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党员干部学习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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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党员干部学习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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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案为镜,在”细照笃行”中认清”舌尖上的腐败”之害

《通报》中第一起案例涉及县交通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张某,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借牵头G312国道我县段改建工程之机,先后6次违规接受施工方安排的”工作餐”。通报中特别提到,其中3次用餐地点在施工方租用的农家乐包厢,单次消费均超过800元,且张某明知对方为感谢其在工程计量变更中给予的”关照”,仍以”方便沟通工作”为由接受邀请。第二起案例则是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负责人李某,在2024年春节前违规组织单位5名干部,以”迎新春团建”为名,在某海鲜酒楼聚餐,人均消费达450元,费用通过虚列”农业技术培训资料费”报销。

这两则案例的细节让我想起去年底参与整理局机关接待台账时的场景:当时为迎接上级检查,办公室按惯例准备了工作简餐,菜单上仅有四菜一汤,人均标准严格控制在50元以内。但对比通报中的案例,我却意识到过去对”违规”的认知存在误区——所谓”超标准”不仅是金额上的突破,更是性质上的质变。张某接受的”工作餐”看似是”沟通需要”,实则是用公权力换取利益的”利益输送”;李某组织的”团建”披着”集体活动”外衣,本质是将公共资金异化为私人享乐的工具。

更值得警醒的是通报中披露的”连锁反应”:张某因长期接受宴请,在后续工程验收中放松监管,导致某标段路基压实度不达标问题未被及时发现,最终被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李某虚列费用的举动被审计部门抽查时识破,不仅个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牵连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这让我联想到办公室日常负责的”三公”经费审核工作——每一张发票、每一份菜单都可能成为廉政风险的”导火索”。若我们在审核时仅核对金额是否符合标准,而忽视了”是否必要””是否合规”的深层审查,就可能为违规行为留下操作空间。正如通报中强调的:”违规吃喝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作为接触财务流程的文秘人员,我们必须把好”第一道关口”,从一张票据、一顿饭开始筑牢廉洁防线。

二、深挖根源,在”反躬自省”中找准”吃心不改”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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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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