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2
2.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13
3.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23
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在县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力指导下,本人立足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职责,紧扣“围绕办案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办案”工作主线,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统筹推进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融合,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经济犯罪检察队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现将全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2025年履职主要工作
(一)以理论武装为根基,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支部学习的“核心内容”,推动理论学习从“学过”向“学深”“学透”转变。
一是突出“第一议题”抓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12次,重点研读全会关于“深化法治中国建设”“强化经济领域法律监督”的部署要求,结合经济犯罪检察职能开展“一案一研讨”——如针对数字经济领域诈骗案件,围绕全会提出的“健全数字经济监管法律体系”梳理办案思路,推动理论学习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全年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8次,本人带头讲专题党课6次,其中《以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办好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获评县检察院“优质党课”。
二是丰富形式抓覆盖。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干警“办案任务重、集中学习难”的特点,构建“线上+线下”学习体系:线上依托“学习强国”“检答网”“检察党建云平台”,每月制定《党员学习清单》,明确“每日1小时自学、每周1次线上测试”要求,通过即时通平台督促干警完成学习;线下采取“领导领学+骨干导学+案例教学”模式,组织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读本》等必读书目,全年开展集中学习36次,覆盖党员干警100%,确保学习“不漏一人、不落一课”。
三是以主题教育强担当。结合最高检“深化新时代检察理念教育”要求,开展“学全会精神、促公正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围绕“如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议题开展研讨8次,收集合理化建议23条;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护企安商”专题座谈,邀请企业家代表解读经济政策,引导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全年推动3起涉企案件适用“合规不起诉”,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效。
(二)以从严治党为核心,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切入点,紧盯经济犯罪检察领域廉政风险点,构建“教育+监督+防控”三位一体的廉洁建设体系。
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制定《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员教育管理、案件廉洁监督、意识形态防控”等18项任务细化到岗、明确到人,与支部班子成员、党员干警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廉洁司法承诺书》各26份,推动“一岗双责”落地。每月开展责任落实专项检查,针对“学习笔记不规范”“案件文书归档不及时”等3类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并复核,全年开展责任约谈10次,确保党建责任“不悬空、不虚化”。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重点,全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2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检察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文件,观看《零容忍(检察系统篇)》《镜鉴:经济犯罪检察领域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片6部,开展“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剖析检察系统内“违规干预办案”“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典型案例,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6条,开展“公车使用、公务接待”专项检查8次,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精准防控风险。针对经济犯罪检察“接触企业多、涉案金额大、廉政风险高”的特点,梳理“案件受理、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合规整改监督”等6个高风险环节,制定《经济犯罪检察廉政风险防控指南》,明确风险点21项、防控措施48条;建立“案件廉洁监督台账”,对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案件实行“一案一监督”,由支部纪检委员跟踪办案流程,全年监督重大案件15件,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2名办案程序不规范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以业务融合为目标,打造“经检先锋”党建品牌
紧扣经济犯罪检察职能,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模式,创建“经检先锋・护企安商”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办案、服务、改革同频共振。
一是以党建促办案质效。设立“党员示范岗”4个、“党员办案组”3个,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成立“党员突击队”——如在办理涉案金额1.2亿元的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党员干警牵头加班加点审查证据,仅用28天就完成审查起诉,依法追究8名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全年党员干警主办案件占比达75%,办案质效位居全院前列,其中1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精品案例”。
二是以党建促护企服务。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开展“党建+护企”专项行动:一是建立“企业合规整改党员联络岗”,选派5名党员干警对接12家涉案企业,全程指导合规整改,帮助2家企业通过第三方评估,实现“合规整改+恢复经营”双赢;二是联合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开展“送法进企业”主题党日活动6次,为200余家企业讲解“防范合同诈骗”“合规税务管理”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三是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轻微犯罪案件,优先审查、快速办理,全年办理涉企案件平均办案周期较普通案件缩短15%。
三是以党建促机制创新。针对经济犯罪案件“跨区域协作难、证据固定难”问题,支部牵头与邻县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签订《党建共建+业务协作协议》,建立“党员骨干互派、案件联合办理、数据共享分析”机制,全年联合办理跨区域案件4件,移送犯罪线索7条;创新“经济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模式,党员干警在办理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该公司还存在污染环境问题,同步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企业整改环保问题,实现“一案双查、双向发力”。
(四)以意识形态为抓手,守牢政治安全阵地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经济犯罪检察领域风险点,构建“研判+管理+宣传”工作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强化风险研判。全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支委会6次,重点分析“涉企案件舆情风险”“办案中的政治导向偏差”等问题——如针对某上市公司高管涉挪用资金案,提前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协调宣传部门发布案件进展通报,避免负面舆情扩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班子、党员干警述职评议内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支部具体落实、党员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管宣传阵地。规范支部宣传平台管理,对检察内网“经济犯罪检察专栏”、支部AAA公众号的内容实行“三审三校”,全年发布党建动态、办案成效、先进事迹等稿件42篇,其中《党员干警护航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报道被省检察院AAA公众号转载8次;定期排查干警AAA群、QQ群,落实“实名制”管理,清理离职人员、无关人员12人,杜绝“不当言论、泄密风险”。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干警“办案压力大、心理负担重”的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本人与支部干警逐一谈心2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家庭困难,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加班就餐”等实际问题11件;组织“心理健康讲座”“户外团建”等活动4次,缓解干警工作压力;宣传党员干警先进事迹,如办案能手李某“带病办理重大案件”、党员王某“主动帮助企业合规整改”等故事,营造“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五)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围绕“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目标,打造高素质经济犯罪检察队伍。
一是强化专业能力培养。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要求,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邀请县法院、税务局业务骨干开展“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涉税法律适用”等专题培训12次;组织党员干警参与“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业务竞赛”,2名干警获评“业务能手”;建立“师徒结对”机制,由5名资深党员干警带教10名青年干警,帮助快速提升办案能力。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从“理论学习、办案质效、服务企业、廉洁自律”4个维度设置20项积分指标,每月公示积分排名,积分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全年评选“优秀党员”6名、“办案标兵”4名,激发干警履职活力。
三是深化共建联动。与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县金融办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联合开展“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经济犯罪案件研讨”等活动5次,共享廉政教育资源、案件线索信息,提升干警“纪法衔接”能力;组织党员干警参与“县域经济发展调研”,形成《关于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对照“四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结合全年工作实际,仍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与办案融合的深度不足。虽然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但在“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办理复杂经济案件的思路方法”上仍有欠缺——如针对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等新类型经济犯罪,未能充分运用全会提出的“创新监管机制”理念优化办案策略,学习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二是党建品牌的影响力不够突出。“经检先锋・护企安商”品牌虽已建立,但特色举措不够鲜明,如“企业合规整改党员联络岗”的覆盖面较窄,仅覆盖12家企业;品牌案例宣传力度不足,全年仅1起涉企案件被上级媒体报道,未能充分展现党建促业务的成效。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效有待提升。因干警办案任务繁重,部分组织生活存在“时间压缩、内容简化”问题——如3次支部党员大会因干警出差改为线上召开,讨论深度不足;组织生活内容与办案结合不够紧密,“案件廉洁风险分析”“办案心得分享”等特色环节占比仅30%,吸引力、实效性不强。
四是廉洁风险防控的精准性不足。针对新类型经济犯罪(如虚拟货币诈骗、平台经济领域违法)的廉政风险研判不及时,未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廉政教育形式仍以“看片子、学文件”为主,“情景模拟、案例推演”等互动式教育占比低,干警参与热情不高。
五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涉企案件舆情应对预案不够细化,如针对“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未建立“分层分类回应”机制,存在舆情应对被动的风险;正面宣传的主动性不足,全年仅主动发布涉企案件进展通报3次,未能充分引导社会舆论理解支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本人将以问题为导向,以“党建提质、业务提效、队伍提能”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理论武装,推动“学用结合”走深走实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长期任务,开展“全会精神进办案”专项行动,每月选取1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召开“理论+办案”研讨会,围绕“如何运用法治思维防范经济风险”“如何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等议题展开讨论,形成《办案指引》;组织党员干警撰写“理论应用案例”,全年不少于20篇,推动理论学习从“学理”向“实践”转化。丰富学习形式,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省检察院业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4次;组织党员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走初心路、护航经济路”主题党日活动2次;利用“检察党建云平台”开设“经检微课堂”,每周推送1期经济犯罪检察相关理论解读,提升学习的灵活性、针对性。
(二)打造品牌升级版,提升党建服务实效
拓展“经检先锋・护企安商”品牌内涵,开展“护企安商专项行动”,将“党员联络岗”覆盖至县域30家重点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合规体检”“法律培训”“风险预警”全流程服务;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对小微企业涉轻微犯罪案件,实现“7日内审查、15日内办结”,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加强品牌宣传,总结“合规不起诉+企业整改”典型案例5个,制作《经检护企故事》短视频,在抖音、AAA视频号发布;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开设“检察护航经济”专栏,每月发布1期党建+业务成效报道,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提升组织生活质效,激发支部活力
灵活优化组织生活形式,针对办案忙的实际,推行“碎片化+集中化”结合模式——如利用“办案间隙10分钟”开展“微党课”,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学习日”;探索“案例式组织生活”,以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为切入点,开展“模拟法庭”“廉政风险推演”等互动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强化考核监督,将组织生活参与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无故缺席、应付了事的干警扣减积分;每月由支部委员对组织生活质量进行评估,收集干警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内容形式,确保组织生活“有温度、有深度、有实效”。(四)精准防控廉政风险,筑牢廉洁防线
动态更新风险防控体系,针对虚拟货币、平台经济等新类型经济犯罪,开展廉政风险专项研判,制定《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廉政风险防控指南》;加强对“合规整改监督”“涉案财物处置”等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开展“情景式廉政教育”,模拟“企业请托说情”“涉案财物诱惑”等场景,让干警沉浸式感受廉洁风险;组织党员干警家属参加“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构建“单位+家庭”双重防线。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守牢政治阵地
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制定《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舆情应对细则》,明确“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各阶段的舆情监测、回应流程;组建“党员舆情应对小组”,由3名骨干干警负责舆情分析、信息发布,确保涉检舆情“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全年主动发布涉企案件进展通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等信息10次以上;挖掘党员干警“加班办案”“护企为民”先进事迹,每月宣传1名“经检先锋”,营造“忠诚履职、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
2026年,本人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带领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优质检察履职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法治XX建设贡献经检力量!
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机关党委的有力指导下,在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作为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始终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及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团结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不断提升支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第一要务”,教育引导支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做到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全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XX次,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精心制定年度党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要求。采取支部书记领学、支委成员带头学、全体党员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总书记著作选读》等核心书目,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要求,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全年组织集中理论学习XX次,专题研讨XX次,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见实效。三是创新学习方式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检网院、省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督促党员常态化开展自学,定期通报学习积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分享会、理论知识测试、观看红色教育影片等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我本人带头讲授专题党课XX次,结合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实际,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分享学习体会,引导大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凝聚奋进力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经济犯罪检察特点,深入开展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支部党员深刻理解党的创新理论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根本任务,着力解决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主题教育,支部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
(三)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净化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办案件,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企案件、敏感案件中,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防范化解政治风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支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加强对支部党员网络言行、社交媒体的引导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扛牢主体责任,夯实组织基础,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支部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健全组织体系,规范组织生活。一是优化支部班子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及时补选配强支部委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成员分工负责、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支部重要事项,均经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全年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XX次,支部委员会XX次,党小组会XX次。高质量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效。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党性修养、服务人民群众等主题,精心设计活动内容,采取“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室内学习+外出参观”“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例如,组织党员前往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洗礼,联合公安、法院相关支部开展“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主题研讨,走进企业开展“防范经济犯罪护航企业发展”普法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XX次。
(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激发队伍活力。一是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发展程序,注重从业务骨干、青年干警中发展党员。全年按程序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名,接收预备党员XX名,按期转正XX名,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二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健全党员信息库,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我本人与支委成员、新入党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受到处分党员等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XX人次,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搭建作用发挥平台。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设立XX个党员示范岗,划分XX个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在办案一线、重大任务攻坚、服务群众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组建“党员突击队”,在办理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支部党员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警示教育片,利用“每周一案”、节前廉政提醒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我带头签署并督促党员落实廉洁从检承诺。二是紧盯关键环节。紧盯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如涉案财物管理、律师会见、与当事人及律师交往、外出办案纪律等,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内控机制,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支部AAA群发送廉政提醒信息,重申纪律要求。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要求支部党员在文书制作、案件汇报、调查研究等方面力求精简、务实、高效,切实为基层减负。鼓励党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高司法服务的精准性。
三、推动深度融合,服务发展大局,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经济犯罪检察工作高质效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积极探索党建与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推动业务发展的“红色引擎”。
(一)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引导支部党员深刻认识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一是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洗钱、逃税、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金融安全。全年带领支部党员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XX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XX件。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组织开展“检察护航企业发展”系列活动,支部党员深入XX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类案发生的原因、特点,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XX份,推动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源头治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提升公众防范经济犯罪意识。
(二)创新融合载体,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持续深化拓展“经检先锋”(此处为示例,请根据实际品牌名称填写)党建品牌创建,将品牌建设融入办案实践、队伍建设、服务群众全过程。一是开展“党建+优质办案”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办案组”,鼓励党员在办理新型、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中攻坚克难,打造精品案例。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激发党员创先争优意识。二是开展“党建+能力提升”活动。利用支部学习平台,组织“经检讲堂”,由党员业务骨干分享办案经验、解读新法律法规,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党员参加业务竞赛、撰写调研文章,全年支部党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XX篇。三是开展“党建+联建共建”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党组织的联建共建,通过同堂培训、案例研讨、联合调研等方式,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形成打击经济犯罪合力。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在办案中既要追求法律效果,也要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对于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全力追赃挽损,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和信访接待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属于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管辖的信访案件,依法及时办理答复。组织党员参与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
四、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院党组和党员群众的期望,支部工作和我个人履职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党建品牌特色亮点不够突出。虽然持续打造“经检先锋”品牌,但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载体创新上还不够丰富,品牌的辨识度、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党建+”模式的应用场景还可以更广泛、更深入,特色亮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还需加强。
(二)组织生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能够坚持各项制度,但有时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开展活动的现象,活动形式的创新性、内容的针对性有待增强。部分党员因出差、办案等原因,偶尔存在缺席组织生活的情况,线上参与的效果与线下集中学习相比仍有差距。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辣味”有时还不够足。
(三)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需持续深化。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仍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就党建抓党建、就业务抓业务的情况尚未完全杜绝。如何将党建工作更有效地嵌入到办案流程、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业务环节,实现同频共振、相辅相成,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四)党员精细化管理教育有待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困难的关心了解有时不够及时深入,个性化、差异化的教育管理措施不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批评还不够经常主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有待加大。个别党员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仍需进一步强化。
五、2026年工作思路与打算
针对以上不足,结合上级要求和支部实际,2026年我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进和提升:
(一)聚焦“政治铸魂”,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达到新高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引导党员更加自觉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二)聚焦“强基固本”,在提升组织力上实现新突破。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在提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质量上下功夫,增强政治性和时代感。加强对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青年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深化“经检先锋”品牌建设,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例。(三)聚焦“深度融合”,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上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院党组部署,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探索建立“党建+重大专项”“党建+疑难案件攻坚”等机制,引导党员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担当作为。
(四)聚焦“正风肃纪”,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取得新成效。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纪律作风教育,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关心关爱党员,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五)聚焦“责任落实”,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上体现新担当。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谋划支部工作。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担当实干,团结带领支部全体党员,不断开创经济犯罪检察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县检察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新的一年,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履行好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决不辜负院党组的信任和支部全体党员的期望!
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院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担任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过去的一年,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机关党委的有力指导下,在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始终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履行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为依法精准高效打击经济犯罪、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2025年度履职尽责情况
(一)聚焦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检魂,在把稳方向中强化理论武装根基。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支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抓实“第一议题”,深化思想引领。坚持将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支部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对标对表、第一时间推动落实。全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XX次,引导全体党员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重大判断、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特别是深刻领会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体系”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精神内涵,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我带头讲授专题党课X次,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经济犯罪检察治理效能”等主题进行辅导交流。
二是丰富学习载体,确保全员覆盖。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季度、月度党员学习计划。综合运用领导领学、专题研学、现场教学、个人自学、线上测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二十届四中全会决定以及《总书记著作选读》等指定学习材料。依托“学习强国”、中检网院、党员信息系统等平台,督促党员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定期通报学习积分和进度,确保学习“不掉线”、思想“不掉队”。组织开展“学全会精神、担检察使命”等专题研讨X次,撰写心得体会XX篇,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三是强化纪律教育,永葆清廉本色。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支部廉政教育的重中之重。组织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廉洁从检的各项铁规禁令。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入查摆支部和党员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零容忍》《永远吹冲锋号》等专题片,学习上级纪委和检察机关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检察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反面教材,用好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通过支部会议、工作群等方式进行廉洁提醒,督促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全体支部党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要求党员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聚焦组织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在强基固本中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规范组织运行,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期完成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支委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X次,支委会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探索“情景党课”“案例研讨式党课”,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年内确定入党积极分子X名,接收预备党员X名,预备党员转正X名,不断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二是建强骨干队伍,发挥头雁效应。注重加强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教育培养,压实其“一岗双责”。要求党员检察官在办案一线、重大任务中率先垂范,既当业务能手,又做党建标兵。结合经济犯罪检察专业化要求,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将党性锻炼融入业务能力提升全过程。加强对年轻党员干警的传帮带,关心其成长进步,激发队伍活力。
三是深化品牌创建,激发党建活力。持续推进“检护民生,护航发展”经济犯罪检察党建品牌建设,丰富品牌内涵,拓展品牌外延。将品牌创建与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涉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设立“金融风险防控党员先锋岗”、“知识产权保护党员责任区”,组建“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党员攻坚突击队”,引导党员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冲锋在前、担当作为。
(三)聚焦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在履职尽责中彰显党建引领优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与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一是党建融入办案实践,提升监督质效。引导党员干警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分析县域经济犯罪发案规律、特点及风险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X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办理重大敏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成立临时党小组,加强政治把关和风险研判,确保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二是党建融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将主题党日活动与服务企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组织党员干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XX次,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提出检察建议X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防范风险。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开展法治讲座、座谈交流,倾听企业诉求,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惩治与预防并重”专项工作,结合办案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
三是党建融入社会治理,延伸检察职能。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XX场次,提升公众防范意识。
(四)聚焦意识形态,守好宣传阵地,在凝心聚力中营造向上向善氛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党员思想动态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评议考核内容。二是管好各类阵地。加强对支部学习交流群、工作AAA群等网络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党员网络言行。及时清理不规范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管好用好支部宣传栏、电子屏等实体阵地,宣传党的政策、展示支部风采、弘扬检察正能量。
三是加强正面引导。深入挖掘和宣传支部党员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担当奉献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讲好经济犯罪检察故事。年内,支部相关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X次,在院内外平台刊发宣传稿件XX篇,有效激发了党员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疏导情绪、化解矛盾,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先进支部的标准,认真审视反思,支部工作和我个人履职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转化度有待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涉及法治建设、经济治理的深层逻辑和实践要求,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上还需下更大功夫。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经济犯罪检察实践、破解工作难题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能力还不够充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最后一公里”有待打通。
二是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精准度有待提升。虽然树立了融合意识,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党建+业务”的结合点有时找得不够精准,融合载体和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多样,有时存在“两张皮”现象。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特色亮点还不够突出,品牌效应有待进一步放大。
三是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实效性有待增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在形式创新、内容贴近党员思想实际和业务需求方面还有提升空间。有时因办案任务繁重、人员出差等原因,个别活动参与率受到影响,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四是党员教育管理的日常性、针对性有待深化。对党员的日常监督、提醒、关爱做得还不够细致入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还需加大。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措施需要更加精准有效,个别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防线仍需持续加固。
三、2026年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
2026年,我将继续恪尽职守,带领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在强化政治统领上再下硬功夫。持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深学细悟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经济治理的重要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新学习形式,深化研讨交流,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持续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其作为支部纪律教育的常修课、必修课,引导党员干警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检察人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是在推动深度融合上再求新突破。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精心设计“党建+”载体。探索建立“党建引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党员先锋护航营商环境建设”等机制。推动主题党日与业务研讨、案例评析、企业走访、普法宣传更紧密结合。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经济犯罪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法、先锋岗、责任区,推动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胜势。
三是在建强战斗堡垒上再用实举措。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着力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质量。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支委运行机制。加强党员精细化管理,健全党员积分管理、谈心谈话全覆盖等制度,关心关爱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办案一线党员的工作生活。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引导党员在日常工作中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四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再见真成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精准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加强经济犯罪检察专业化能力建设,搭建党员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经济犯罪检察党员队伍。
新的一年,我将与支部全体党员一道,在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开创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以上述职,恳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