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始终将为基层减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财政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破解影响基层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减负工作 走深走实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财政工作的全链条中体现减负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坚持系统思维,将减负工作与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通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基层“三保”支出,确保基层正常运转有财力保障。同时,强化财会监督职能,对全县各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制止了部分单位向下摊派费用、转嫁工作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基层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支持基层发展方面,我们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财力薄弱乡镇的倾斜力度,增强其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从根源上减少因财力不足导致的向上“求援”和被动“迎检”。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基层期盼,我局深刻检视,发现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一些深层次、细节性问题上仍存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 瘴 痼疾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件方面 。 一是 “隐形文件”仍未杜绝。虽然严格控制了以局名义正式印发的红头文件数量,截至 2025 年 10 月,我局制发文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16 %,但通过便函、通知、工作提示、征求意见函等形式部署工作、索要材料的“隐形文件”依然存在。这些非正式文件未纳入计划管理和数量统计,却同样耗费基层大量时间和精力。 二是 文件内容仍有优化空间。部分业务指导性文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对上级政策简单“穿衣戴帽”,结合我县财政实际和基层操作实际的转化、细化不足,导致基层在执行时仍需向上反复请示,增加了沟通成本。 三是 征求意见时限有时过于紧张。个别紧急任务,存在周五下午发函要求下周一上午反馈的情况,未给基层留足充分研究和反馈意见的时间,导致反馈质量不高,征求意见流于形式。
(二)会议方面 。 一是 会议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我局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截至目前,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场次同比减少 12 %,但部门内部、股室层面召开的业务培训会、工作协调会、项目推进会等小型会议数量仍然偏多。部分会议存在主题相近、参会人员重叠的问题,未能有效整合,增加了基层的参会负担。 二是 视频 会议减负效果未完全实现。视频会议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部分视频会议层层套开,同一主题的会议,省、市、县接续召开,基层干部“刚走出这个会场,又走进那个会场”。同时,对视频会议的参会范围和人员要求有时过于宽泛,未能做到精准通知,造成不必要的陪会。
(三)督检考和调研考察方面 。 一是 检查考核的统筹性不足。尽管我局严格执行督检考年度计划和备案制度,但仍存在与其他部门对同一乡镇、同一项目开展的财务检查、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监督等工作未能有效整合的现象,导致基层单位在一段时间内需要反复接待、提供相似材料,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我局牵头或参与的各类督检 考活动 共计 18 次,虽较去年同期的 22 次有所下降,但基层反映的迎 检压力 依然较大。 二是 调研重 “量”轻“质”偶有发生。下基层调研有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满足于听取汇报、 查看台 账,深入一线、解剖麻雀式的“四 不 两直”调研开展得不够深入,对基层财政运行中遇到的真实困难和堵点问题挖掘不够透彻,提出的解决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四)抽借调方面 。 一是 “以借代调”现象依然存在。为应对阶段性中心工作或紧急任务,我局及其他县直部门仍然存在从乡镇(街道)抽调业务骨干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 2025 年以来,全县各部门临时抽调、借用乡镇干部累计超过 45 人次,平均借用时长超过 3 个月。这不仅加剧了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也影响了被借调干部的职业发展和正常晋升,造成基层队伍不稳定。 二是 “人才下不去”与“人才留不住”并存。在财政系统内部,优秀的财会人才向县级部门集中的趋势明显,而乡镇财政所则面临人员老化、专业能力不足的困境,向上借人成为一种无奈之举,形成了恶性循环。
(五)政务移动互联网方面 。 一是 “指尖上的负担”初现端倪。各类政务 APP 、工作群组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负担。部分上级部门开发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申报等系统,存在操作复杂、数据重复填报、系统间不兼容等问题,基层财政干部需要同时操作多个平台,耗费大量精力。 据基层 反映,平均每人需应对超过 10 个工作相关的 微信群 、 QQ 群,存在被动“晒工作、晒进度”的隐形压力。 二是 线上考核指标设置不尽科学。一些业务系统将登录时长、信息报送频率等作为考核指标,导致基层干部为了“留痕”而登录,为了“排名”而报送,偏离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实效的初衷。
(六)基层权责方面 。 一是 权责利不匹配。近年来,随着事权下放,基层财政承担的职责日益增多,如涉农补贴发放审核、村级财务监管、项目资金过程监督等,但 相应的经费保障、人员编制和执法权限未能完全同步下放。基层财政部门“有责无权”或“权小责大”的现象突出,面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时,往往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二是 “属地管理”泛化。一些本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的专业监管责任,以“属地管理”名义转嫁给乡镇,要求乡镇财政予以配合和监管,但并未提供清晰的权责清单和操作指南,导致基层财政干部职责不清、履职困难。
(七)示范创建和达标活动方面 。 一是 以财政资金撬动的创建活动过多。部分行业部门在推动工作时,热衷于搞各类“示范点”“样板工程”,并要求县级财政予以配套资金支持。这些活动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台账准备、现场布置和迎检任务,耗费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实际产生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有限。据统计, 2025 年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县级及以上示范创建类项目共计 11 个,预算总投入超过 800 万元。 二是 考核评价与创建活动过度挂钩。一些考核将是否成功创建“示范”作为硬性指标,导致基层为了“摘牌子”而投入过多资源,甚至出现“盆景式”创建,忽视了工作的普惠性和 可 持续性。
(八)节庆展会论坛活动方面 。 一是 财政资金参与节庆活动把关不严。虽然我县已严控由政府主导的大型节庆活动,但对于一些由企业或协会主办,邀请政府部门参与、冠名并要求财政给予少量补贴的活动,我局在审核上存在“抹不开情面”的现象,导致财政资金变相用于一般性、商业性活动。 二是 基层被动参与负担重。部分展会、论坛活动,即使财政没有出资,也常常要求乡镇组织企业参加、动员干部群众观摩,并摊派招商引资、产品销售等任务,给基层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
(九)项目建设方面 。 一是 项目资金申报拨付流程复杂。基层单位在申报如“ ** 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时,需编制大量申报材料,经过多个环节审批。资金下达后,支付流程也较为繁琐,报账审批环节多、周期长,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也增加了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是 项目监管检查过于频繁。一个重点项目在建设周期内,可能面临来自发改、财政、审计、行业主管等多部门的检查,检查内容互有重叠,项目单位需要反复准备汇报材料、整理凭证档案,疲于应付。 三是 绩效评价重形式轻实效。在项目绩效评价中,过于注重评价报告、佐证材料等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项目的实际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的关注不够,导致基层将精力更多地放在了“做好卷面”而非“做好实事”上。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优化文会管理,做到“减量”与“提质”并重 。建立健全发文开会的“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不发文、不开会的具体情形。强化对股室层面非正式文件的统筹管理,能通过电话、调研沟通解决的,一律不发文。合并内容相近、人员重叠的会议,大力推行“主会场+分会场”“一次会议、多项议程”模式,切实提高会议实效。
二是深化督检考统筹规范,力求“精准”与“实效”统一 。积极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制定全县年度财务类监督检查计划,“一揽子”解决问题。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和线上监督,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改进绩效评价方式,变“年终算总账”为“过程抓管理”,将评价重点从查阅资料转向审视项目实际产出和效益。
三是严格规范人员抽借调,保障基层队伍“稳定”与“活力”。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干部抽借调的规定,明确财政系统内非特殊情况不得从乡镇财政所长期借用人员。确需短期借用的,必须履行正式审批程序,并明确借用期限。同时,加大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和培养力度,通过业务轮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基层队伍的专业能力,实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
四是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动政务应用“集成”与“实用” 。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基层在使用各类政务 APP 和业务系统时遇到的问题,建议推进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录入、全网通用”。清理规范不必要、不实用的工作群组,坚决取消强制“打卡签到”“晒图留痕”等无效考核。
五是明晰基层权责边界,实现“权责”与“能力”匹配。 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对下放给基层的财政事权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对确需基层承担的事项,必须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足额保障所需经费;对基层无力承担的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的事项,积极建议上收或由县级主管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厘清责任链条。
六是从严管 控创建 示范活动,引导工作重心回归“主业”与“实绩” 。建立示范创建活动财政资金投入前置审核和绩效评估制度。凡是要求财政出资的创建活动,必须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严控数量和规模。将考核重点从“牌子”转向群众的实际感受和满意度,引导各单位将精力用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上。
七是规范节庆展会论坛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红线”与“底线”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禁止财政性资金用于各种形式的商业性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加强对部门预算中相关经费的审核,对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的变相赞助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是优化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切实为项目单位“松绑”与“赋能” 。进一步简化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审核程序,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压缩审批时限。推广项目资金“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保障项目用款需求。加强对基层项目单位的财务指导和服务,变“事后监督”为“事中服务”,帮助基层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良好的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