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民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全市民政系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四个责任”,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压舱石”。市民政局党组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构建起“党组主抓、书记主责、班子协同、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把牢“总开关”。党组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3次,修订完善《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等制度5项,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链条。二是拧紧“关键少数”领导责任,树牢“风向标”。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带头处置重大舆情;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开展分管部门意识形态专题调研6次,解决思想动态分析、宣传阵地管理等问题8个。建立“党组书记-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基层支部书记”四级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成效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三是夯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织密“防护网”。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人事科等部门协同,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全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6次,统筹推进理论武装、阵地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制定《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阵地负面清单》,明确网站、公众号、内部刊物等8类阵地管理责任,开展阵地专项检查3次,整改问题隐患4项,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四是压实基层单位协同责任,激活“末梢神经”。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局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进支部、进窗口、进社区”活动,基层党支部全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4次,窗口单位设立“意识形态岗”12个,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同步嵌入意识形态引导,实现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双融双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