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纪律的核心要求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这不仅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体现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
二、明确的纪律“红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红线”:
1. 反对奢靡享乐和低级趣味
• 党员干部不得追求奢靡生活、低级趣味,不得铺张浪费、比阔气。《条例》明确规定,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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