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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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 “夫权衡设而不可欺以轻重者,唯其平也;绳墨设而不可欺以曲直者,唯其正也。”自古以来,纪纲法度就像权衡、绳墨一般,成为规范监督世人行为的准则。其一经颁布,就应严格施行。翻阅史书,从“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到“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再到“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以方守之”的理念一直闪耀在历史长河中。 (解放军报《“以方守之则可振”》)

【典故】 出自战国魏国李悝《法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

【释义】 意思是,不分别关系的亲疏,不区分地位的尊卑,一切用法律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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