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杜绝“微腐败”,筑牢“廉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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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杜绝“微腐败”,筑牢“廉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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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上一堂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主题是“杜绝‘微腐败’,筑牢‘廉洁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在这场伟大的斗争中,“微腐败”问题同样不能忽视。“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是小、多、近。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形式及危害

(一)“微腐败”的存在形式

1.吃拿卡要

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故意刁难,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直到群众送上财物才予以办理。或者在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接受宴请等。比如,一些基层干部在为村民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暗示村民请吃请喝或者送烟送酒,否则就故意拖延审批时间。

2.虚报冒领

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国家补贴、救济款、专项资金等。例如,有的村干部虚报种植面积,冒领粮食补贴;有的虚报贫困家庭情况,骗取扶贫资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也剥夺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权益。

3.私分滥发

将集体资金、资产私自分配给少数人,或者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比如,一些单位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或者将单位的资产私自处置,所得款项私分。

4.优亲厚友

在落实惠民政策、分配资源时,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办事,而是偏向自己的 亲友。比如,在农村低保评定、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自己的亲戚朋友,而不顾真正困难群众的需求。

5.挥霍浪费

在公务活动中,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旅游等。例如,一些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上高档烟酒、海鲜大餐,严重超出规定标准;有的单位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以考察学习之名行旅游之实。

(二)“微腐败”的危害

1.损害群众利益

“微腐败”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对党的信任度降低。比如,一些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优亲厚友行为,使得真正的贫困群众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加剧了社会不公平,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2.破坏政治生态

“微腐败”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就会像病毒一样蔓延,侵蚀党的肌体,破坏政治生态。它会让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盛行,导致干部之间相互攀比、效仿,形成腐败的恶性循环。

3.影响社会稳定

“微腐败”引发的不公平现象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和怨气,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例如,一些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与基层干部的“微腐败”行为有关。

二、“微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党员干部对“微腐败”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吃点、拿点、占点小便宜不是什么大问题,不会受到严厉的惩处。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导致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逐渐滑向腐败的深渊。

(二)权力监督不到位

在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同级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存在漏洞,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外部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制度执行不严格

虽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不严格、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单位对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干部职工对制度不了解、不熟悉;一些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使得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四)侥幸心理作祟

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或者即使被发现了,也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他们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一次次地触碰纪律红线,最终陷入腐败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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