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开展 年度述法工作 的通知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2025 年,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法治建设融入机关党建工作全过程,推动县直机关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 带头抓好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 8 次,撰写心得体会 4 篇,会前学法 12 次。 二是 推动系统学习宣传。指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宣讲 6 场次,覆盖党员干部 800 余人次。 三是 注重学用结合转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督导检查中自觉对标党内法规要求。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我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工委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主持召开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4 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5 个。 二是 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工委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县直机关党组织依规运行工作指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 强化督促检查。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督导重点,全年开展督导检查 16 次,发现问题 38 个,督促整改到位。
(三)坚持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 我始终把党内法规作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是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指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年审批发展党员 86 名,预备党员转正 82 名,均严格履行组织程序。 二是 规范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全年列席指导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32 场次。 三是 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全年指导完成 12 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