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达到自我警醒、自我革命的目的。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案例剖析会等方式,在警钟长鸣中推动廉洁履职从常态变长效。
让清廉之风吹拂阡陌乡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的固本之策,更是净化乡村政治生态的清源之举。农村基层干部身处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作风优劣直接影响政策落实效能与群众获得感。唯有以学习铸魂、以制度立规、以监督护航,方能确保乡村振兴蹄疾步稳,让清廉之风吹拂阡陌乡野。
立根铸魂,以思想淬炼夯实清廉根基。“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思想建设是廉洁履职的源头工程。《规定》将“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作为首要准则,为基层干部铸牢政治灵魂。针对农村干部文化水平差异和“微腐败”隐形变异等问题,各地须以《规定》为指引,创新教育方式:运用红色资源打造“行走的廉政课堂”,让杨善洲、焦裕禄等典型事迹成为鲜活教材;开设“院落夜话”“田间讲堂”,用方言俚语解读纪律条文,使政策法规听得懂、记得住。注重激活本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传统精神融入村规民约,通过快板、地方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让清廉文化在乡风民俗中扎根。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典型案例,推动干部以案为鉴、三省吾身。只有以春风化雨之功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干部常扫“精神雾霾”、勤补“信念钙质”,才能在时代浪潮中锻造“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品格,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精神动能。
立规明界,以制度之网缚住小微权力。“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规定》紧扣农村实际,围绕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为小微权力运行划定清晰边界。落实《规定》,需织密制度网络,形成权责明晰、监督严密、执行有力的约束体系。一方面,细化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对土地流转、低保审核等群众关切事项,明确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干部依规用权、群众参与监督;另一方面,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动态公示资金分配、项目进展等信息,以透明化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同时,将廉洁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存在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树立德才兼备、以廉为先的用人导向。针对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完善“村账乡管”“资产动态监管”等机制,确保资金流向可查、资产变动可溯。唯有通过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闭环巩固治理根基,方能使乡村振兴的每项决策都经得起实践检验,每条政策都饱含为民初心,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乡村善治效能。
监督固本,以清正之风护航振兴征程。“法立如山,贵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监督问责是制度落地的“助推器”。《规定》明确提出构建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聚焦惠农补贴、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对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行为露头就打。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推行跨区交叉检查、提级督办等机制,破除人情干扰,提升监督威慑力。群众是天然的“监督员”,需拓宽渠道,创新“扫码监督”“掌上村务”等数字化手段,鼓励村民“随手拍”“即时报”,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苗头性问题运用谈心谈话、函询提醒等方式及时纠偏,对屡教不改者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监督效能提升关键在责任落实,需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对履责不力、问题频发者严肃追责,倒逼“一岗双责”落地生根。要让监督执纪带电生威,既设“警示红线”更筑“防护林带”,激励基层干部在振兴一线敢担当善作为,在纪律面前知敬畏、守方圆。
“三个聚焦”扣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之弦
农村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其廉洁履职状况直接关系到基层治理效能与群众的获得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从行为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维度,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应紧扣廉洁履职这一核心,聚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与监督管理,切实助力干部扣紧廉洁之弦,走好廉洁之路。
聚焦廉洁润心,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履职“硬本领”。在新时代,对于农村基层干部而言,夯实理论基础是重中之重,提升履职本领是关键所在。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提升能力的必由之路。要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加强理论学习,厚植理论功底,理清工作思路,自觉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力求在工作成效上实现新突破,在工作作风上展现新风貌。以农村基层干部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重点,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多元方式,及时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贯彻《规定》,将所学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促进思维转变、视野拓展、思路更新、作风改进与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履职能力。
聚焦廉洁用权,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履职“防火墙”。有权必有责,权责需对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农村基层干部要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坚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与决心,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环境,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注重常态监督与长效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腐败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常态化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纪法培训、廉政提醒、约谈通报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要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和违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纪,让农村基层干部在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筑牢信仰之基,坚守初心之本,绷紧纪法之弦,为廉洁履职筑牢坚固的“防火墙”。
聚焦廉洁修身,涵养时代新风,增强履职“免疫力”。“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农村基层干部若想在工作中站稳脚跟、行稳致远,就必须要将严以修身置于首位,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抵御各种腐败思想侵蚀。在实际工作与生活中,要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以自身的良好形象为群众树立榜样。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必修课与常修课,要深化家风教育,让他们当好家庭的“纪委书记”,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加强教育管理,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身边人”成为腐败的突破口。将廉洁文化建设与农村基层干部日常管理紧密融合,创新廉洁教育形式,打造廉洁文化示范点,丰富载体阵地建设,持续释放清廉文化的辐射影响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免疫力”,涵养时代新风正气。
深耕基层责任田绘就振兴新画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处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是落实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神经末梢”。用好纪律“戒尺”,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管理,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是目前各地区的关键课题。
躬耕思想淬炼责任田,夯实清廉根基。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农村基层干部身处乡村发展的最前沿,面临着各种诱惑和挑战,如果思想上稍有松懈,就可能迷失方向,陷入腐败的泥潭。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加强理论学习,广泛运用党校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学习《规定》等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纪律规定和作风要求,帮助干部将所学内容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要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按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通报冒领资金、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典型案例,引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纪律规范,知道哪些做不得,让他们以案为鉴、三省吾身。
勤耕制度纪律责任田,缚住“小微权力”。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基层,基层治理的核心在党员干部。新修订的《规定》抓住基层权力运行的“牛鼻子”,为农村基层干部划清责任红线,让“微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三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同时,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等问题。要完善考核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存在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行动力,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深耕问责监督责任田,涵养清风正气。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其作风是否清廉、履职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持久关注审批末端、采购环节、惠民资金发放等关键重点领域,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持续净化农村政治生态,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要拓宽监督渠道,邀请群众成为监督员,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透明化消解“暗箱操作”的土壤。
农村基层干部要严自律、常自省、勤自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力的制度保障,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义深远。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严明党的纪律,做到严自律、常自省、勤自警,校准思想坐标、端正行为举止,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农村基层干部要遵规守纪严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农村基层干部处在乡村振兴最前沿,更须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学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搞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刻在心头,成为思想和行动的指南针。农村基层干部要清晰认知自身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使命与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学习条文规定,理解制度背后的深意,时刻将党纪国法放在心间,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记“禁止性条款”,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形成强大的纪律认同和行动合力,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抵御诱惑的“防火墙”和推动工作的“助推器”。
农村基层干部要刀刃向内常自省。农村基层干部需常怀检身若不及的自省意识,将自我革命精神融入日常。基层干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经常性、主动性地开展自我检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时时勤拂拭思想灰尘,刻刻加固作风堤坝,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日常小事小节中守住底线。对于群众的反映和意见要虚心接受、认真反思;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正、绝不拖延。要把自我革命作为终身必修课,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纠正思想、作风、工作中的偏差。特别是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土地流转等关键环节,要时刻保持警惕,对照《规定》三省吾身,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守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农村基层干部要清正廉洁勤自警。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第一线,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基层干部要把“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铭记于心,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要时刻以党纪国法为镜,约束一言一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廉洁用权,在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工作中,严格遵守规定程序,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面对农村工作中时常出现的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发放、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等廉政风险点,尤其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面对“人情往来”“小恩小惠”,要时刻警醒,明确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绝对不可为,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永葆共产党员的廉洁本色,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让廉洁清风润泽阡陌乡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和要求。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联系群众的中坚力量,必须持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首先就看基层干部。”在新时期持续从严教育监管下,农村基层工作中实的导向、严的规矩不断彰显,农村基层干部纪律观念、廉洁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虚报冒领惠农专项资金、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谋取私利、在救济补助上吃拿卡要等情况时有出现。这些现象展现出,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作风转变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绝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心态。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既是培铸信念定力的核心所在,更是自觉抵御诱惑考验的关键所在。基层干部要准确把握《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依托“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主题党日等学习方式,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理论上的清醒人。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职守之责,经常对自己开展“显微镜”式的细致检验,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以零懈怠、零侥幸的心态防止歪风沾身、杜绝邪气近体,做到一辈子不变色、不变质、不变味。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代表,要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也要将党和政府的惠民举措落实到基层一线。基层干部要树牢求真务实的责任担当,破除洁身自好却碌碌无为的消极思想,不将干净异化为不干事的借口,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好事。要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弄清悟透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无论是惠民政策的执行把关,还是集体资产的处置决策,抑或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落地,都要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农村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为此,构建监督检查、多维培训机制刻不容缓。各地区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注重常态监督与长效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鼓励群众成为农村治理的参与者、村务决策的见证者,多维度、全方位对农村基层干部“把脉”“打分”,对工作成效显著、表现优异的进行表扬,对违法违纪、偷奸耍滑的进行严肃处理。要注重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整合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党员干部知识培训示范基地等多种培训资源,以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网络教学相结合等形式,帮助农村基层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源源不断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
筑牢廉洁履职防线让清风正气充盈广袤乡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当认真遵照执行,将廉洁履职刻进农村基层干部骨子里,筑牢廉洁履职防线,让清风正气充盈广袤乡村,推动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丈量廉洁初心,筑牢拒腐防变“铜墙铁壁”。廉洁履职是农村基层干部的生命线,须臾不可动摇。面对基层治理的复杂环境和利益诱惑,若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对岗位职责的珍视,就容易在“微腐败”中滑向深渊。各级党组织要以《规定》为标尺,将廉洁教育融入干部成长全周期,通过开展“廉政第一课”“案例警示月”等活动,组织基层干部原原本本学习纪律条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让纪律规矩在内心深处扎根。要创新教育形式,用好“乡村大喇叭”“廉政文化墙”等载体,将廉洁故事、家风家训融入乡土文化,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让纪律教育接地气、有温度。要建立“廉政家访”制度,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共同筑牢“单位+家庭”双重防线,让敬畏之心成为干部履职的“定盘星”。
密织监督网络,扎紧权力运行“铁笼藩篱”。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更是廉政风险高发区。各级党组织要聚焦“人、财、事”三大核心,构建全流程、可追溯的监督体系。在人员管理上,严格执行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审查制度,对拟任人选实行“三查三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在资金使用上,推行“村财乡管”电子化监管,建立集体资产“云上档案”,对大额支出、项目招标实施线上公开、实时预警;在事务决策上,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土地流转、低保评定等敏感事项实行“阳光决策”,邀请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全程监督。要健全“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图,让干部照单履职、群众按图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按规矩办”成为基层治理新常态。
建立长效机制,厚植乡村振兴“廉政沃土”。廉洁建设非一日之功,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教育+制度+问责”闭环机制,将廉洁履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干部绩效评估,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终身负责”。要完善“巡察+审计+信访”立体监督网,定期开展村级巡察“回头看”,对集体“三资”、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畅通“监督一点通”等群众举报平台,让腐败问题无处遁形。更要注重廉洁文化浸润,开展“清廉村居”创建,打造廉政广场、清风长廊等文化阵地,举办“廉洁家书”诵读、“清廉戏曲”下乡等活动,让崇廉尚洁融入乡风民俗。通过持续发力、标本兼治,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向善向好,让廉洁之花在广袤乡村绽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