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书记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刚才,我们实地观摩了 ** 区、 ** 街道、 ** 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相关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平台,其规范化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效能的发挥。近年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市综治中心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对此,我们必须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 ,深刻认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把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政治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具体部署,要求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省委、市委也相继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 %”的目标任务。这些重要部署,为我们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二)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认清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需求。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信访形势看,今年以来,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但征地拆迁、劳动社保、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仍占较大比重,群体性事件风险依然存在。从治安形势看,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新型犯罪多发高发,传统盗抢骗案件占比仍居高位,公共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从基层基础看,部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阵地建设滞后,功能定位不清晰,作用发挥不明显,与 “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面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明确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努力方向。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制约综治中心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 一要 解决 “阵地不规范”的问题。部分综治中心场所面积不达标,功能布局不合理,标识标牌不统一,影响了综治中心的形象和权威。 二要 解决 “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分综治中心运行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不顺畅,矛盾纠纷化解“中梗阻”现象依然存在。 三要 解决 “保障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地方对综治中心建设重视不够,经费保障不足,人员配备不齐,影响了综治中心的正常运转。 四要 解决 “作用不突出”的问题。部分综治中心功能定位不清晰,服务群众不深入,矛盾纠纷化解率不高,群众满意度偏低。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紧扣 “规范化、实战化、智能化”目标要求,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提升”两手抓,推动综治中心建设全面达标、全面过硬。

(一)聚焦 “规范化”,在阵地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阵地建设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础。 一要 规范场所建设。严格按照 “一厅五室”标准,即群众接待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网格化管理室、心理咨询室、监控研判室、社会工作室,统一规划建设综治中心。市级综治中心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县级不低于 500 平方米,乡级不低于 200 平方米,村级要整合现有资源,实现 “一站式”服务。 二要 规范标识标牌。统一综治中心标识标牌样式,在显著位置悬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匾,规范设置功能室标识牌、工作制度牌、流程图等,做到标识醒目、制度上墙、流程公开。 三要 规范功能布局。按照 “前台+后台”模式,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前台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转办”;后台设置功能室,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网格化管理、心理咨询等功能集成。 四要 规范装备配备。按照 “实用、管用、够用”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安防设备、信息化设备,满足日常办公、服务群众、应急处置等需要。

(二)聚焦 “实战化”,在运行机制上实现新提升。 运行机制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一要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力量,建立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实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健全矛盾纠纷分级调处机制,按照“简单纠纷当场办、一般纠纷限时办、复杂纠纷联合办、疑难纠纷提级办”的原则,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二要 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优化网格划分,科学设置网格,配齐配强网格员队伍,明确网格员职责,建立 “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三要 健全心理服务疏导机制。依托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 事件 发生。 四要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综治中心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聚焦 “智能化”,在科技支撑上实现新跨越。 科技支撑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动力。 一要 推进数据共享。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数据资源,建立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二要 推进智能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智能分析、智能预警、智能调度等功能模块,提升综治中心智能化水平。 三要 推进 “雪亮工程”建设。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四要 推进 “网格化+智能化”建设。开发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格员手持终端与综治中心平台互联互通,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效能。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 “一把手”工程来抓。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例如,可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由党委政法委书记每月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集中破解难题。各级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例如,组织部门将综治中心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财政部门优先保障经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此外,可借鉴 ** 市 “党建+综治”模式,由党员领导干部包联乡镇,推动资源下沉,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要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例如,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综治中心场所建设、机制运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评分,并公开排名。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如某县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县委政法委书记被诫勉谈话,相关责任人被调整岗位。同时,可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考核优秀的综治中心给予经费倾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使用,形成 “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 、法治 **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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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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