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定》明确要求,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纪委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纪委紧贴单位实际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精准、规范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水平,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发展。
一、抓实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认真落实《规定》关于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求,紧贴当前各级年轻党员干部思想活跃、学术交流广泛、内外交往频繁,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实际,始终把夯实思想根基作为正风肃纪反腐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学理论固根本。 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领域资源优势,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平台、《共产党宣言》现地教学馆等资源,邀请党校和高校专家教授开展宣讲阐释,引导各级党员在接受理论滋养、感受红色熏陶中不断熔铸信仰信念、剔除思想杂质,培塑与政治要求相匹配的政治素养和品格境界。 明纪法划红线。 突出抓好《规定》和其它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集训培训,组织全员观看党内重要法规系列讲座片、基层法纪教育专题片。编写纪检监察常用法规汇编,邀请法规起草部门进行宣讲解读、解疑释惑,引导各级党员增强法纪意识、明晰纪法便捷、强化纪法约束。 抓警示强震慑。 针对可能在教学科研、对外交往、参加社团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扎实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一人不落传达各类典型案例通报,编写各领域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制作展出常见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展板,引导各级党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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