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全面推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对象
XXX局全体正式党员。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局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体表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批准同意后,可以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考核内容
附:《XXX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0XX年XX月XX日
XXX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类别 | 内容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参考分值 | 得分 |
基础积分 80分 | 对党忠诚老实 | 1 |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12 | |
2 | 绝对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议,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妄加议论,不搞团团伙伙,始终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 10 | |||
敢于担当负责 | 3 |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方面无不良反映。 | 9 | ||
4 |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团结协作,服从大局,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 | 9 | |||
严格遵纪守法 | 5 | 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现象。 | 10 | ||
6 |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各类党课不少于6次;普通党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10次,参加各类党课不少于4次。无故缺席,每次减1分。 | 12 | |||
密切联系群众 | 7 |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尤其要立足本职,向老干部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老干部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他们正当权益。 | 8 | ||
弘扬文明新风 | 8 |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爱护珍惜党和集体荣誉。 | 5 | ||
9 |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绝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大力弘扬新人新事新风气,带头传递正能量。 | 5 | |||
贡献积分 20分 | 服务发展当先进 | 10 | 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业绩的加5分,有明显业绩的加4分,较好的加2分。 | ||
11 | 在综合类表彰中,获国家级表彰的加6分、省级表彰的加5分、XX市级表彰的加4分、本市表彰的加2分;单项工作获国家表彰的加4分,省局表彰的加3分,XX市局和XX市委市政府表彰加2分,上级党委表彰的加1分。 | ||||
奉献社会树形象 | 12 |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或结对一户困难群众家庭,每参加一次加1分,加满3分为止;参与“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缴纳特殊党费,或义务捐款的,参加一项加1分,加满4分为止。 | |||
为民办事强作风 | 13 | 参与全市开展重大创建或主题活动、市级机关工委部署的活动及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活动,有一项加1分,加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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