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全省市县二级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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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全省市县二级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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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召开这次市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分析当前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交流工作经验,破解瓶颈难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刚才,14个市州纪委书记和部分县市区纪委书记作了发言,谈了很多有见地、有分量的想法,既有实践探索的鲜活案例,也有理性思考的深刻感悟,听了之后很受启发。总的来看,大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在深化,抓工作的思路举措越来越清晰,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这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和全省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本职与大局的关系,在服务保障“三高四新”中彰显担当作为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工作。当前,*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提出要锚定“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既要守好“责任田”,更要胸怀“国之大者”,把本职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部署、去落实。

(一)要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监督。 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加强对产业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对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部署,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省委政令畅通。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围绕“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找准监督的突破口,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最后一公里”。

(二)要着眼发展大局优化监督方式。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纪检监察工作既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对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出现的失误偏差,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要大胆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近年来,我们推行的“容错清单”制度、澄清正名机制,就是要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同时,要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的“蝇贪蚁腐”,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在*投资放心、发展安心、生活舒心。

(三)要立足职能职责维护民生福祉。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民生领域的问题往往更直接、更具体。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眼前。前段时间,我们开展的“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等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各地要继续深化这类专项治理,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过硬质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

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把质量作为生命线来抓。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立案查处案件的数量保持了一定规模,这体现了我们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但数量不等于质量,查处不等于解决问题,必须在提高质效上下更大功夫,做到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力度与效果相统一。

(一)要着力提升线索处置质效。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线索处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成效。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对每一条线索都要认真分析研判,精准提出处置意见。特别是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中央巡视组向我省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我们已经建立了督办机制,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绝不能出现敷衍塞责、久拖不决的情况。要健全线索处置集体研究机制,防止个人说了算,确保每一条线索的处置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要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执纪执法的公信力。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办理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省纪委监委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各地也要建立健全评查机制,既查实体性问题,也查程序性问题,既查案件本身,也查制度执行,通过评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提升质量。要注重发挥审理把关作用,审理部门要敢于较真碰硬,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坚决退回补充调查,对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坚决防止“凑数式”办案、“人情案”“关系案”。

(三)要注重提升办案综合效果。 查办案件不仅是为了惩处违纪违法者,更重要的是教育挽救干部、推动解决问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让违纪违法干部既认识到自身错误,又感受到组织的教育挽救。要深化运用“一案一整改”机制,案件查结后,要及时总结发案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近年来,我们查处了一批国企、金融、政法等领域的腐败案件,都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治理整顿,各地要学习借鉴这种做法,提升办案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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