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县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铁腕整治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触碰法律底线、危及生命安全的恶劣行径。它不仅是对个人生命健康的漠视,更是对家庭幸福的毁灭,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不仅仅是交通违法,更是严重的政治纪律和作风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此次会议,既是警示教育,更是深刻的自我革命和责任重申。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酒驾醉驾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文明的“毒瘤”,其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严重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形杀手”。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酒驾醉驾行为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每年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比较高,造成数以万计的家庭支离破碎、生离死别。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一场场幸福的家庭因此蒙上阴影,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时刻警示我们,酒驾醉驾之害猛于虎,其所带来的痛苦和代价是无法弥补的。作为党和政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整治酒驾醉驾,正是我们践行初心使命、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底线、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履行政府职责,更是体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和责任担当。

(二)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文明风尚的“顽瘴痼疾”。

酒驾醉驾不仅是交通违法,更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战。它破坏了社会规则的严肃性,影响了公共交通的顺畅与安全,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当酒驾醉驾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有人心存侥幸,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蔑视,也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阻碍。党员干部作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一旦涉酒驾醉驾,其不良影响将倍增,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整治酒驾醉驾,是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通过铁腕整治,让守法成为自觉,让文明成为风尚。

(三)严重践踏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党纪国法的“红线禁区”。

对党员干部而言,酒驾醉驾不仅是交通违法,更是严重的政治纪律和作风问题。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一旦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就意味着其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松弛,是对党纪国法的漠视和挑战。这种行为不仅自身受到法律和纪律的严惩,更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让人民群众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产生质疑,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和执政基础。因此,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纯洁干部队伍、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必要之举。我们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地进行整治。

(四)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试金石”。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正风肃纪反腐。酒驾醉驾问题,往往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延伸和表现。个别干部存在的侥幸心理、特权思想,正是“四风”问题的深层根源。如果我们对酒驾醉驾问题整治不力,就意味着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打了折扣,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存在短板。因此,抓好酒驾醉驾整治,是检验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检验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标尺。我们必须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清醒分析当前酒驾醉驾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县上下通过持续努力,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所提升。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酒驾醉驾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仍呈高发态势,隐蔽性和多样性并存。

尽管我县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但从交管部门的数据来看,违法行为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尤其在节假日、周末、重要聚餐活动后以及夜间等重点时段,酒驾醉驾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违法者利用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进行酒驾,或采取“酒后挪车”、提前“踩点”等方式规避检查,隐蔽性日益增强。同时,一些代驾服务未及时到位、聚餐劝酒风气依然存在等问题,也给酒驾醉驾整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据我县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XX起,其中党员干部涉嫌酒驾醉驾XX起,数字触目惊心,形势依然严峻。这表明,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得到根本性遏制,警钟必须长鸣。

(二)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仍是酒驾醉驾的突出诱因。

在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例中,相当一部分违法者都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喝一点没事”“距离近不会被查到”“夜深了没人管”。这种心理是对法律的漠视,是对生命的轻慢,也是对公共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更令人担忧的是,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认为自己身份特殊,可以“网开一面”,甚至在被查处后试图通过说情打招呼来逃避处罚。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更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挑战。这种特权思想的存在,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冲击,是必须坚决铲除的毒瘤。同时,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酒文化,如相互攀比、强行劝酒等不良风气,也为酒驾醉驾提供了土壤。

(三)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存在薄弱环节,未能真正触及灵魂。

当前,一些单位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可能存在的酒驾醉驾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部分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往往流于表面,未能真正触及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和灵魂,导致一些干部“前脚听教育,后脚就犯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同时,对酒驾醉驾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某些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形成足够强大的震慑力,让一些违纪违法者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如果警示教育不能入脑入心,监督管理不能落细落实,酒驾醉驾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

(四)部门联动协作和源头治理机制仍需完善。

酒驾醉驾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虽然我县在多部门联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常态化督查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例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衔接机制仍需更加顺畅高效,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案件移送和处理应更加及时有力。此外,对酒驾醉驾的源头治理,如对餐饮场所的宣传引导、代驾行业的规范管理、酒类销售的监管等,也需要更深入地探索和更有效的措施。社会各界参与酒驾醉驾共治的机制尚未完全健全,未能充分调动群众的力量形成全社会抵制酒驾醉驾的强大合力。

三、聚焦重点任务,坚决打赢酒驾醉驾整治攻坚战

面对严峻复杂的酒驾醉驾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县上下必须坚定信心、持续发力,聚焦重点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坚决打赢酒驾醉驾整治攻坚战,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必须把警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入脑入心、警钟长鸣。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酒驾醉驾相关的法律条款,引导干部深刻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纪律的刚性,牢固树立知法守法、遵规守纪的意识。

二是活用警示案例,触及灵魂深处。要用发生在身边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酒驾醉驾案例,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可以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发忏悔录、组织旁听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让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酒驾醉驾的惨痛代价和严重后果,真正触及思想、触动灵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三是开展精准教育,实现全员覆盖。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和有饮酒习惯的干部,开展分众化、精准化的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各单位要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教育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认识和抵制能力。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倡导文明风尚。充分利用县域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常态化、多种形式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法律后果和典型案例。广泛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风气,让酒驾醉驾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二)坚持从严执纪,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

对酒驾醉驾行为,必须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一是加强路面管控,提升查处效能。公安交管部门要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力度和频次,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推广应用酒精快速排查仪、移动执法终端、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现、预警和查处能力,提高精准打击的实效性。

二是严格依法惩处,坚决杜绝说情。对所有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规定进行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驾照的吊销驾照,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坚决打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对任何试图说情打招呼、干预执纪执法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绝不给任何特权留有空间,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纪检监察前移,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机制。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要坚持从严从快处理,深挖彻查背后是否存在公款消费、违规吃喝、特权思想等作风问题,对涉嫌构成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

解决酒驾醉驾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着眼长远,健全完善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公安、纪检监察、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宣传教育、工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共享信息资源,共同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互助、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防线。

二是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娱乐场所的监管,引导其履行劝导职责,提供代驾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代驾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各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酒驾醉驾举报电话、网络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水平。要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酒驾醉驾风险预警系统,对高风险时段、高风险人员、高风险区域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和布控,实现科技化、智能化治理,提升酒驾醉驾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发挥示范作用,以上率下带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县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任何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

二是单位内部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对可能存在的饮酒习惯、社交应酬等情况进行提醒和关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酒驾醉驾通报、抄告、警示等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防微杜渐。

三是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要大力选树、宣传一批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先进典型,用身边榜样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形成崇尚实干、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同志们,酒驾醉驾猛于虎,整治酒驾醉驾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责任,强化措施,堵塞漏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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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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