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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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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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备勤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和队伍内部高度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

“清明节”节假日期间, 局 各级值班人员务必要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节假日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信息按时报送,出现值班信息漏报、迟报、不报的问题, 局 将严厉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现将信息报送要求说明如下:

按照局要求, 局 机关当日行政值班人员要做好大中队节日期间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工作,并分别于x时前报当天安保工作情况及统计表;x时 局 工作整体情况及统计表;

根据市 局 通知,节日期间将由各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处室成立联勤指挥部, 局 指挥助理要于每日x时前到市 局 指挥中心参加省厅市局联合点名。另,根据通知要求, 局 行政值班要于每日16时前将市局相关报表通过传真报至市局指挥中心;7日12时前将节日期间安保情况通过传真上报市局指挥中心。

各地辖区内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响应及时指挥处置, 并第一时间 上报有关信息。出动2个中队以上警力的,扑救时间超过1小时(或过火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 局 指挥中心, 局 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以值班快报报告总队指挥中心。

二、值班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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