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为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遵循。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作为市纪委监委班子中的一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在此,结合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深学细悟,准确把握《规定》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规定》的出台,正是落实这一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深入学习领会《规定》,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领悟核心要义,强化责任担当。 《规定》明确了党组在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责任。党组作为单位的领导核心,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不仅仅是一项程序,更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这要求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处分决定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协助党组强化责任担当,通过监督检查、提醒督促等方式,推动党组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于在党员处分事项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我们自身也要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处分事项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二)明确程序要求,确保规范执行。 程序的规范是保证党员处分事项公正公平的基础。《规定》对党员处分事项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从立案审查调查到党纪处分建议,再到党组讨论决定,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流程。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些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个步骤都合规合法。在立案审查调查环节,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在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时,要依据事实和纪律规定,准确适用处分种类,做到定性准确、量纪恰当。党组在讨论决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我们要加强对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程序的行为及时纠正,确保党员处分事项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
(三)注重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党员处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党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密切配合。《规定》强调了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有序顺畅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派驻机构要在立案审查调查结束后,及时向党组通报情况,并按照规定移送相应的派出机构进行审理。派出机构要认真审核把关,形成审理报告并正式反馈。党组要充分尊重派驻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时,认真研究各方提供的材料和建议。通过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对标对表,推动《规定》落地落实
《规定》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要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