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会前我们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同时也传达了党中央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等相关通知精神,还通报了基层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典型案例等内容。这些学习和通报使我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也为我们的乡镇组织工作明确了方向。下面,围绕树牢正确政绩观,树牢宗旨意识,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为民造福这一主题,结合乡镇组织工作实际,我来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和宗旨意识的内涵
正确的政绩观如同灯塔,为乡镇组织工作者指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对于乡镇组织工作者来说,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以乡村发展和村民幸福为导向,将组织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我们不能只着眼于短期的、表面的成果,而应注重从组织建设的长远性和根本性出发,筑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为农村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乡镇组织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乡镇组织工作者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村民,将村民的需求放在首位,做到心中有民、心中为民。在工作中,要积极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要关心村民的生产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当前乡镇组织工作在政绩观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政绩观存在偏差。 部分乡镇组织工作者对组织工作在乡镇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追求表面化政绩的现象。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过于注重形式上的活动开展,而忽视了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实质提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有时为了完成数量指标,放松了对党员质量的严格把控,导致新发展党员在思想觉悟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上存在一定不足。
(二)作风不够扎实。 一些乡镇组织工作者工作作风浮于表面,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态度。在落实上级组织部门的工作任务时,习惯于简单传达,没有深入研究如何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落实;在与基层党员和群众沟通时,缺乏耐心和热情,不能深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