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税务局领导班子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纪委全会以及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1.健全组织架构,强化领导核心。 税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各基层分局也相应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组织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精心部署安排,层层传导压力。 将党风廉政建设视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同时,在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日常工作会议上,也会结合具体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强调和安排,明确党组成员的具体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各党组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保证了政令畅通。
3.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 制定并印发了《税务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为多个具体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各科室和基层分局根据任务分解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法述德、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本部门、本单位的不正之风,能够及时纠正处理,上半年全局未发生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也未引发群体性事件。
4.严格考核评价,严肃责任追究。 依据《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日常检查、半年自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科室、基层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科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加强教育宣传,筑牢廉洁自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