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
2.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2
3.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3
4.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4
5.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5
6.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6
7.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7
8.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8
9.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9
10.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0
11.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1
12.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2
13.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3
14.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4
15.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5
16.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6
17.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7
18.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8
19.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9
20.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20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任务新要求的有力保障。各直属纪委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三化”建设,推动“三化”建设年行动走深走实。
要注重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完善办案制度机制,提升办案能力,强化办案保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要注重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纪检干部,严格管理监督,做实关心关爱举措,切实增强纪检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要注重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立足提升办案能力开展业务培训,着眼增强实战实效开展以干代训,着力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
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好结合文章,强化总结宣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三化”建设年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党建综合督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纪委书记述职考核、监督执纪、调研访谈等,加强督促指导,全面提高部系统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以纪检工作高质量助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努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2
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
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要求的具体体现,
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必然要求。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要聚焦提升办案质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办案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量办案,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要聚焦强化办案保障,从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强化软件硬件一体建设,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督常态长效机制,为正风肃纪反腐赋能增智。
要聚焦打造过硬队伍,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
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管厚爱,坚决防治“灯下黑”。
要聚焦淬炼能力本领,分期分类推进全员培训,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一体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要聚焦加强综合管理,加强请示报告,规范财物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落实。要把“三化”建设年行动同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三化”建设与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努力把“三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3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清大局大势,以更高站位提升政治自觉,以“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增强推进“三化”建设的坚定性;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使命,持续增强推进“三化”建设的紧迫性;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改革重点任务,持续增强推进“三化”建设的主动性;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增强推进“三化”建设的自觉性,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
要紧盯重点任务,以更实举措攻坚破难,提升原有点、培育新亮点,推动“三化”建设整体水平大提升。以规范办案为核心,强化制度保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以建强队伍为关键,深化改革、强化组织,敢抓敢管、严管严治,关心关爱、激励担当,不断提升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教育培训为支撑,强化政治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实战练兵,通过全方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政治修养和能力素质。
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更严责任务求实效,通过以上率下、勇于担责,统筹兼顾、融入业务,紧盯一线、严督实导,求真务实、力戒形式等方式方法,抓好工作推进,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坚定不移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4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2025年定为“三化”建设年,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三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这项工作是对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巩固拓展,是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再次体检和集中整训,务必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投身其中,用实际行动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一个有机整体,规范化是基础,法治化是关键,正规化是保障。“三化”建设是有效解决自身突出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打造专业化队伍的有效举措。
一要厘清内涵要义。“规范化”要求构建标准统一的工作制度体系;“法治化”要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正规化”要求纪检监察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全面过硬,专业化素质全面提升,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健全。
二要聚焦关键环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系统推进为要求,聚焦政治监督、案件线索处置、协同联动等关键环节,构建务实管用、高效顺畅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工作模式,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追溯、可检查。
三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工作所需、职责特点,谋划在先、区分重点,作为单独派驻类纪检监察组,把中省的要求和省政协机关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有面上的规定动作,又有特色的自选动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茬逐项落实重点任务,在建章立制中处理好立与破的关系,统筹兼顾做好全年工作,注重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与落实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融合,一体安排,同步推进。要通过“三化”建设实现工作规范、严谨运行,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5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之后,又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行动落实,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的重要意义。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以扎实举措推动“三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要聚焦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3项重点任务87项具体举措持续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要注重统筹融合,将“三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融入职能职责,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协同发力、互促共进。
要及时总结固化“三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完善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流程,确保“三化”建设年行动取得实效。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6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下更大功夫做好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这篇“大文章”,更好地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必须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制定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委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既为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权力边界和制度规矩,也为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释放出强烈信号。必须紧紧跟进,更加深刻体悟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安排的深远考量,真正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近年来,贵州省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进程,监督执纪执法、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但也要清醒看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非一蹴而就,当前本地区依然有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内控约束、自我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都警示我们,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靶向施策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加科学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也对年度改革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机构改革为重点,以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为着力点,通过重点改革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
要稳步健全纪检监察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出台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与时俱进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严格遵循新修改监察法等法规制度,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简而明、少而精、务实管用,统筹抓好制度“立改废释清”等工作,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一旦建成,还要及时跟进做好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有效问责让制度“长牙”、让铁纪生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要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紧紧跟进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改革步伐,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进省纪委监委向省管国企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地校企巡”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持续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居)延伸。进一步推动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注重强化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统计、审计、财会等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要坚持以改革精神完善反腐败工具箱。深化探索“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以更高水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反应、联合处置,着力破解发现、取证、定性难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工作,提升治理行贿综合效能。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坚持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在以信息化手段驱动监督执纪执法提质增效的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业务全流程各环节,切实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
三、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过硬铁军,激发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强大动能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要吃透把准、一体抓好落实,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要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走在前、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首要的是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始终不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筑牢思想根基、掌握科学方法、汲取真理力量,确保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坚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要全面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的觉悟和本领。越是讲政治,越要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要常态化开展学法学规活动,持续抓好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质量为先、提质增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毋枉毋纵,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贵州省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就是面对面找差距、督整改、提质效。
要努力当好自我革命的表率、真正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形象。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党和人民越是对我们这支队伍充分信任、充满期待,我们越是要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越是要始终牢记打铁
必须自身硬,一以贯之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使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严之又严的氛围中工作生活。坚持刀刃向内、自剜腐肉,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7
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贯穿始终,推动工作理念转变、制度机制完善、方式方法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树牢系统思维。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创新发展的过程,必须以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推进机构改革,全面梳理本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配备,统筹推进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推进反腐败资源力量整合重组。创新机制,坚持“一盘棋”统筹联动,丰富拓展“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优化市县乡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实现工作联动、资源联享、成果联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审计、财会、统计、信访、司法等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打造有效衔接、规范高效的监督矩阵。强化数字赋能,完善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新路径,打造数字化平台,建强技术队伍和完善安全机制。
坚持纪法贯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惩治腐败。树牢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问题,战略上坚持严的基调、战术上做到宽严相济,正确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一是一、二是二,实事求是、毋枉毋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树牢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各类证据材料,实行案件质量月评查、类案量纪平衡分析、规范定性量纪说明、案件审理集体审议等制度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树牢规范用权的正确导向,坚持控权和授权相结合,聚焦重点抓、盯着问题改,从严从实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细化完善线索处置管理、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涉案财物保管处置、机关运转、接访接待等全链条流程,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行使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打造过硬铁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实战实训强本领,深化一体化培养,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开展比武练兵,着重提升谈话突破、纪法适用等核心能力,推动实现思想转变、能力提升、作风改进。严格管理强约束,加大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十必谈”“十必报”、打听案情违规交往“零报告”、解除留置措施前专题谈话等制度,细化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借调人员监管等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关心关爱强保障,坚持把关心关爱寓于从严管理监督之中,建立正面激励制度,做实谈心谈话、家访、走访慰问等举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心无旁骛、履职尽责,着力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8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作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以政治建设明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三化”建设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健全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大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能力建设增本领。“三化”建设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把教育培训作为重要抓手,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识培训,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注重实践历练、工作锻炼、专业训练,着力在正风肃纪反腐一线磨砺干部,提升发现处置问题、把握政策策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等能力。
以作风建设提质效。优良作风对于“三化”建设具有提质增效作用。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自觉纠治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细致、精准高效做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以廉洁建设促担当。“三化”建设需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明纪法要求,严守纪法红线,做细做实对干部的关心关爱,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9
辽宁省纪委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为基础立好规矩。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的重要保障。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供给,对照修改后的监察法等,及时制定修订配套制度措施,健全完善申诉案件办理、处理主动投案、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调等制度机制,不断织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笼子”。加强对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一体遵循、一体执行,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为核心规范用权。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带头恪守法治,坚持执纪执法者首先从严守纪守法,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制约监督,完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机制,制定证据收集认定等责任清单,细化与执法司法机关等相互配合制约措施,健全严管严治内控机制,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惩违规办案,围绕异地执法、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办案问题零容忍,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严肃处理,防止“破窗效应”。
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提升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是衡量监督执纪执法成效的重要标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办案观,坚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一是一、二是二,坚决杜绝办凑数案、搞“一刀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让审查调查对象真正知错悔过。坚持质量第一、稳慎高效,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健全重点案件层报备案制度,统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瑕疵,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以安全文明办案为保障守住底线。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底线和生命线。强化“无安全不办案”理念,把审查调查与安全工作一体推进,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建立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聚焦安全防范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风险评估和全流程管控,最大程度消除风险隐患,让安全文明办案成为自觉遵循。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0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以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为根本。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机制,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确保正风肃纪反腐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健全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大事项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同时请示报告办法,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推动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规范重要事项通报、重点工作专题报告、重大疑难问题协调等工作,有效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
以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为重点。突出规范自身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新修改的监察法,严格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管控等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从源头上严防逐利执纪执法。突出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突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识培训,着力提升问题研判、线索处置、案件突破、以案促改等能力。
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继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配备,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经济园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健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制度机制,构建运用大数据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机制,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制机制,优化片区协作、异地办案、提级管辖等机制,强化力量统筹使用、工作一体推进。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办法,促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协同高效。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1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实践以高素质队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云纪“铁军锻造之法”,推动“锻铁军”和“促三化”同频共振。
坚持从政治上抓班子、带队伍,着力锻造政治坚定的忠诚卫士。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队伍最重要的政治品质,也是推进“三化”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魂定向定标,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融入灵魂、付诸行动。要把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评价落实到队伍建设全过程,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纪委监委班子的最大成功,持续凝铸“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云纪共识”。要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摆到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中来把握,在修复净化省域政治生态“大环境”中建设内部政治生态“小气候”,在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中砥砺干部队伍的立场、品质、能力、意志。
坚持以改革创新赋能提质,着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精兵强将。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三化”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制度、机制、机构、职能等,推进反腐败资源力量系统性、集成化、内涵式整合重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思考、战役组织、战术运用、战斗效果“四战协同”,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要以“有思想的行动,整理,有思考的工作,有挑战的探索”为引领,提升全系统改革创新精神、能动工作意识、探索实践能力。
坚持严管严治和关心关爱相结合,着力锻造孤独坚毅的云纪铁军。严管厚爱,是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最好的“防护栏”,也是推进“三化”建设的有效途径。要持之以恒净化内部政治生态,在全系统弘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深化纠治机关政治亚文化,以严格约束和监督重整队列、塑形铸魂。要强化以小见严的严管严治态势,抓住习以为常的小问题,及时纠正干部行事用权的误区和偏差。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但厚爱不止于严管”的理念,在关键处、紧要时拉一把、帮一下,一体强化严管约束力、严惩震慑力、队伍凝聚力。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2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要求,也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并明确具体任务,为加强“三化”建设指明了路径、提供了抓手。我们将立足宁夏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以政治建设指路定向。政治建设是“三化”建设的重要引领,必须始终摆在首位,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不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着力锤炼政治品格,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当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排头兵。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
坚持以能力建设强基固本。能力建设是“三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精准施训、实战练兵,淬炼过硬本领。实施“实训提能”计划,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提级培训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干部培养常态长效机制,制定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办法,统筹安排优秀处科级年轻干部到市县挂职锻炼,择优选拔地市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历练,推动干部跨系统交流任职。教育引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守实事求是生命线,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
坚持以作风建设保驾护航。作风建设是“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培树优良作风。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和担当精神,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交锋、勇于亮剑,在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时动真碰硬、无私无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
坚持以廉洁建设激浊扬清。廉洁建设是“三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严管严治、守牢底线,打造过硬队伍。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细化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风险防范。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对以案谋私、徇私包庇等行为严查重处,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严肃问责。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营造团结和谐、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3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将立足监督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责尽责,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必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将改革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贯通协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各类监督,织密扎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不断创新思路举措,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数智化等手段,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质效。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必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发挥党章宪法统领性作用,大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对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责任体系,切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纪委(纪检组)专责监督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持续健全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深化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必须提升治理效能,构建授权与控权、信任与监督、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执行落实体系。要着眼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正风反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既放手让干部干事,又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不断提升本领能力,锻造敢于斗争的铁脊梁、善于斗争的真本事,在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4
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面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要求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一、深刻认识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既是一个有机整体,又各有侧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坚持权限为本、规则为要、程序为基,促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理念、实践和理论等全要素精细化。把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理念思维、职责权能、组织程序等要素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统一规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又相对成熟定型的纪检监察体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作为一个有机系统,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规范化是基础,法治化是方式,正规化是根本,统一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创新发展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持续用力。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的必然选择,是管住用好纪检监察权的关键举措,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遵循,贯穿于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监察官法将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各方面,强调“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纪检监察领域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勇于自我革命、带头推进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内涵。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仅反映自身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同时影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必须建立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工作程序,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权力监督制度和监督执纪执法体系更加规范有效。
三、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现实需要
随着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出台了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委工作条例等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整理,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自觉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执法。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管辖范围、权力边界,严格落实监督执纪执法程序性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登记备案、保密等制度和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工作规范,确保工作环环相扣、贯通衔接、权责清晰、流程规范。
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要深化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政治能力和法治水平,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思想基础。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三化”建设政治方向不偏移。及时跟进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及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形成理论学习常态化,以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筑牢思想根基,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强化法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承担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重任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规范行使,保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公为民。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专业素养与工作能力,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必要条件。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能否依照党纪国法准确高效履行职责,直接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具备过硬纪法素养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能力的干部队伍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备条件。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坚决防治“灯下黑”,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组织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关乎党的自我监督体制能否健康运转,是监督者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提升监督质效的必要保障。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权力滥用风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升正规化水平,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5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党和人民对这支队伍充分信任、充满期待;明确要求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列为今年重点任务,并从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四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推动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铸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纪检监察队伍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忠诚于党是纪检监察铁军最根本的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必须敬畏信仰、敬畏组织,做一尘不染的忠诚卫士。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过去一年,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通过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纪检监察系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的思想根基、理论根基、实践根基进一步筑牢。学理论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深化的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不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思想根基、学习科学方法、汲取真理力量,及时转化为敢为的行动、善为的能力、有为的效果。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更要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要铸牢政治忠诚,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号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及时甄别、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确保整支队伍对党绝对忠诚、政治上绝对可靠。
切实提高政治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硬首先要政治过硬、政治能力过硬。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始终不渝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这就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观念,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中思考和推进。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聚焦“七个有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高质量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在四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必须敬畏责任、敬畏使命,高质量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深入推进教育培训,锤炼过硬专业素养。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全会工作报告聚焦提高干部专业素养,强调既要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也要加强履职通识培训,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不断提升发现处置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研判处置涉纪涉腐舆情等能力。这些具体要求为做好今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标清了实践路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对照工作报告要求,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帮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政治修养、纪法素养,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成长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为执纪执法权划清了边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稳妥运用执纪执法权,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严格按权限、规则、程序办理,坚决防止越界滥用。要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质量和效果。2024年,《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印发,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切实提高运用“四种形态”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办法》作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毋枉毋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要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定期对运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水平。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人才是“第一资源”。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加强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着眼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列出具体任务清单。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对照全会工作报告中“完善干部准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专业人才储备”等要求,扩渠道、选良才,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撑。好干部是选出来的,也是培育和管理出来的。全会工作报告围绕培养、用好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如完善拓展培养机制,优化干部梯队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有计划安排干部到正风肃纪反腐一线磨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旨在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为干部成长成才、担当作为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三、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以过硬作风更好履职尽责
作风优良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全会工作报告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必须敬畏权力、敬畏人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纪检监察队伍因党而生、为党而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极其重要的品格。新时代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领悟“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斗争意志,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交锋、勇于亮剑,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时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为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斗争到底。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要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本领,练就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干事担事是干部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纪检监察队伍做的是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事,干的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不担当作为、滥用权力、乱作为就是对纪检监察事业不负责,就是对党和人民不忠诚。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站上新起点、开创新局面,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想在前、做在前”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以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必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全会工作报告指出,“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这既是标准,也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四、严管严治、关心厚爱,作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是管监督的,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严格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对“加强廉洁建设”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敬畏纪律、敬畏法律,作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以严管强约束。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2024年,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041人次,处分3917人。全会工作报告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明确要求“以严管强约束,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明纪法要求,严守纪法红线,使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严之又严的氛围中工作生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守纪、准确执纪。
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严惩强震慑。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也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底气所在。过去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3375人,移送司法机关374人。但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灯下黑”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决不允许有违法犯罪‘保护伞’藏身之地”,全会工作报告用两个“决不允许”表明了刀刃向内自剜腐肉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要坚持严的标准,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及时调整,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做实关心关爱举措,以厚爱暖人心。对干部既从严管理又关心爱护,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管理干部的重要经验。纪检监察干部奋战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责任重、压力大、风险高,全会工作报告在强调严管严惩的同时,就做实关心关爱举措列出明确要求,如“加大评优奖先、典型宣传、职业保障、帮扶慰问等力度”“管好用好利剑基金”等,旨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会工作报告要求,用好用足激励政策,加强组织关心关怀,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激发队伍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6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要求“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并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为新征程上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锚定了坐标、提供了遵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健全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 的实践要求, 其中之一就是 “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积累了丰富成果。我们党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党章,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搭建起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依规治党也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作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党的二十大党章增写“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进一步阐明了依规治党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强调“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
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
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并把“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作为2024年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任务。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履职尽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另一方面自身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定位,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持续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要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严格内控机制,严守权力边界,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
系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招破局、统领牵引,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制突破、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协同推动,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改革中实现战略重塑。
改革的威力因系统集成而发挥,制度的优势因协同高效而彰显。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打通理顺堵点难点、加强成果梳理对接、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总结纪检监察机
构改革成功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内部力量统筹,强化监督执纪执法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做实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推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提高履职质量。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健全派驻机构领导管理体制,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制定加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意见,指导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开展向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在垂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
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是“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途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激发系统优势、推动系统集成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有力提升了监督执纪执法协同性,联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愈发凸显。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已有实践基础上持续探索,着力以机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提升精准度、优化顺畅性、打通梗阻点,不断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信息革命和数字化浪潮涌动,改革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向科技借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制定了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按照全会部署,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促进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贯通、全领域标准、全系统共享,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促进完善党内法
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规化。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协助党中央修订《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 (试行) 》 ,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推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体现选人用人与管理监督相统一。时隔6年,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就是要着眼管党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党组开展党纪处分的程序和机制,推动党组更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是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要深化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健全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案件的制度,完善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制度,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等,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作风问题容易反复,必须常态长效治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不断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形成长效保障。
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找准地域性、行业性特点,因地制宜健
全配套制度,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着力形成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强化对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懈怠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曲解性执行等问题,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法规制度成为刚性约束。
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要聚焦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纪检监察建议、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质量评查、办理跨境腐败案件等制度。要落实好今年1月中央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协调统一。要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水平。
四、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制度优势加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全会公报要求,“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党领导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方面。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促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准确把握党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党中央构建自我监督制度体系的政治考量,全面、系统、整体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推动各监督主体发挥作用、相互贯通。推动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级相互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压实纪委监委监督职责,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
深刻理解全面覆盖的目标任务。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抓好 “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运转更加有效。强化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面覆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面覆盖,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打开大门搞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两个答案”贯通起来,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帮助解决自身问题。
充分释放权威高效的监督效能。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提高监督政治站位,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效能。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政治巡视,加强对“国之大者”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督促监督对象履行职责为着力点,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完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更加重视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监督难题,持续深化监督制度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步伐也一刻不能停歇。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新征程上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谱写新篇章。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7
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对纪委监委权力监督的法规制度,有力保证了纪检监察权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有效运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一、《条例》规范纪委的产生运行,健全符合纪检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条例》系统总结这些宝贵经验,并固化为制度规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实践的深化发展,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纪委组织法规,全面规范各级纪委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条例》着眼于促进纪检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规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组织制度,填补了党内法规的制度空白。
规范各级纪委的产生。《条例》分别对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的产生方式、领导机构的选举及批准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确在下级党代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任免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
规范各级纪委的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以对中央纪委的规范为统领,既注重做到系统协调,又充分考虑不同层级纪委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级纪委全会、常委会的职权、决策程序等基本制度,并对基层纪委作了务实灵活的规定。
规范纪委委员的管理。《条例》对纪委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以及
辞职、免职、自动终止职务等作出规定。同时,专门对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
具体工作的纪委委员提出明确要求,保障其充分履行委员职责。
《条例》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基本规范。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充分运用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明确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9项职责,将“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
二、《条例》进一步细化具体化纪委的任务职责,确保各级纪委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职尽责
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篇明确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并将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贯穿全篇。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党章有关规定与时俱进予以具体化,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职责,为各级纪委更好地落实和维护党章提供了有力抓手,确保各级纪委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职尽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条例》第四章专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
着重从内涵、目标、要求等方面作出细化。
以“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例,《条例》丰富了纪委协助党委任务的内涵,促进协助任务具体化制度化。第二十六条具体列出了“协助同级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等8项具体任务,促进纪委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纪委的任务与职责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任务指明纪委的工作方向和目标,职责是任务得以实现的路径和方法。《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纪委工作职责,结合新的实践,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同时,对这些职责逐
项作出规定,为保证和促进纪律检查权的正确有效行使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
三、《条例》强化纪委自身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落实党中央要求,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体制机制,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
带头加强党的建设。《条例》要求各级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项建设。第四十九条明确,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
防治“灯下黑”、提高自身免疫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课题。
《条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
《条例》强调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监督下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发挥内设干部监督机构、机关纪委等作用,坚决防治“灯下黑”;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检举控告。
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条例》规定了纪检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将《条例》贯彻执行到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从严从实加强约束和监督,持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8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2月25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好担负起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寄予厚望、严管厚爱。二十届中央纪委工作一开局,习近平总书记就作出重要指示,部署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经受了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检监察机关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努力走在“第一方阵”前列。在今年年初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指导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把队伍建设向纵深推进。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打铁必须自身硬”,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特别是“三化”建设提出一系列重要要求,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必须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调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强调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防治“灯下黑”,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
列重要要求,为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三化”建设,让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迫切需要。形势决定任务,使命呼唤担当。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新进展新成效,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战略高度,深刻指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赢得的“两个历史主动”,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两个仍然”的形势任务,指明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前进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政策水平、纪法素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途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提出明确要求。要通过“三化”建设年行动,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内容更加全面、程序更加严密、执行更加有效。
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有效解决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纪检监察铁军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就是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19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委监委监督范围扩大、监督对象增加、权限更加丰富,规范用权的需求更加紧迫。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根本目的都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政治机关首先必须政治过硬,把对党绝对忠诚、政治上绝对可靠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要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报告,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和手续,对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采取手段措施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各方面的报告、请示、审批作出制度化、程序性安排,全链条、全过程规范运行,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
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道路上运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
规制度出台,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委工作条例……一系列法规制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权力边界和制度规矩。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和工作规律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更好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同时,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工作机制、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有力法规制度保证。
严格制度执行,确保执纪执法权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为执纪执法权划清了边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稳妥运用执纪执法权,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严格按权限、规则、程序办理,坚决防止越界滥用。完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三化材料相关素材20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对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职责权能等制度内涵发生历史性变革,纪法思维、纪法贯通、纪法协同等要素权重在纪检监察领域日益加大。强化纪法思维,以自我革命精神增强认识和处理纪检监察领域监督与被监督矛盾的思维力指导力实践力,有助于把握纪检监察领域新情况、解决执纪执法实践新问题,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高质量监督引领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开创新局面,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既是一个有机整体,又各有侧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坚持权限为本、规则为要、程序为基,紧密围绕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部署,在业已建构的纪检监察制度“四梁八柱”基础上运用立、改、废、释等措施方法,促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理念、实践和理论等全要素精细化,打造符合服务保障党的自我革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要求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出界、越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坚持所有监督执纪执法活动都应于规于纪于法有据,坚持以纪法事实和证据为依据、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构筑并加固纪律红线和法治底线,做到精准监督、依规执纪、严格依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正规化,坚持从纪检监察职责权能的实际出发,按照纪检监察领域矛盾运动规律和纪检监察工作特点,以实现高质量发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为目标,把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理念思维、职责权能、组织程序、效能责任等要素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统一规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又相对成熟定型的纪检监察体制,确保纪检监察职责权能高质量运用。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治性。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主题主线和重大政治任务,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蕴含其所承载的鲜明政治特色和政治责任。二是原则性。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既是目标任务又是原则要求,必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乃至所有纪检监察活动全过程,成为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三是实践性。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具体的、实践的,旨在发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规范和引领功能,并经实践检验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调整,使之更好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实践新需求。四是定型性。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在于促使纪检监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成为纪检监察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并有效运行的、相对稳定的纪检监察制度统一模式。五是系统性。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作为一个有机系统,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规范化是基础,法治化是方式,正规化是根本,统一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更好适应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等具有重要意义。从政治上讲,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在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伟大斗争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更好适应高质量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需要。从改革层面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本在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利于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发挥高质量监督的服务保障作用。从队伍建设要求讲,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四个任重道远”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利于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法思维,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专业化能力,更好适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要求。
二、统筹把握强化纪法思维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辩证关系
把握纪法思维的内涵及特征。纪法思维源于新时代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伟大斗争实践,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乃至科技等诸领域,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从纪检监察规律层面探究,纪检监察领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战场,集中体现为以监督为内核,在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和其他监督以及监督对象接受监督、阻抗监督等诸层面各环节,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矛盾运动集散地,在具体形式上主要体现为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纪检监察领域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从理论上讲,所谓纪法思维是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基本原则,以思维主体面对和揭示纪检监察领域监督与被监督矛盾运动的本质特征、外部和内部关系及其规律为主旨,采取哲学的考察、科学的探究、实践的检验等措施、途径和方式,指导处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和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等纪法问题的认识过程和反映活动。从特征层面分析,纪法思维融合纪律管治与法律管控等监督治理功能,内在蕴含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多重叠加功能,从根本上既区别于一般思维又区别于纪律思维、法治思维,但也非纪律思维和法治思维的简单组合。在定性上,纪法思维属于思维范畴,是思维主体面对纪检监察领域矛盾及其运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借助纪法话语对党的自我革命道路、权力监督制度、执纪执法体系及其实践活动、监督治理效能等进行特有的思维活动。在分类学角度,纪法思维是思维的一种,具有多面性多样性,其中,体现在要素体系层面,结合党执政兴国、自我革命、纪法监督、治理效能等实际,纪法思维第一位要素是人的大脑,同时还包括思维主客体以及思维的目的、观念、形式、方式、方法、知识背景、话语体系等要素。
分析纪法思维的结构要素。一是思维主体。纪法思维主体具有多样性,包含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依法从事公务的相关机构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各类主体。二是思维依据。纪法思维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党和国家政策、党的优良传统习惯和规矩、社会主义道德操守等为依据,以监督与被监督矛盾运动及其关系为根据。三是思维对象。纪法思维对象的范围宽泛,包含人、权、事、案、责等诸要素,这里的人是指拥有并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权是指决策权、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等以及组织生产、分配、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等各种公权力;这里的事是指涉纪涉法的各类事件,包含全国性重大公共事件,以及各类事件背后与党员、公职人员相连的关联责任;这里的案是事的特定形态或特殊事件,具体是指违反党纪国法的违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以及违反道德操守等各类纪法案件,其背后连着行为人或与其相关的党员、公职人员的关联责任;这里的责是指拥有党员、公职人员身份或与行使公权力的职务活动相关的责任,包含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或党纪责任、政务责任、刑事责任等,在具体追究时既可追究单一责任又可追究多项责任。此外,纪法思维对象还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方略、政策策略、措施方法和纪法制度等诸要素,并且各要素之间有机贯通、整合运用、同向发力,彰显新时代纪检监察制度及运行的鲜明中国特色。
认识和把握强化纪法思维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意义。从实践创新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纪法案件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纪律与法律交叉适用等新问题。从办案人员成分结构分析,当前占主体部分是改革前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熟悉了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业务,但相对缺乏司法基础;改革之后来自检察机关的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熟悉了解检察司法业务,但相对缺乏纪检监察基础;此外,还有来自公务员考试、选调等途径的一部分,对纪检监察和司法检察业务均属阙如。实践表明,无论是哪部分力量,都需要补纪法思维这一课。强化纪法思维,打通纪法思维、纪法意识和纪法规范阻隔,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统筹运用纪法政策工具高质量办理纪法案件,这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对监督执纪执法实践的迫切要求。从制度创制看,通过强化纪法思维,一方面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纪法双施双守、纪法治理等纪法思维核心要素融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过程;另一方面,将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运用纪法思维认识新情况、有效解决新问题等经验举措吸纳到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中,提升纪法制度供给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从理论创建看,通过强化纪法思维,把纪法思维要素及运行原理与纪检监察职能定位、组织形式、决策程序、体制运行、功能联动等要素改革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机融合,创建适应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和伟大社会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新实践新需求的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检监察理论体系,这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亟需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三、坚持把强化纪法思维融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把强化纪法思维融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深度融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诸领域,实质是推进适应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新要求的纪检监察制度现代化,重在把握以下环节。
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一以贯之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到强化纪法思维、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纷繁复杂的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明辨是非、把准方向,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有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发生历史性变革。与此同时,当前腐败滋生土壤仍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比如系统性腐败,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新任务,客观上要求强化纪法思维,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解决纪检监察领域主要矛盾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履职引导督促全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
增强制度供给能力和质量。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宏观改革之后的二次创新、多次创新等制度供给任务更为繁重、纪法融合贯通要求更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应当紧贴职责使命、任务内涵、理念思路、工作格局等制度体制要素的重塑性改革,从提升处理和解决纪检监察领域矛盾的立规立纪立法水平入手,强化纪法思维、纪法贯通,掌控供给方向、供给品格和供给质量,解决纪法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体多元、单体制度量大而分散、体系集成度低等问题,为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篇章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设定绩效评价标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设定绩效评价标准是一项重要任务和内容。实行工作绩效评价,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应当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尤其是告诫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统筹处理稳和进、立和破、标和本、近和远、虚和实、多与少等范畴关系,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
切实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入国家治理领域,强化规范约束纪检监察权与增强权能效益同等重要,都应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格局。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把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对接起来,前提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应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讲政治和讲法治的内在一致性,通过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历练等,努力在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上作好表率、当好模范。要牢牢把握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和纪法双施双守的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