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青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河(湖)长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始终将河湖长制当做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一项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历年天津市总河湖长1号令,持续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创新开展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全年河湖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河湖长管护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区双总河湖长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主持召开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水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调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主持推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亲赴独流减河、大沽排水河,深入西西海湿地建设工程,优化整改设计方案,研究解决工作重难点问题,就加强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改善,高标准、高水平推进项目建设提出要求。同时多次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开展区总河湖长在政府网站、融媒体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群众汇报”工作,总结全年履职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协调解决河湖水环境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了津门湖水系不流通、水质差等一批水环境问题。各级河湖长主动履职尽责,发挥党政领导作用,全年,三级河湖长共计巡河23383人次,发现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200余个,整改率100%,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为不断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积极开展河湖长网上培训工作,河湖长制进党校专题培训活动,全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累计达1000余人,进一步增强各级河湖长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了解和掌握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总体形势,明确河湖长制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健全制度体系,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健全考核奖惩体系
修订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办法,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工作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每月对各街镇进行考核,持续对各街镇开展“四不两直”暗察暗访,形成暗查暗访通报进行印发,截至目前,累计通报解决问题36个,进一步扭转河湖监管宽松软局面。加大通报和追责力度,约谈镇村级河长4人次,牢固树立全区河湖长纪律规矩意识。
(二)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南水北调三级河湖长体系,确定工程途径区域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不断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管护单位协调协作,开展沿线联合巡查活动,明确沿线各级河长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及周边的安全管护,确保各级河长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中发挥实效。
(三)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
区河(湖)长办、检察院联合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整改完成的“四乱”问题进行现场复核查看,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组织召开“河道治理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1次,依法向有关街镇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履行打击违法犯罪职能作用,打击涉河湖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区河(湖)长办、公安西青分局联合查处违法犯罪案件2起,抓获嫌疑人3人,进一步巩固河湖治理工作成效。
三、突出专项治理,河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