在立案环节推行”涉企案件当场立、网上立、自助立”三立服务,在审判环节建立”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调解员”的专业审判团队,在执行环节创新”活封活扣+信用修复+执行和解”组合拳。特别是对涉企执行案件,既要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形成执行威慑,又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查封冻结措施,通过”放水养鱼”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舒心”的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