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
大家好。很荣幸能在此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研讨会上 , 分享我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的初步感悟。这部文选博大精深 , 是思想的宝库、行动的指南。通过近期的研读 , 我深受教育和启发 , 深感作为一名政法青年干警 ,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 , 我从三个方面 , 谈谈我的个人体会。
一、深 学细悟 筑牢思想根基
学习的过程是拨云见日、固本培元的过程。通过对文选的系统学习 , 我对法治的认识从模糊到清晰 , 从表面到内核 , 思想根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夯实。
一是 深刻领悟了法治之 “魂” 。文选开宗明义 , 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过去 , 我可能简单地将法治理解为法律条文的集合与执行。但通过学习 , 我深刻认识到 ,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 , 它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 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让我明白 , 政法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 , 我们的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司法裁判 , 都必须体现党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 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 深刻理解了法德之 “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 ,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这一论断精辟地揭示了法治与德治的内在联系。法律划定的是社会行为的底线 , 而道德则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二者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 , 不可偏废。在工作中 , 我曾遇到一些案件 , 虽然在法律上可以简单裁判 , 但 “法理” 之外还有 “情理” 。比如 , 邻里之间因小事引发的纠纷 , 若仅仅依法判决 , 可能会加剧双方矛盾。此时 , 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 , 更需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 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 , 最终 实现案结事 了人和。这让我认识到 , 一名合格的政法干警 , 不仅要做 “法匠”, 更要做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 ,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