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人告之以有过,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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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材料用典】人告之以有过,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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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 “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当别人指出自己的问题时,子路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君子检身,常若有过。”问题总是客观存在,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听得进别人劝解的人,往往虚怀若谷,不矜不伐,拥有自我审视的清醒和坚定。 (中国纪检监察报《知其不善 速改以从善》)

【典故】 出自战国孟轲《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

【释义】 意思是,听到别人指出自己的过失就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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