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领导调研检查民办高校安全工作时的讲话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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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校领导、教职员工,同志们:

今日赴x市明德学院、致远大学等重点民办高校开展安全工作专项调研检查,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通高等学校安全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省委、省政府《校园安全稳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x政发〔2023〕12号)要求。校园安全系“国之大者”,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长治久安。中央领导同志2024年全国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强调:“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省委常委会专题会议要求,2025年底前实现民办高校安全风险动态清零。当前,我市民办高校17所,在校生21.3万人。2024年校园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8.7%,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漏洞、网络诈骗高发、消防设施老化等问题犹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责任至最小工作单元。下面,围绕“责任-排查-机制”主线,讲三点意见。

一、安全责任体系构建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县党委政府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3〕8号),建立区县分管领导牵头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公安、应急管理三部门每月联合研判风险,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区县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权重不低于15%。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区县,市委市政府约谈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高校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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