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5年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剖析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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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在2025年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剖析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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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县办案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深刻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作为监督检查室主任,我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实践,从三个维度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剖析,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工作质效。

一、深刻把握办案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清醒认识

(一)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历程,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安全文明办案作为政治要求。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单设”安全”专章,明确提出”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县查处的某镇原党委书记张某违纪违法案中,因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未及时送医导致严重后果,教训极其深刻。这警示我们,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必须把安全意识贯穿于线索处置、初核谈话、立案审查、措施使用等全流程。

(二)办案安全是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被审查调查对象对抗组织调查的手段更趋隐蔽多样。2024年我们办理的县住建局原局长李某案件中,其通过暗语与家属串供、伪造证据,甚至在”走读式”谈话期间企图自伤自残。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看待安全工作,把维护办案安全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

(三)办案安全是提升案件质量的保障线。 安全与质量相辅相成,没有安全保障的案件质量如同沙滩建楼。2024年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指出,我县某专案因安全预案流于形式、陪护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关键证据灭失,直接影响案件定性。这暴露出我们在安全防范与证据固定的协同性上存在短板。必须树牢”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的理念,把安全措施转化为提升案件质量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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