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2025年“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作为全国首个将“法治护绿”作为专项监督品牌持续推进的省份,三年来,我们通过“法治护绿人大行”这一平台,推动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4.2个百分点, 国省考 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的积极作为,更离不开全省人民的共同参与。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政治引领铸就法治护绿的“定盘星”,在学思 中扛牢 使命担当

(一)把准政治方向,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是 践行 “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 实习近 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从政治高度审视生态问题,以法治思维谋划环保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将长江经济带发展“五新三主”定位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推动市州政府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如岳阳市在推动长江岸线整治中,将“守护好一江碧水”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市委常委包段、县市区委书记包点”制度,累计拆除小散码头42个, 复绿岸线 16.8公里,相关经验被中央媒体专题报道。

(二)强化法治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屏障 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年来,我们推动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此次执法检查,要以《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法 一 条例”实施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新修订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用法治手段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要探索“小快灵”立法模式,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新污染物治理等立法空白,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年内出台《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办法》。在执法检查中,要突出“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查,三年来共纠正选择性执法、过度处罚等问题87起,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 规范化率提升至96.4%。

(三) 践行 人民立场,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温度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我们要把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作为执法检查的“头等大事”,聚焦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黑臭水体等民生痛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去年,长沙市通过“法治护绿”专项行动,推动全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2万台,整改率达98.7%。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把法治力量延伸到基层末梢,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生态福祉。要完善“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将群众投票选出的“小区噪声治理”“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畴。如衡阳市雁峰区人大代表票决的“幸福河治理工程”,通过清淤疏浚、生态护岸等措施,使昔日“龙须沟”变身“景观河”,周边房价每平方米上涨1200元,真正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二、以精准监督打造法治护绿的“硬拳头”,在攻坚突破中提升治理效能

(一)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穿透式”执法检查 要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52个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历次执法检查指出的187个问题,开展“穿透式”专项督查。建立“问题溯源-责任倒查-成效验证”机制,对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运用同位素溯源、区块链存证等技术锁定污染源头,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实施“双罚制”( 既罚企业 又罚责任人)。在“一江一湖四水”保护中,创新“空间管控+生态补偿”模式,将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率纳入市州考核硬指标,对洞庭湖总磷超标区域实施“一湖 一 策”精准治理,推动岳阳市投资15亿元建设环湖湿地缓冲带。针对“双碳”目标,开发“碳效码”评价系统,对全省1.2万家规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市州暂停高耗能项目审批,倒逼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二)创新方式方法,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 深化“四 不 两直”暗访机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组成7个暗访组,配备红外热成像仪、水质快速检测包等专业设备,对夜间偷排、数据造假等隐蔽性问题实施“错时执法”。打造“数字监督”平台2.0版,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数据,接入1.2万个监测点位实时数据,运用AI算法构建污染扩散模型,提前48小时 预警重 污染天气。完善“代表巡河”机制,开发“河湖健康码”小程序,五级人大代表通过 扫码即 可上传河道漂浮物、排污口异常等7类问题,系统自动派单至属地政府限时整改。如株洲市代表巡河发现 湘江霞湾港 段重金属超标,通过平台30分钟完成问题上报、2小时启动应急处置,该案例入选全国“智慧人大”创新案例。

(三)突出整改实效,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 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成效评估”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对红色预警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挂牌督办。探索“人大+检察”公益诉讼协作2.0模式,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项账户,三年来通过公益诉讼追偿修复资金8.7亿元,推动常德市对鼎城区石煤矿区实施“生态修复+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完善整改成效评估体系,引入中国环科院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五维评估”(空气质量达标率、水体透明度、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固废处置率、群众满意度),评估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生态分项”权重,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实行环保项目限批。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率从2022年的82.3%提升至2024年的98.6%。

三、以协同联动奏响法治护绿的“大合唱”,在共治共享中凝聚磅礴力量

(一)强化纵向贯通,构建“四级联动”监督格局 要完善“省统筹、市联动、县落实、乡延伸”工作机制,省级层面组建7个专项检查组,每组配备法律、环保领域专家及第三方技术机构,重点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情况;市级人大成立14个督导组,建立“ 一 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对问题整改滞后地区实行“黄牌警告”;县级人大组建122个检查小组,创新“三查三看”工作法(查 台账看落实 、 查现场 看成效、查民意看满意度);乡镇人大设立4.5万个代表联系点,推行“网格化+铁脚板”模式,组织代表每周巡查河道、企业排污口。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制度,开发“法治护绿”数字平台,实时显示各地问题整改率、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对连续两月排名后三位的市州,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环境质量考核末位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优”并冻结生态补偿资金。如2024年湘潭市因大气污染整改不力被约谈后,投入3.2亿元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PM2.5浓度同比下降18.7%。

(二)深化横向协同,形成“多元共治”工作合力 要健全“人大+政府”协同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建立“三个一”制度(每月一次信息共享会、每季一次联合督查、每年一次成效评估),实现环保处罚数据、企业信用信息、卫星遥感监测等28类数据互通。完善“人大+司法”衔接机制,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办法》,明确人大移送线索“绿色通道”时限(3个工作日内受理、30个工作日内反馈),三年来通过该机制推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件,追偿生态 修复金 2.1亿元。探索“人大+社会”参与机制,开发 “法治护绿”微信小 程序,集成“问题举报”“整改追踪”“科普宣传”等功能,用户量突破500万;设立500万元有奖举报基金,对实名举报属实的给 予最高5万元奖励,2024年长 沙市民 举报某化工企业偷排废水,经查实后企业被罚120万元,举报人获奖励8万元,该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构建起“全民参与、全程监督、全域治理”的生态保护网络。

(三)优化长效机制,夯实“常态长效”制度保障 要推动制定《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法治护绿人大行”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要建立生态环保领域法规动态评估机制,对实施满3年的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及时修改完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要完善人大代表生态环保专业小组建设,在全省设立14个生态环保代表联系站,打造“永不撤离的执法检查组”。

同志们,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让我们以“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为契机,用法治力量守护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 作出 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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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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