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区按照省市关于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的要求,在“三分类三分级”的基础上,我区全面摸排、认真核查,确定了 34 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集中整顿对象,其中:村党组织 17 个,占农村党组织总数的 10 . 43 %;社区党组织 3 个,占社区党组织总数的 8 . 33 %;机关 4 个,非公企业 6 个,学校和医院各 1 个,社会组织 2 个,所占比例均分别达到 5 %以上。目前,全部软弱涣散党组织 均针对 问题完成整顿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顿“有力”
一是组建领导小组。 区委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由 区群教 办(区委组织部)具体统筹实施。全区各级党(工)委高度重视,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整顿工作方案,迅速启动、强力推进整顿提高工作。
二是实行包保制度 。按照与分管工作相近的原则,对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党组织,由全区 16 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挂帅督导,指导、督促开展整治工作。同时,每一个后进党组织 均确定 1 个联系部门、 1 名“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做到“多管齐治”,确保整顿力度。对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后进不“销号”,包保领导不得撤离,确保整顿一个、转化一个,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全程督导,在关键环节、重要步骤上从严把关,对工作推进不力单位实行 严格问 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 区委群教办 (组织部)已开展 4 次专项督查,对 3 个工作推进缓慢的党组织进行了通报。
二、分类指导实施,确保整顿“有序”
一是分类细化实施。 按照软弱涣散党组织属性、问题属性,采取“ 一 组织 一 方案”、“ 一 问题 一 策”的方法,双向分类实施,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细化时间,确保组织全覆盖、问题全整顿。农村党组织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社区党组织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行业党组织由行业系统党委组织实施,两新党组织由两新工委组织实施。属班子自身问题,由党组织自身制定整顿方案;属违纪违规问题,由上级党组织及纪检部门指导制定整顿方案;属硬件建设不达标问题,由区级职能部门指导制定整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