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函牛之鼎,未必能烹小鲜;千金之弩,不可以中鼷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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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材料用典】函牛之鼎,未必能烹小鲜;千金之弩,不可以中鼷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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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 函牛之鼎,未必能烹小鲜;千金之弩,不可以中鼷鼠。以凤司晨不若鸡,用违所长适足怜。世间堪怜之事,在于有用之才的错位。“曹沫奋三尺之剑,一军不能当,使曹沫释其三尺之剑,而操铫耨与农夫居垅亩之中,则不若农夫”,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解放军报《养才贵素 使才贵器》)

【典故】 出自清代沈起凤《谐铎·壮夫缚虎》,函牛之鼎,不可以烹小鲜;千斤之弩,不可以中鼷鼠,怀材者宜知,用材者益宜知矣。

【释义】 意思是,能容纳一头牛的鼎,不能用以烹炸小鱼;力达千斤的弓弩,不能用以射杀鼷鼠,有才能的人应当知道这一点,使用人才的人更应当知道这一点。说明对人应当量能授任,切不可大材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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