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研究报告

党委书记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研究报告-文库集
党委书记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研究报告
此内容为付费阅读,请付费后查看
20
年度会员
付费阅读

治理之道,重在基层。近年来,我国基层治理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理念引领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和社会利益结构深刻调整,基层治理中仍存在不少亟待关注的问题,需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探索高质量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现实路径。

一、 目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主要矛盾

(一)条块各自为政,协同不畅,问题解决不及时

在 当前 城市治理体系当中, 街道 处在基层工作前沿,是问题发现的眼睛,具有便于就地就近进行日常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优势,但由于执法 权责不清以及 执法力量、经验不足等原因,难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置,特别是在面对涉及安全生产、违章建设、环境污染等较严重违法行为, 难以 自行处置。区县部门掌握处罚、强制等行政执法权,在接到举报后,虽然竭力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却经常无功而返。这就导致基层社会治理中多呈现“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局面,基层社会治理出现薄弱环节。

(二)过分强调属地管理责任,基层压力大

当前城市管理十分强调属地责任, 街道 承担的职责日益增多,但在某些工作中,出现了“过度属地化”问题,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街道 作为 区 政府的派出机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行政职权只能由区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 街道 与区县职能部门之间 存在 职责边界不清 、 责任主体 不明确, 分工 不合理等问题。同时 基层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匮乏,难以行使与之匹配的管理任务,一旦出现问题,属地就会成为问责重点。

(三)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度不高,多元主体参与度低

一是跨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效率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需求越来越高。但是各职能部门处于独立的垂管体系,较难组织联合执法。特别是法律规范对某些方面的具体问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出现职权交叉和职权冲突时,往往使得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纠正。二是居民社会治理参与度不高。基层社会治理通常以村(居)工作人员为主,居民往往由于参与意识缺失、参与渠道匮乏等原因而缺乏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当前居民参与多以个体化参与为主,尚未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长效参与机制,居民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发挥不足。三是多元主体作用未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慈善组织等社会化团体组织和自治组织的作用未发挥,群众动员、引导、组织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基层共建共治共享、多元主体有效协同的社会治理格局尚未形成。

二、基层社会治理亮点做法

(一)发挥党建引领龙头作用,提高工作系统性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7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