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院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近三年来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区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58501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88.03%,结案共计58004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88.15%,办理民商事案件依然是法院工作的“重头戏”。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办案任务较为繁重。2021年以来,区法院年均收案20663万件,民商事案件占比88.47%,全院员额法官共计73人,民商事审判岗位员额法官占比77%。近年来,区法院在党委领导下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民商事案件收案量虽有下降,但法官人均办案320余件,办案压力依然较大。二是新型纠纷不断涌现,审判难度日益加大。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现实背景下,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交易结构日益复杂,涉众型案件高发多发,人民群众对民商事审判倾注更多要求和期待,民商事审判工作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改革攻坚持续推进,审判质效稳步向好。持续深化“创融”党建工程,一体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民商事案件办理水平不断提升,防范应对重大风险能力持续优化,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屡上新台阶,连续四年在全市基层法院工作考评中位居第一,连续两年在辖区综合考评中位列第一等次。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定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突出平等保护理念,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落实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保护的暂行办法》,构建“1+9”保护机制。持续开展“暖企行动”,与发改、税务、市场、人社等部门联动,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等措施助力企业修复信用,提升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全面保护股东知情权、公司利润分配权等股东权利,加大中小股东保护力度,审理涉公司纠纷案件1954件,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7件,保障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83件,依法合理平衡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有效解决用工难题。
二是推动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牢固树立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近三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54件,无一发改,“使用‘僵尸’域名侵权主体认定案”等4起案件入选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加强驰名商标、知名字号、传统品牌以及地理标志的司法保护,审结不当使用“金陵饭店”字号案,全额支持原告主张的110万元赔偿金额,维护知名品牌市场价值。积极回应新领域、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审理技术服务合同、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案件16件,为数字经济发展划定合理的法律边界。与区司法局、知产局联合出台关于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示范引领区的十项举措,设立古民居、硅巷等五个知识产权保护微法庭,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司法+行政+社会”保护网络。
三是推动营造安全稳定的融资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0655件,标的额66亿余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915件,坚决遏制高利贷和投机化倾向,依法规制小贷公司等高息借贷行为。妥善审结融资租赁、典当纠纷、融资融券等新类型纠纷案件257件,通过穿透式审判准确界定合同性质,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整治,发现案件可能涉嫌“套路贷”、非法放贷等情形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近三年来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50条。
四是推动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坚持“少清算多破产重整”的破产理念,充分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对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进行挽救,破产案件和重整比例不断提升,近三年来累计和解、重整10家企业,成功化解债务13.5亿余元。畅通“执转破”程序,对于不具备救治价值或救助无望的企业实行简案快审快破,近三年来简案分流达70%以上,助力193家“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公司形成僵局应予解散案”入选南京法院近五年公司类案件典型案例。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我区“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
(二)精心审理涉民生纠纷,依法融情定分止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