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的汇报

关于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的汇报-文库集
关于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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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2021年,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随后,省市区委先后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也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支撑。

一、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推动监督“全覆盖”

坚持权责同步、制度先行,以规范化、体系化机制赋能人大监督,从监督对象、内容、力量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一)拓展监督对象,做到应督尽督。 一是着眼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在常态化开展人大任命人员履职监督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人大选举和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这一举措促使监督对象从任命人员向选举人员拓展,实现了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无死角”,确保在届内实现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二是注重监督对象的针对性,聚焦关键岗位与重点人员,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关键岗位人员等纳入重点监督范畴,根据岗位重要性、权力运行特点,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提升监督精准度,确保监督资源高效配置。三是考量监督对象的动态性,密切关注人事变动,及时将新选举和任命人员纳入监督体系,建立新任职人员监督档案,跟踪记录履职轨迹,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衔接与持续跟进,保障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二)精准监督内容,融合监督人、事。 一是突出宪法法律贯彻落实,要求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每年书面报告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情况,通过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案例、执法成效,评估其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职责履行实效,将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了解其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中的履职表现,以工作成效检验履职担当,确保权力行使服务于人民利益与区域发展大局。三是强化人大决议决定及意见建议办理监督,查看选举和任命人员对人大决议决定的执行力度,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从反馈时效、办理质量、代表满意度等多维度考量,推动人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升代表与群众的认可度。

(三)整合监督力量,凝聚人民意志。 一是借助“数字人大”平台,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发布评议公告,广泛吸纳代表和群众线上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研判,精准把握群众关切,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与民意导向。二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线下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被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分管领域及服务对象群体,面对面交流、实打实问询,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其履职情况,为客观公正评价奠定基础。三是综合线上线下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群众呼声、代表意见与实地调研情况有机融合,科学分析监督对象的工作成绩与存在问题,确保人大监督充分汇聚民智、反映民意,使监督结果经得起检验,增强监督公信力。

二、以现场询问为发力点,打通监督“全链条”

健全监督机制,打出“调研—询问—评价”一体化工作“组合拳”,环环相扣、步步深入,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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