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文库集
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此内容为付费阅读,请付费后查看
20
年度会员
付费阅读

今年以来,县行政 审批局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群众企业满意为目的,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走深走实 ,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建立兜底服务“ 1 + 1 + N ”组团服务模式破解企业难题 做法获 评浙江省委改革办“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典型案例,探索“双一”高效处置模式破解 X 历史文化街区 开街问题做法获 评 X 市“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典型案例。在全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考核中,我县企业开办、企业注销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档,“建筑许可指数”指标排名全市第一。我局优化中介服务模式提速项目投资审批做法,在《 X 政务服务简报》刊登。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各类事项 743938 件, 一网通办率 达 99 %, 网办平均 办理时长不超过 3 分钟,主动好评率达 99 . 81 %。

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强化服务企业能力。

一是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围绕“百日攻坚擂台赛”和“标志性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协同推进机制,通过部门提前服务、确保熟地出让、优化审批流程、全程代办帮办等措施,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深化“巡回审批”“拿地即开工”等制度,帮助 X 公司实现“拿地即开工”,办理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减 10 %。针对涉及多部门疑难问题,牵头组织资 规 、住建、行政执法等相关单位开展协调讨论,召开对接会 15 次,为保尔力橡胶等 13 个项目疏通审批梗阻。在全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考核中,我县“建筑许可指数”总排名全市第一,其中审批时间指标排名全市第 1 ,手续数指标排名全市第 2 。

二是 推进商事登记 便利化改革。 新发展各类经营主体 11303 户,全县累计在册经营主体 84199 户,同比增长 14 . 4 %。企业开办全 流程网办 率 99 . 7 %,企业开办平均用时 0 . 5 天以内。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公章刻制、寄递服务、税控设备等零成本申领,今年来受惠企业 3223 户,为企业减免公章刻制费用达 96 万元。迭代升级注销“一网服务”功能实现注销“信息共享、联动办理”,今年来我县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2592 户,其中简易注销 2304 户,占比 88 . 9 %。联合农业农村局、税务局等部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便利化注销举措。紧盯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企业开办、企业注销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档。

三是助力经营主体转型升级。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优化“个转企”登记程序,在保留原有“一注一开”方式转型基础上,由个体工商户自愿选择直接变更办理“个转企”登记,并落实专人与税务部门做好对接。今年来共帮助、引导和支持 100 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通过直接变更办理 45 户,转型为公司制企业 91 户,占比 91 %。

四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 出台《 X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行为的规定》,明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成,实行评标区封闭式管理、“ 一 标一评”机制,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行为。优化升级政 采云 平台开评标直播、视频会议、在线监管等模块功能,支持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全智慧”线上交易、线上监管。截至 10 月底,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210 宗,交易额 X 亿元。

二、以“升级增值服务”为主线,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将涉企服务 15 大类 180 项事项,全部进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一个牵头部门、 一 名分管领导、一名首席服务专员、 X 名服务专员的“ 1 + 1 + 1 + X ”架构配置,完成力量配置,目前已入驻各板块人员 31 名、涉企服务事项 321 项,共同为企业提供“全功能、集成化、共享式”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联办、限时办结反馈”运行模式,完善服务需求感知、前后台业务衔接、跨部门业务协同、服务跟踪评价、责任查处、问题归集分析预警提醒等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中心各板块融合运行。

二是 强化线 上服务平台运行 。建设市企业综合服务应用 X 站点,融合运用“ X ”、 X 一码通平台,与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再造助企流程。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个人及企业咨询 3306 件,按时受理率、按时办理率、满意率均达 100 %,办件量居全市第二。企呼我应平台受理并办结涉企问题 1905 件,问题办成率、办理满意度均达 100 %,办件量居全市第三。建立追踪回访机制,在服务完成的一周之内中心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追踪回访,对于评价结果参照“好差评”进行相应处理。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7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