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上肩负着重大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深入开展学习,精准执纪标尺,严明纪律规矩,树立守纪标杆。
一、自觉 学纪奠基础 。 学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高质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前提基础。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法学习上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主动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坚持全面系统学,既要学党章这部根本大法,也要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个人必修课程。坚持深入思考学,原原本本、逐条逐句深入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 学细悟 ,并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典型案例,把对法纪的抽象认识具体化。坚持丰富形式学,通过领导领学、机关督学、支部 研 学、专家讲学、分享促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纪法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 提高学纪学法 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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