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对两项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刚才,相关部门通报了前期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
道路交通安全和涉企行政执法,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企业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大局,都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红线。
(一)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从全国来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长期占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的 80 %以上,一些重大特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教训极其惨痛。从我市情况看,虽然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比如,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问题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睁眼睡觉”的警觉性,全力以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刻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大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当前,我市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至关重要。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涉企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执法部门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时有发生,甚至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有的执法监督不到位,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必须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 ,深刻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下大力气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深刻认识两项工作协同推进的内在逻辑。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看似是两项不同的工作,但本质上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都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都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通过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保障,本身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通过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能够增强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从而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两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坚决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攻坚战
当前,两项工作都已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必须聚焦重点任务,拿出硬招实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一)聚焦风险隐患,全力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一要 狠抓源头治理。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对 “两客一危一货一网”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监管,严格车辆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审验等环节,坚决杜绝“病车”上路、“病员”驾车。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