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的再充电、理论的再武装,更是一次党性的再淬炼、行动的再出发。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动员全市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这次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正确政绩观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深刻把握、四个坚决做到”。
一、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坚决做到心中有民、一心为民,在站稳人民立场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为谁而树”,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的“试金石”,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追求政绩的方向;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离开了人民,我们的任何政绩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背离了人民,我们的任何努力都将失去意义、遭到唾弃。
(一)要常怀忧民之心,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民群众生活在基层,对问题的感受最直接,对政绩的评价最客观。他们的呼声,就是我们工作的“风向标”;他们的期盼,就是我们奋斗的“动力源”。然而,现实中一些干部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材料、听汇报”,满足于“隔着玻璃看、围着桌子转”,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这种现象,说到底还是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弱化。我们要通过这次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沉下身子、迈开步子,多到田间地头走一走,多到工厂车间看一看,多到社区小巷转一转,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拉家常、听意见,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摸清楚、弄明白。要把群众的“吐槽点”作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把群众的“好差评”作为衡量工作的“刻度尺”,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要常谋富民之策,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从过去的“有没有”转向现在的“好不好”,从追求物质富足转向追求精神富有、生态宜居、社会公平等多方面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谋划发展、制定政策时,必须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而不能凭主观臆断“拍脑袋决策”,更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搞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我们要紧扣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育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比如,在城市建设中,是热衷于建大广场、修宽马路,还是把更多资金投入到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便民设施完善上?在产业发展中,是盲目追求“高大上”项目,还是立足本地实际发展一些能吸纳就业、带动百姓增收的特色产业?答案不言自明。正确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看群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
(三)要常行惠民之举,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的工作干得好不好、政绩实不实,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有的干部热衷于“数字出政绩”,搞虚假浮夸;有的干部热衷于“盆景出政绩”,搞表面文章。这些做法,或许能在一时蒙混过关,但终究逃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真正的政绩,应该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是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我们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标准,建立健全群众评议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民生实事满意度调查,让群众来“打分”、让群众来“阅卷”。对群众满意的,要再接再厉、持续深化;对群众不满意的,要深刻反思、坚决纠正。要坚决杜绝那种“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努力形成“干部带头干、群众跟着干、大家一起干”的生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