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5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法治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自治区、*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印发《2025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对全年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上半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次,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场,培训干部*余人次。举办*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运营“*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发布普法信息、短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上半年,共发布各类普法信息*条,阅读量累计达*万人次,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个,播放量达*万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如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余人次;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主题展览等形式,增强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活动覆盖人数达*万余人次。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3月29日,举办“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2025年*市民族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将非遗文化、民族文化与法治宣传相结合,通过文艺演出、法治游园、法治宣传展板等形式,为市民带来一场“民族文化+法治文化+数智文化”的春日聚会。活动期间,线上观看量达到4万余人次,线下参与群众*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新建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个,其中自治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个,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学法场所。如江南区法治文化公园,通过设置法治景观小品、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园景观,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二)聚焦法律服务,优化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加强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上半年,各级实体平台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万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件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建设,实现热线24小时畅通,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上半年,12348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万个,解答法律咨询*万人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将“纳米AI搜索+DeepSeek”“腾讯元宝+DeepSeek”大模型接入*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为群众提供公证、仲裁、律师咨询、法律查明、普法宣传等全方位服务,助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目标。同时创新AI数字人技术运用于干部培训、公共法律服务等场景,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目前,*市司法行政部门已列入DeepSeek*本地化部署试点,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板块的AI投喂训练,为建立适配模型打牢基础。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同比增长*%,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件,老年人案件*件,未成年人案件*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上半年,共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次,评查案件*件,群众满意度达到*%以上。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流程,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无需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需书面承诺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三是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提升律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上半年,举办律师业务培训班*期,培训律师*余人次。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执业秩序。积极引导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律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法治体检”、信访接待等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上半年,组织律师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家次,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余条。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建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鼓励律师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益活动。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场次,服务群众*万余人次。四是规范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公证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质量。上半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件,其中“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占比达到*%,群众满意度达到*%以上。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管,规范司法鉴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上半年,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质量检查*次,对存在问题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督促整改。

(三)聚焦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次、办公室会议*次,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印发《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余条,有效防止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推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上半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半年,组织对*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案卷*卷,优秀率达*%,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增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项,累计达*项,惠及群众*万余人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件,同比增长*%;依法受理*件,审结*件(含上年结转),其中调解和解*件,直接纠错*件,综合纠错率*%,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通过协调、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共化解行政争议*件。

(四)聚焦矛盾化解,完善调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个,形成了覆盖城乡、领域广泛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上半年,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期,培训人民调解员*余人次。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预防纠纷*件。上半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涉及金额*亿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要求,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个,其中市级*个,县(市、区)级*个,乡镇(街道)级*个。上半年,“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共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教育措施,运用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上半年,全市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期满解除*人,在册*人,信息化核查率达100%,重点对象实地查访覆盖率达100%。开展分类教育和心理辅导*人次,组织公益活动*场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和帮扶工作,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上半年,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均达*%以上。

(五)聚焦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半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次,专题研讨*次,举办全系统政治轮训班*期,覆盖干部职工*余人次,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全局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持续抓实作风建设。上半年,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观看警示教育片*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专题讲座、岗位练兵等形式,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上半年,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期,培训干部*余人次。加强干部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重大项目、信访维稳等岗位锻炼,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半年,举办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业务培训班*期,培训人员*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贴近群众生活实际,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研究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有待提升。

(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相对不足。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部分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一些部门落实还不够到位,存在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走过场等问题。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还比较传统,创新不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和效果有待提升。

(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面临新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传统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顺畅,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效果。

(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队伍的结构不够合理,专业人才短缺,尤其是法律、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干部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深入挖掘法治文化内涵,结合*本地特色文化,打造更多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产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普法活动,如网络直播、短视频制作、在线答题等,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与文化、教育、传媒等部门的合作,推动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方案。针对青少年,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针对农村群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职责和任务,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充实服务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更多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统筹调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对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充实法律服务队伍力量。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法律服务等新兴领域的法律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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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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