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的背景下,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地方财政健康运行的关键因素。通过组织调研,我们对我省县级财政运行状况进行了研判,发现了不少县(市、区)存在“两高一低”的现象(债务风险高、“三保”等刚性支出占比高、库款保障水平低),县(市、区)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财政运行中的局部风险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一)财政收入增长面临挑战,财政自给率偏低
我省县级财政收入较大的波动性与收入结构的单一性,是构成地方财政运行深层次问题的根源。尽管县域经济近年来展现出一定的增长势头,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TB县为例对原因进行分析。一是收入结构单一,财源基础薄弱。该县税收过度集中于重点企业与行业,缺乏新的税源与收入增长点。二是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升级的挑战,工业经济结构优化进展缓慢。三是税源结构的单一性与对资源的高依赖度,使得在面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时,企业生产面临困难,增值额与利润下降,税收增长乏力。四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除2022年短暂恢复性增长外,总体呈下降趋势,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性,影响了县级财政的收入保障能力。五是财政自给率偏低,过度依赖上级补助。2019—2023年全省县级财政自给率平均为42.58%,低于市本级财政自给率12.64个百分点,且在2019—2023年期间,县乡级财政自给率低于40%。TB县财政自给率平均仅有36.55%,比全省县级财政自给率还要低6.03个百分点。这表明县级财政收入保障能力不足,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自我造血能力有限,财税收入难以覆盖支出需求,凸显了县级财政面临的严峻挑战。
我省县级财政的现状反映了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财政体制的深层次问题。收入结构的单一、传统产业转型压力、资源依赖度高、土地出让收入下滑以及财政自给率偏低等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县级财政运行面临多重挑战。
(二)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保障能力偏弱
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完善措施,如增值税改革、营改增等,在保障地方政府财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中央与省级政府间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协调作用,但在省以下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挑战。在省以下,特别是在县级政府层面,财政管理体制的明确性和协调性相对较弱,导致财权与事权之间的匹配度不高,县级政府在承担繁重的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责任的同时,财政自主权和资源调配能力受限,财政压力显著增加。
(三)财政政策空间有限,支持发展资金匮乏
县级政府在“既要、又要、还要”的多重目标下,面临着复杂而艰巨的“多难”挑战。在政策全面推进与指标硬性考核的双层压力下,县级财政部门在公共支出中承担着“生存”与“发展”的双层考验。“生存”意味着确保“三保”任务的落实;“发展”则涵盖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县级政府往往难以兼顾两者,特别是在财力薄弱的地区,财政部门只能依据现有的财力安排支出,在保障工资发放和债务偿还后,若有剩余资金才能用于经济建设,但政策操作空间极其有限。目前,县级财政仅能依靠省级财政的现金调拨来保障“三保”支出,其他财政事业的发展则显得力不从心,陷入了捉襟见肘的困境。
(四)债务等风险隐患显现,财政风险呈加大趋势
近年来,我省县级财政体系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多数地区财政状况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严重不匹配,部分县(市、区)陷入负债沉重、财政保障乏力、运转维艰的困境。为弥补财政资金缺口及筹集发展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膨胀,但由于自身财力有限,仅仅凭借自身能力消化历史欠账异常艰难。较为沉重的债务负担,极大影响了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管理。此外,部分专项债项目收益不佳,需要财政资金偿还,进一步挤占财政空间,加剧了国库支付风险。
三、破解困境的对策建议
针对县级财政运行面临的困境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应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我省县级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一)抓住政策窗口期,培育壮大县域经济
1.抓住政策机遇,谋划项目落实。 壮大县域经济需把握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机遇,积极落实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行动方案》,策划实施重大项目,省级新兴产业,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县域要有效整合预算、债券、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提高专项债比例,解决建设融资难题。同时,县域需强化招商引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实现县域企业在规模数量和运营收入的扩增,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2.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 坚持远近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联动,建立财政部门、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聚焦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以精准施策助力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
3.培育壮大县域财源。 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市场保供稳价等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培育县域市场主体、扩大税基、壮大财源。要坚持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把产业结构优化的着力点真正放在加速工业化进程上,促进县域工业快速增长。做好留抵退税政策持续跟踪评估工作,分行业、分类型精准分析政策在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稳固税源以及促进收入增长方面的实际成效,以政策的精准施策助力县域经济的稳健发展。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精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深度定制指标,确保公共价值与经济效益并重,为各预算单位量身打造绩效指标,不仅仅考量经济效益,更强调服务质量和公共福祉,确保指标体系的全面性与适用性。建立标准化评价体系,提升评价的客观性与可靠性。发展多维度、量化的评价工具,涵盖成本效益、产出效果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采用国际通行标准与本地特色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二是注重运行监控与成果运用。全程跟踪评估,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实施周期内的绩效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偏差,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达成。建立成果导向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优秀项目优先保障,低效项目则适时调整甚至退出,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约束体系。
2.强化预算支出的执行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事前预算审查。各县(市、区)要把紧预算编制“源头关口”,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对照“三保”范围,完整、准确、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精简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确保有限的财政资源集中投向最迫切的需求领域。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要求部门和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必须按照进度完成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三保”资金用于偿债和其他支出。
3.加速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与信息化建设。 一是优化系统架构,不断迭代预算管理一体化软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计等环节的无缝链接,提升管理效率。二是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形成高效的决策支持网络,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构建县级财政稳健发展新生态
1.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构建省市县级均衡分担机制。 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收支变化,定期开展评估,适时调整财政事权划分与分担比例,确保财政体制能够灵活应对新挑战,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二是适当减少县级政府的部分财政事权。三是在共同财政事权领域,综合考虑公共服务收益范围及不同事权性质,进一步细化并实施分区域、分档的分担比例。
2.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健全财力下沉与县级激励机制。 一是深化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财力尽量下沉县级。二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均衡区域间财力配置,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调动县级政府积极性。三是有序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加大上级转移支付直接测算到县、国库资金直接调度到县、项目申报直接布置到县的实施力度,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占比,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增加中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规模,增加地方可统筹财力。
(四)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1.全力防范债务风险。 做好隐性债务化控增。密切关注债务风险情况,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问责落实落地情况的跟踪,建立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机制。严格实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积极争取化解债务风险政策。
2.着力防范金融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原则,强化金融监管,充分利用监察部门和银行大数据信息,依法继续动态高风险排查与监控。对于金融风险防患于未然,坚决禁止恶意操纵经营、违规关联交易等问题发生,严格按照专项债“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中小银行和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促进当地金融稳健发展。
3.推进投融资平台改革。 加快县域投融资平台实体化运作,继续引进金融机构,出台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考核办法,加大政银企对接合作力度,同时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撬动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